强国之鹰 发表于 2008-12-22 13:26

【08.12.22韩】中国“外资抽逃追责”直指韩港台

中国“外资抽逃追责”直指韩港台
http://chinese.joins.com/gb/article.do?method=detail&art_id=12909


“对极少数恶意逃避欠缴,税额巨大,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员,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视具体案情通过条约规定的中央机关或外交渠道向犯罪嫌疑人逃往国提出引渡请求或刑事诉讼移转请求,以最大程度地确保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追究。”

这是12月20日中国政府颁布的《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的主要内容。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有关人士解释说:“这次《工作指引》针对的是在中国经营低人力成本劳动集约型生产基地的韩国、香港地区以及台湾地区的企业。”

这项措施中包含着中国政府的危机意识。据KOTRA上海韩国商业中心(KBC)透露,今年上半年该中心只收到两件有关韩国企业清算的咨询,最近却增加到了每周一两件,韩国制造企业开始渐渐“退出中国”。这一现象的主因是中国政府给予外资企业的各种优惠大量减少,同时也强化了各种限制,造成投资环境的恶化。因此,信元、百家好和依恋等制衣企业也减少了在中国的生产比重。韩国的对华投资金额直至去年仍在持续增长,但今年上半年却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7%。

问题是,部分外国投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在中国拖欠工资并偷偷消失。中国要求申请清算的外资企业返还在华期间获得的所有优惠等等,这些流程相当复杂。拿企业所得税(法人税)来说,外资企业可以受到2年免税、3年减免的优惠,但如果没到约定的经营期限(10年),企业就必须返还在华期间享受的优惠税金。因各种保险和税务问题而变得繁杂的手续流程绊住了外资企业。这种复杂的清算流程可以说是促使企业非法撤资的主要原因。

KOTRA方面说:“与‘量’相比,中国政府更注重在‘质’上的发展。与此同时,对外资企业的政策也忽然变得苛刻起来。相比过去,想从中国撤资的企业现在有必要在法律规定上投入更多精力。”

强国之鹰 发表于 2008-12-22 13:28

读者评论(评论只代表会员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央日报中文网观点)
共有 11 条评论
2008.12.22 14:16:33 | 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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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文章就在说中国的不是,韩国人欠债不还,半夜跑路你还有理了!棒子逻辑!
2008.12.22 13:26:11 | 发了工资再逃难道很复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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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棒子真可恶,不找自己的民族劣根性还推到中国身上,你当初来中国投资就告诉你这些规则,只想要好处,最恶心的是不发工资就逃,这又怎么说,发工资再逃难道很复杂啊,还找理由,真他妈讨厌
2008.12.22 13:15:28 | 帮组过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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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说的很对!当初在韩国污染严重类型企业纷纷迁移来中国避难、发财。2006—2007中国开始治理污染时,在湖边、江边的韩国中小型企业(?? ???)无力加入治理行列,留下污染源不辞而别,携款逃走。太湖周围小企业是这样,而比较大的《海里斯》只被罚了款,又参加了环保治理行列,很受欢迎……。
现在中国政府对外投资方案中有句话:“……鼓励有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到xxx去投资办企业”而决不向韩国将风险企业(????)放到中国来(淘金)淘到了就逃走,当然是????了,很不负责任,反过来倒赖中国政策不好。
2008.12.22 12:42:01 | 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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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人不讲究,不可信任,还不如日本人,要远离。
2008.12.22 11:50:34 | 受害的中国朝鲜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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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这部法规有没有问题?显然没有,哪一个国家会放任外资恶意欠款潜逃呢?过去我国经验不足,导致外资潜逃猖獗,现在亡羊补牢而已。法律是针对犯罪行为的,怎么成了针对韩港台投资人的呢?
2、确实,韩港台因为自身经济发展程度原因,在大陆投资了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类企业大多技术含量低、经济实力弱,有些还存在污染等环保问题。当经济形势出现波动,这类企业比较容易出现经营困难是事实。而我国这30年经济高速发展,目前面临产业升级,国家对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是完全应该的,难道有哪个国家会因为外资企业而放弃自己的产业升级?
3、企业清算难问题是存在的,但这不是恶意拖欠中国的银行贷款和员工工资逃跑的理由,因为即使清算便捷,外资企业只要欠银行债务、欠员工工资也就无法完成清算的。由此可见,韩国一些人思维能力之低下。
2008.12.22 11:37:50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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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流程复杂就可以非法逃走了吗?!棒子真无耻
2008.12.22 11:32:46 | 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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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韩国企业“退出中国”,分明的就是夜逃,据说单单青岛就有75家韩国企业卷款夜逃,可见,韩国的外资是非常没有责任感的
2008.12.22 11:14:14 | 骗子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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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人都是骗子
2008.12.22 10:47:51 | dayday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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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复杂的清算流程可以说是促使企业非法撤资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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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样辩解的。
2008.12.22 10:36:20 | 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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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就是骗子多!小心了!我们应制定针对**的法律,抵制这些骗子!
2008.12.22 10:28:46 | 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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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应当受到法律追究,有的韩国企业没有势力,是穷光*一个韩国称:“风险企业”(????)企业,也就是*贷款运营,这种企业来中国从开始就没打算长期运营,两年免、三年半税期一过就要逃走,其实就是骗子。韩国叫:“????"(半夜逃走)但这种说法不合理,好像中国政府对的不起他……,其实他本来就是骗子,他们是:‘不辞而别“非常没有礼貌,哪里谈得上文明一族,欠了(偏了)法定的应纳款,不辞而别,这和贼有什么区别,大韩民族的形象(????? ??? )要被他们自己丢掉了。

[ 本帖最后由 强国之鹰 于 2008-12-22 13:29 编辑 ]

强国之鹰 发表于 2008-12-22 13:32

中国将对非正常撤离外资追究到底

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等中国媒体21日报道说,中国政府决定,对于那些不履行正常清算程序、非正常撤离(又称半夜逃跑)的外资企业,即使跨越国境,也要追究到底。

中国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司法部四大部门20日联合印发《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并表示:“对于非正常撤离中国的外资,四部委将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做好跨国追究与诉讼相关工作,为中方相关利益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救济与协助,追究逃逸者的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地挽回当事人的经济损失。”中国政府的方针是,因外资企业非正常撤离而蒙受损失的中方当事人如果提出诉讼,将根据同外国签署的相关法律及条约在必要的情况下要求引渡犯罪嫌疑人。

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外资企业破产和由此引发的非正常撤离现象不断增加,中国政府此举就是为了防止本国劳动者因此而蒙受损失。

《文汇报》等香港媒体最近报道说,在出口企业陆续倒闭的广东省,香港和台湾的部分企业主人带着职工的工资消失踪影,劳动者为此展开静坐示威等,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但是,北京发行的《新京报》等部分中国媒体援引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的话报道说:“虽然目前非正常撤离的主要是一些韩国中小型企业,但不排除以后有大型企业也如此。去年在青岛非正常撤离的韩国企业达87个。”

对此,中国国内的韩国企业家指出:“中国媒体没有详细介绍,实际上和香港、台湾企业的非正常撤离情况相比,韩国企业还是少的。”他们还说:“拿走职工工资的企业虽然也存在问题,但中国当局要想实现正常的清算程序,首先应该改善需要一年多时间的清算程序。”

http://chn.chosun.com/site/data/html_dir/2008/12/22/20081222000016.html

竹隐泉 发表于 2008-12-22 15:22

果真是BZ逻辑啊,真开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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