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王道 发表于 2009-2-15 16:39

早报:从央视配楼大火看依法治国

http://www.zaobao.com/zg/zg090215_507.shtml

如果说上周的中国有什么令世人瞩目的大事,应该就是元宵夜在中央电视台新址配楼发生的那场特大火灾了。
  北京市在这起意外事故后的信息公布工作效率是挺高的。次日,市消防部门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相当详细的初步调查结果,还不点名地指出火灾的罪魁祸首就是中央电视台本身。   据北京消防局副局长骆原介绍,事发前,业主单位(就是央视)在附属文化中心大楼西南角空地用玻璃钢管施放A类烟花,此类烟花与北京奥运上燃放的烟花类似,需要用电脑控制。业主单位组织燃放时,现场曾有治安民警去劝阻,但是没有起到作用,业主单位坚持燃放,最终导致火灾发生。   骆原当时还说,A类烟花是危险性最高的烟花,而要燃放A类烟花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条件下燃放。   接下来的几天里,与“业主单位坚持燃放,最终导致火灾发生”有直接责任的央视负责人的身份也曝光了,他就是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徐威。此人已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为由,予以刑事拘留,同时被拘留的还包括在现场的三名工作人员和燃放烟花的八名烟花公司工作人员。   今后,随着调查工作的进一步展开,是否还会有更多人被拘留,暂时不得而知。不过,网上已经有舆论怀疑徐威只不过是个台前人物,幕后还有“高人”。以言词犀利著称的青年歌手兼作家韩寒就在其博客中质问道:“这将近百万元的由电脑控制的礼花,同时有数台摄像机在拍摄的一个行为,居然是一个办公室主任自己干的。未经上级批准那肯定就是他自费放的了,或者说,在央视,某办公室燃放百万元的烟花是不需要经过批准的,这CASE太小了。很明显不是这样的,当然是更大的领导希望,责任到这个办公室主任就打住了……” 谁来监督央视?   毫无疑问,这起事故已经对央视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不少网上言论都在指责央视在处理其拿手的广播新闻专业上不够专业,韩寒就语带讥讽地说:“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特大新闻,但在央视的轻描淡写下,这场火灾就像烧了你我家的房子一样平常。假设是BBC的大楼放烟花烧了,甚至是湖南卫视的楼烧了,央视一定是报道得最积极的……但这么大的一件事情,曾经一度是全世界的头条以及直播的新闻,在一个国家电视台里并无体现,达到了完美的和谐。”   另一名网上评论人于德清则在其博客中写道:“央视并不是第一个报道此事的媒体。最先出来报道的倒是网络媒体。随后,当天晚上,央视的晚间新闻节目对此事也进行了报道。众所周知,央视是具有强大的现场直播能力和资源的,然而,央视新闻频道却并没有发挥自己的优势与便利进行直播。从新闻专业主义的角度来看,央视痛失报道先机确实是非常令人费解。”

前不久,有传言说,中国政府有意扩大外宣,还准备斥资450亿人民币,平均分配给三大中央媒体——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社,用于可扩大中国国际影响的“有意义的项目”,包括创立一个类似于半岛电视台的24小时英语新闻频道。
  不过,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后来出面否认了这个传言。这个否认是明智的,因为从央视这次对其新址配楼大火的新闻处理方式看,即使花十倍的钱,斥资4500亿人民币来“扩大外宣”,也收效甚微,因为其舆论公信力是令人质疑的。   近些年来,央视经常以其焦点栏目《东方时空》和《焦点访谈》所发挥的舆论监督作用为荣,其中不少内容就涉及地方官员的违法乱纪。这些栏目为央视建立起相当不错的形象,但央视这次在处理涉及本身的负面新闻上,却采取了轻描淡写的规避态度,难免令人产生“央视监督地方,谁来监督央视”的疑虑。 知法犯法和知法不执法   这次事故还暴露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就是守法意识和执法意识的薄弱。   从骆原在记者会的介绍看,事发前,在场的治安民警曾经劝阻央视不要燃放烟花,虽然没有明说在场坚持燃放的央视负责人是谁,但是从北京市公安局事后拘留徐威的情况看,即使他当时不在现场,这次燃放烟花的行动也是获得他充分授权的,所以他是脱不了干系的。   徐威是在央视任职的副局级国家干部,而央视又是中国的国家副部级事业单位,居然在治安民警劝阻的情况下,坚持违法燃放烟花,显然是不把国务院在2006年1月21日公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9月9日通过并在当年12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这两部国家和地方法规放在眼里。   这只能说明,一些中国高官的守法意识是相当薄弱的。   当时在场的治安民警恐怕也得负起执法不严的责任。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市公安机关有义务依据《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对该市燃放烟花爆竹实行安全管理。当时在场的民警既然出面劝阻,自然不会不知道央视燃放烟花的行为是违反这项规定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他们就不能根据相关规定赋予的公权力,在劝阻无效之后强行制止呢?是不是因为央视方面有领导出面后,他们就退缩了呢?   这只能说明,一些中国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也是相当薄弱的。

天子脚下的北京城,理应是作为全国垂范的首善之区,却因为一次火灾意外事故,暴露了中央官员知法犯法,执法人员知法不执法的问题,实在令人怀疑改革开放了30年的21世纪中国,到底要等到哪一天才能做到“依法治国”。

苏良辰 发表于 2009-2-15 16:44

按法律的来

sxwa289797 发表于 2009-2-15 17:04

CCTV的公信力在此次事件中受到重挫!

99tea 发表于 2009-2-15 17:05

应该深入调查,认真反思一下。

herqldh 发表于 2009-2-15 17:08

上级压下来.下面的只能受

firetheworld 发表于 2009-2-15 17:30

在咱这, 谁后台大,谁就轻罚, 中国电视台是谁啊,谁敢动他们

communicator 发表于 2009-2-15 17:36

天子脚下历来都是最乱的

清音 发表于 2009-2-16 14:11

法制呀,中国要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法制。

amojo 发表于 2009-2-16 14:54

这样的文章该re,
不明白追查到办公室主任上一级有什么不和谐的??
该查不查,办事不利啊

a444 发表于 2009-2-16 15:08

真的很郁闷,为什么这么不争气?明知违法的事,还要坚持做,执法者也是走走过场。
CCTV这次是失面子了。

cherry21932 发表于 2009-2-16 19:15

对CCTV有点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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