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ery 发表于 2009-3-23 23:59

被定罪的在华英国示威者

本帖最后由 Valery 于 2009-3-24 00:12 编辑

【原文标题】UK China protester found guilty
【登载媒体】BBC NEWS
【来源地址】http://news.bbc.co.uk/nol/ukfs_news/hi/newsid_7940000/newsid_7945400/7945418.stm
【译者】Valery
【翻译方式】人工1 z* g0
【声明】本翻译供Anti-CNN使用,未经AC或译者许可,不得转载。
【原文库链接】http://bbs.m4.cn/thread-149097-1-1.html
【】# Z; ZC- W+ {6 k0 |
【译文】http://newsimg.bbc.co.uk/media/images/45570000/jpg/_45570022_41389692.jpg皮尔斯先生在06年因妨害公众而被判有罪。
   一个英国人为抗议中国人权记录,将示威标语悬挂在香港的一座桥上。之后,该男子被控滋扰公众。
      居住在香港的33岁的马特•皮尔斯是来自布里斯托尔(英国西部港口)的一名教师。去年,他以马仔造型拉起横幅号召“摆脱压迫,获得自由”。
      此次在青马大桥上持续了两个小时的示威发生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当天。尽管皮尔斯先生否认滋扰了民众,但之后仍被判决有罪。
      他被香港法庭羁押了两周,将于三月三十日受审,并已免除了一项个人普通伤害罪。
      皮尔斯先生是个示威老手。八月八日,他在这座起着交通要塞作用的桥上进行示威活动,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但他不顾即将到来的牢狱之灾,仍扬言要在不久的将来继续进行示威活动。
   “我坚信我正在做的这件事和我所采取的方式,途径以及策略正是香港所需要的,”他说道,“我只希望我能影响到这里其它的一些激进主义者,如果有更多的人开始去做和我一样的事,那么对于政府来说,那将成为大问题了。”
      他说,他并不反对奥运会,只是想要强调“人权,自由,民主”。
   天安门广场
      在先前的2005年的一次示威之后,皮尔斯先生因滋扰公众罪被判在香港监狱监禁21天。
      但一次申诉听证后,此次监禁延缓了18个月。皮尔斯先生曾在1989年天安门事件周年纪念时装扮成蜘蛛侠爬到了香港的巨型户外电视屏幕上。
      他的这一惊人举动造成了持续两个小时的交通堵塞。
      2004年,在香港沙田马场上的举行的国泰航空公司香港赛事中,皮尔斯先生装扮成马仔进行示威活动,也因此被判缓刑。


复兴文化 发表于 2009-3-24 00:03

(⊙o⊙)哦

Valery 发表于 2009-3-24 00:06

初次翻译,有错误请指出。谢谢。

sep123321 发表于 2009-3-24 00:28

支持下Q51)辛苦了~

quest 发表于 2009-3-24 00:34

这种文章看多了,脾气会越来越坏的。有时候真想拿把刀捅死这些聒噪不停的蠢货。

从这种自以为是的救世主式的蠢货到那个“but”一词用得溜熟而法律方面是白痴的脑瘫记者,应该用新加坡式的刑法来惩罚。

芒果记 发表于 2009-3-24 00:35

国际主义战士,马克思的信徒哦

herox3000 发表于 2009-3-24 00:40

造成交通阻塞还不被判刑?英国人就是这么保证言论自由的?

墨羽 发表于 2009-3-24 00:53

“activists”不是“激进主义者”,而是“活动者”、“运动人物”。

huina-cnn 发表于 2009-3-24 01:38

(⊙o⊙)

peacockery 发表于 2009-3-24 05:03

哗众取宠

yangshu314 发表于 2009-3-24 05:53

原来是个疯子!

gavien_1 发表于 2009-3-24 12:09

有头无脑的家伙

mq3 发表于 2009-3-24 12:13

哗众取宠
peacockery 发表于 2009-3-24 05:03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的确是这样。

kingKong 发表于 2009-3-24 13:47

典型的吃饱了没事干的“欧洲疯子”

Valery 发表于 2009-3-24 19:42

8# 墨羽
我在词典中查到有“激进主义者”的意思。{:7_294:}

xutian68 发表于 2009-3-25 14:07

请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

江山笑 发表于 2009-3-25 14:14

这东西要是敢来咱这里爬窗子,劳资宰了它!

illidanyyh 发表于 2009-3-25 18:49

这种文章看多了,脾气会越来越坏的。有时候真想拿把刀捅死这些聒噪不停的蠢货。
-------------------------------------物极必反。

驴驹 发表于 2009-3-25 23:02

“我坚信我正在做的这件事和我所采取的方式,途径以及策略正是香港所需要的,”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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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你是谁?

无可就要 发表于 2009-3-26 00:31

这是他的"职业"而已!不知道多少钱一次.感觉和婊 子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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