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7103270 发表于 2009-7-10 21:05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有保留原来的截图,在noonoo发的帖子里头 对,学习新加坡,起诉他们。违背新闻职业道德,我们就事论事。 请国外的朋友们,一定要作好证据保全工作;
我们要用法律手段,对付这帮无赖;
歪曲的报道,是对在恐怖事件中死亡156和受伤1000多人及其家属,本已受伤的心灵的一种摧残和伤害,被伤害者有权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
xjlemontree 发表于 2009-7-11 00:37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 散播你谣言,躲角落理小声说我对不起,我错了。然后看热闹。 对于散布谣言者,一定留好网络截屏,然后起诉他们,帮助恐怖主义散布谣言
路透社不如路边社,纽约时报就是牛屎报。 呵呵,用中国网友愤怒的网络铁拳,吓破帝国主义、帮凶、传媒以及豢养的分裂分子的狗胆! 無恥,太無恥了。
不愧是老到的麻煩制造國英國。 让他们在世界各大媒体公开道歉,消除恶劣影响 【欧洲时报网】据来自新疆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消息,截至10日晚间23时,发生在中国西北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的暴力事件,总计已造成184人死亡。
在死者中,有137名汉族人,其中包括111名男子和26名女性;46名维吾尔族人死亡,其中包括45名男子和1名女性;另有1名回族人死亡。
死者每人发20万元抚恤金
在乌鲁木齐“7·5”事件中无辜死亡的群众,民政部门将为他们每人发放20万元特殊抚恤金和1万元丧葬补助金。
10日在此间举行的乌鲁木齐“7·5”事件善后处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局长王凤云说,自6日乌鲁木齐“7·5”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小组成立以来,已经接待无辜死亡群众家属2400余人次,受伤人员家属220余人次,183名工作人员和40多辆汽车全程负责接待伤亡人员家属,并为他们提供医疗保障、住宿和接送服务。
据了解,《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无辜死亡者、伤残者抚恤办法》草案也将尽快出台,草案中已经确定,将对在乌鲁木齐“7·5”事件中无辜死亡的群众,一次性发放特殊抚恤金每人20万元、丧葬补助金每人1万元。
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已经开始为乌鲁木齐“7·5”事件中的死亡者进行DNA鉴定,民政部门已经为确认的无辜死亡者家属送去了初次慰问金每人1万元,目前已经发放了32万元慰问金。
王凤云说,事件发生后,乌鲁木齐市财政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善后处理工作,目前首批5000万元抚恤金已经到位。
原贴地址: http://www.oushinet.com/172-524-35546.aspx
备注:本次暴乱分子多来自南疆的虚拟派穆斯林,他们对实业派照袭击不误 这种流氓手段真是无耻之至啊! 那些不怀好意的西方政客和所谓的媒体,无论怎样都要造谣下去。我们是否可以象伊朗政府那样,把别有用心的西方“记者”驱逐出境。 我们能做的就是尽最大的努力把他们的谎言揭穿 本帖最后由 AIZSJ411 于 2009-7-16 01:32 编辑
维族本来就不是新疆的原住民,汉人很早就有移民到新疆(古时称西域),新疆是清朝时期起的名称。西域古高昌国的国王就是苗裔的汉人。新疆也不是只属于维吾尔族的,近900万的维吾尔族不可能离开新疆,近800万的汉族人也不可能离开新疆,更别说还有130万的哈萨克族, 100万左右的回族, 20万左右的柯尔克孜族,20万左右的蒙古族,60万左右的东乡族,40万左右的塔吉克族,40万左右的锡伯族,13万左右的达斡尔族,还有那些人数不足2万的乌孜别克族(1.45万左右),塔塔尔族(0.5万左右)等民族。不管中国是由什么样的政府管理,都绝不容许国家分裂,这是绝大多数中国人共同的心愿,因为国家不是只属于政府或者哪个政党的,国家是属于所有中国人的。某些外媒和某些所谓民主人士已经反共反到丧心病狂的地步,没有了理性、公正和良知。 认错就是好同志嘛。 去年也是这样的套数。 本帖最后由 一一一 于 2009-7-16 17:55 编辑
这些历来被普世教声称公正、公义、客观、透明、正义的西方舆论,在被发现颠倒是非造成谣后,偷偷撤掉了。
但,当中国再被这些西方国家资助、支持的恐怖分子暴乱时,这些西方舆论也会马不停蹄地重新造谣下去的,如果我们无法发现时,其造谣的内容是不会撤掉的。
对于这些敌视性造谣,中国政府应该要以法律手段对其反制。
否则,将会纵容这些敌视中国人民的西方舆论,继续对中国进行如入无人之境的敌视性造谣。 真实而客观的报道,是对在恐怖事件中死亡156和受伤1000多人的尊重,
歪曲的报道,是对在恐怖事件中死亡156和受伤1000多人及其家属,本已受伤的心灵的一种摧残和伤害,和恐怖行为本身没有区别; ...
xjlemontree 发表于 2009-7-11 00:35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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