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头 发表于 2009-7-30 01:54

【09.07.29 联合早报】农民工‘开胸验肺’引起关注 河南领导派专家诊断为职业病

本帖最后由 vivicat 于 2009-7-30 13:07 编辑

农民工‘开胸验肺’引起关注
河南领导派专家诊断为职业病
(2009-07-29)
  (郑州讯)备受社会关注的“开胸验肺”事件在网站及媒体曝光后,引起河南省及郑州市领导的注意,并派遣专家为开胸验肺的张海超作诊断,确诊为尘肺病。同时,河南省卫生厅对该事件中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责成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据新华网报道,河南省卫生厅给予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单位通报批评;撤销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樊梅芳、王晓光、牛心华三人的尘肺病诊断资格证书;责成郑州市卫生局追究郑州市职防所主管业务领导责任。建议新密市委、市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新密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新密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给予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耿爱萍撤职处分。

  河南省郑州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因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作三年多后患上尘肺病,但公司拒绝为他提供相关资料,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则给他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最后,张海超自行到医院去开胸验肺,证明自己得了与职业有关的尘肺病。

  为维权而开胸验肺的张海超称,“必要时,愿意二次开胸验肺。”此事引起舆论及卫生部的重视。卫生部派出专家督导组赶到河南,督导该事件的解决。

  不过,《北京青年报》一篇评论指出,张海超开胸事件不能因为卫生部派出督导组而告一段落,有关方面更该反思的是,开胸事件自被报道迄今,已经半月有余,是是非非其实完全一目了然,但为何张海超要讨一个公正就这么难呢?究竟是哪些程序上出了问题?卫生部的官员们理应清楚,每一次的开胸,都是对社会公平的重创与打击啊。

  《人民日报》昨天刊登的一篇评论则指出,纠正一个错误并不难,难的是从根源上避免错误发生。公共政策不能只以下层“不出事”为目标,必须俯下身来,直面各种各样的劳资矛盾。综观整个事件的解决过程,仍然是“维权无门—极端举动—舆论激愤—高层介入—得以解决”的逻辑。

  该评论指出,从早些年的找记者诉苦、写公开信,到后来的以身试药、开胸验肺……由于眼球效应对“创新性”要求极高的特性,弱者的维权手段正变得越来越惨烈,甚至开始带有明显“自残”的特征。


  基于如此背景,需要追问的是:这个悲壮的“循环链”真的会因一个人的权益得到“拯救”就消失吗?



18xx 发表于 2009-7-30 02:57

已经烂根了。

清音 发表于 2009-7-30 11:36

失信于民是最大问题,试问如今还有谁相信为官不贪,相信挣得亿万家产而没有走关系开后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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