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越洋告狀 遭美國軍事上訴法院駁回
本帖最后由 ry448357570 于 2009-10-8 16:50 编辑鲨发 狡兔死走狗烹 狗急跳墙了,脸都不要了,阿门,台湾之子 无知更无耻。 这家伙很聪明,本来准备到美国出庭作证的,他知道只要去了美国就行了,其他都不用管 扁要美指示馬英九放人 美:不是控告是請願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2+132009101000565,00,focus.html
* 2009-10-10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劉芳】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今天表示,陳水扁沒有「控告」美國政府,而是向美國政府「陳情請願」,請求美國訴法院下令馬英九總統撤銷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並且立即釋放他。
位在華府的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於星期二宣布,對陳水扁所提的案子沒有管轄權,所以不予受理。陳水扁到底告美國什麼呢?軍事上訴法院今天表示,陳水扁沒有「控告」,而是向美國「尋求救濟(request relief)」。
陳水扁在陳情書中說,他是美國軍政府的代理人,八年總統任內,他其實是美國軍政府在台灣的行政長官,始終服從美國軍政府的旨意,在許多事上接受美國在台協會主席的指示。
陳水扁說,在台灣,美國軍政府是最高權力機構,他就是這個最高權力機構的代理人。唯有危急時刻,他才會證實軍政府的存在,而現在正是關鍵時刻,所以他要求美國軍政府出面干預,保護他。
陳水扁說,他不談台灣的主權,只要求軍事法院責成軍政府做到下列幾件事。第一,承認他的代理人身份;第二,承認他的所作所為都根據這個代理人身份;第三,指示現任的行政長官馬英九撤銷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並還他自由。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表示,國家元首自貶身價,變成占領區的行政長官,法院從來沒看過這種事。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表示,國家元首自貶身價,變成占領區的行政長官,法院從來沒看過這種事。
呵呵,真是好笑! 真正无耻之人 很奇怪啊 哈哈头会听说 台湾总统?有这个国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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