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理想 发表于 2009-12-28 00:19

郭良:在“媒介自由”的旗帜下

媒介应该是自由的,不自由就无法向公众报道客观的事实。不管是来自政府还是来自企业的压力,都会毁掉媒介自由的灵魂。同时,媒介作为独立的力量,也起着对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种势力的监督作用。所谓阿克顿定律:“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就是通过媒介来监督各种权力的逻辑依据。    然而,媒介毕竟是人来做的,如果以为媒介先天就客观公正,那实在是太天真了!并且,如果媒介不接受监督和制约,同样可以成为“绝对的权力”,同样可能腐败,虽然这种腐败并不一定意味着金钱。由于信息革命,媒介传播速度和范围迅速扩大,尤其需要对媒介本身进行监督和制约。作为媒介人本身,也需要提高自己的素质。这也就是近年来经常强调的“媒介素养”的问题。前不久,在法兰克福书展上,我领教了德国国家电视二台的“媒介自由”: 今年的法兰克福国际书展,中国是主宾国,围绕中国的报告和报道也比往年多了很多。为了使德国人更好地了解中国的互联网,应德国“歌德学院(中国)”院长阿克曼的邀请,我参加了在法兰克福国际书展中由歌德学院、亚历山大-洪堡基金会和北京德国图书信息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德学者对话”。对话结束后,我到楼下的中国展厅等一个朋友。这时,看到一些德国的记者在采访中国人。转了一圈,转到了我的面前,当时这个德国记者对我说了一大堆德语,我非常客气地用英语告诉他我不懂德语。而他继续用德语说话,我只好再次客气地用英语说我不懂德语。他明知我不懂德语,却仍然继续对我说德语。这时,从旁边走过的一位中国女士告诉我,他是在故意戏弄我,于是我用手挡住了镜头并用英语质问“你是什么毛病啊?!(What’s your problem?!)”这位中国女士告诉我,她在德国生活,丈夫是德国人,是个律师。刚才对我说话的德国记者是德国国家电视二台的,在故意恶搞中国。这时,她丈夫觉得拿一个不懂德语的中国人开涮实在是太过分了,就找记者交涉,让他们向我道歉,并且保证在今后的电视节目里不会播出我的图像或声音。那位中国女士告诉我,德国记者向我道了歉,并且做了不播出的承诺。我照例是感谢这位中国女士和她的丈夫的仗义执言,并且互相留了联系方式。本来,我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由于对我的采访并没有实质内容,显然也不可能播出。万万没想到的是,大约一周后,我收到了这位中国女士的邮件:德国国家电视二台竟然违反承诺,播出了我的镜头和声音。更可气的是,他们删去了我此前多次客气地告诉他们我不懂德语的镜头,播出的只是我在那里用手遮挡他们的镜头,质问他们“什么毛病啊?!”这位中国女士告诉我,她的律师丈夫愿意免费为我向德国国家电视二台交涉。通过互联网,我搜索到了这段节目的完整视频。而其中的内容,简直令人发指!镜头中的中国人都试图帮助这个德国记者,配合他的提问。而这些善良的中国人由于不懂德语,完全不知道这个德国人在恶意地诋毁中国。当时我看到这个德国记者也采访了几个懂德语的中国人,而这些采访内容就根本没有在节目中出现。当然,这是一个搞笑的节目。但是,即便是搞笑也应该是善意的,也应该尊重别人起码的尊严。以我受过的教育,完全懂得幽默对人的重要。相信所有读过我以前的《南方周末》连载“文人与电脑”的人,都不会认为我是没有幽默感的人。但是,我完全不认可德国国家电视二台的这种搞笑方式。在被访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对被访者的恶语中伤硬加在被采访者身上,这不是文明人可以做的文明行为。同时,德国的观众也是受害者,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记者强加在被访者身上的那些话,并不是中国人说的。更加不可容忍的是,这个节目还恶意诋毁中国的领导人。如果是随便一家电视台,也就算了,而这是德国国家电视二台!这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做法,已经远远超出了媒介自由的范畴,并且也应该为文明人所不齿。本来,我并没有打算把整个节目的细节都放到网上。可实际上,至少Youtube、土豆网(怒!(中文字幕)德国缺德记者倒钩侮辱中国书商)和淘宝网(太气愤了!!德国电视节目恶搞中国人)都已经登出了视频或者文字。作为学者,我知道应该慎重,我反复找人核对翻译的内容,力争准确反映这段视频的全貌。因此,一直拖到今天才发表出来。

耳冉子 发表于 2009-12-28 22:02

那位中国女士告诉我,德国记者向我道了歉,并且做了不播出的承诺。

现在的德国记者真是比戈培尔还戈培尔,居然连诚信都不讲了。不知当时是否有那个记者道歉的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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