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xng 发表于 2010-1-1 11:40

阿克毛事件的大国关系与国内政治{来看一下事件背后的解读}

阿克毛事件的大国关系与国内政治
http://www.zaobao.com/yl/yl100101_003.shtml
纪 赟   本周二中国在新疆省会处决了英国籍毒贩阿克毛(Akmal Shaikh),从2007年9月12日他从中亚进入中国时被查出携带数量重达四公斤的纯质海洛英直到其被处死为止,整个事件充满了戏剧性。两国之间,两国内部所展现的政治谋划与力量角逐都有一种让人叹为观止的效果。   

先就事说事,阿克毛事件如果事主是中国籍,那根本不会成为事件。他所携带的毒品足够让他死上近百次。而且,他的宣判与行刑也不会拖这么久,让他活了整整两年有余。如果这件事是在英国本国,也不会成为事件。阿克毛无论是不是有精神病,或者再贩卖更多的毒品,抑或杀更多的人,犯更重的罪,都不妨碍他在英国以一种较为体面的方式安度完他的一生。因为英国,和许多把是否有死刑当作是否有人权的重要标志的国家一样,是没有死刑的。   

然而,阿克毛却是一个拥有英国籍的人,跑到了一个有死刑的国家犯了重罪。这样,双方的量刑标准就有了分歧。就一般情况而言,强龙不压地头蛇,总是会以地方的法律占得上峰而告终。然而,国际政治,本来不过是力量的相互制衡。即使他国的领域,也总会看到大国力量的身影。并且,更有另外一种情况出现,即这种国际间的政治较量,也只是为了国内政治势力角逐的需要。而阿克毛,非常可怜,就成了其中一个不能操控自己力量的砝码。

毒贩的剩余政治价值   

先说英国政府的如意算盘,其实我要说英国首相布朗及其工党内阁并不在意阿克毛的死活。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这个人本身并没有多少价值。因为无论他是否有精神疾病,携带毒品本身并不是一件非常光彩的事。如果这个人是一个出了问题的特工,英国军人或者人权斗士等等,那么其价值就要大得多。英国政府在知道这个人的生命出现危险以后,就会运用外交手段;而且往往会秘密地与中国政府沟通,以达成一些私下的协议。这才是国际间救人的惯例,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国际间法律失衡的问题,同时又照顾到了双方的脸面。   然而,阿克毛本人却不属于那些英国政府真心想营救的人的范畴之中。非常可悲地,他却还有另外一点“剩余价值”,就是可以用来大打“亲民牌”,以此重拾政客低落的人望。自从布朗担任首相以来,他的工党政权就迅速失去了民意上的支持。2009年6月中,在地方选举,工党还遭受了四十年来最沉重的打击。在这种情况之下,没有什么比采取一切措施,在海外去营救一位本国公民更好的机会了。但是,前面说过了,真要营救一个人,必须用秘密外交等非常手段;但那样,是丝毫起不到宣传作用的,而要重拾民意却要大张旗鼓。虽然工党和布朗本人应该非常清楚,公开的营救其实只是把阿克毛推向了死路。因为,以今天中国的国力,尤其是对待来自英国人的毒品走私这种非常容易让中国人联想到一百七十年前鸦片战争的事情,公开的途径只会让中国政府完全没有作出丝毫让步的可能。

中英政府各有国内政治盘算   

所以,因为有如此打算,我们就看到了处死阿克毛之后英国外交部官员特意强调曾经派了二十七次代表,在过去的六个月里英国政府十多次与中国公开交涉。并且,布朗在最后关头,还公开向中国发出信件,以此来高树人道主义的旗帜。与此同时,英国的媒体也赚足了眼球,全力开动。然而,布朗及工党的如意算盘,也不过是为了重拾早已丢掉的民心罢了。
  问题是这场政治游戏之中,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英国政府固然在阿克毛事件之中获得了一些它早已谋求的东西。而争斗的另一方,中国政府竟然也因此获得了民众的加分。在这件事之后,诸大网站上的留言,大多数都是支持中国政府对于自己法权的捍卫。其实在事件之后回味一下,非常微妙的是,为什么这件事已经两年多了,却到现在才爆了出来?按照一般情况之下,这个案件应该较早就已经审理终结,甚至已经执行完毕了。问题是如果阿克毛的死刑执行太早了,政治之间的博弈也就失去了一颗可以下的棋子了。对此,英国政府非常清楚,中国政府也不会不明白吧?所以它也在等,等着英国政府能拿出什么东西来作交换。在这两方之中,其实心里都有着自己的算盘,唯一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就是那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当事人——阿克毛了。

darkapril 发表于 2010-1-1 13:23

恩,除了阿克毛之外,基本上都是各取所需。
外媒也赚足读者,所谓的人权组织又可以YY自己是自由女神了

风吹吹 发表于 2010-1-1 14:33

“按照一般情况之下,这个案件应该较早就已经审理终结,甚至已经执行完毕了。问题是如果阿克毛的死刑执行太早了,政治之间的博弈也就失去了一颗可以下的棋子了。对此,英国政府非常清楚,中国政府也不会不明白吧?所以它也在等,等着英国政府能拿出什么东西来作交换。在这两方之中,其实心里都有着自己的算盘,唯一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就是那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当事人——阿克毛了。。”


英国政府有何用意不得而知。但中国政府惩恶扬善,天经地义,岂能妄言?
阿克毛所作所为亦是咎由自取,莫非作者还希望毒犯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说俺也知道你是把阿克毛之死归过在政府身上。笔法虽巧,但心述不正,难成气候。

dcxng 发表于 2010-1-1 15:04

“按照一般情况之下,这个案件应该较早就已经审理终结,甚至已经执行完毕了。问题是如果阿克毛的死刑执行太 ...
风吹吹 发表于 2010-1-1 14:33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那仁兄可以回答一下,运送4公斤冰毒这样明了的案子,为何把人抓了两年之后才迟迟宣判呢?

梦里吹牛 发表于 2010-1-1 17:04

回复 4# dcxng


    因为我们在等他们的政府发精神病报告过来Q69)

pacifichawk 发表于 2010-1-1 17:07

“按照一般情况之下,这个案件应该较早就已经审理终结,甚至已经执行完毕了。问题是如果阿克毛的死刑执行太 ...
风吹吹 发表于 2010-1-1 14:33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惩恶扬善?老兄你天真的可爱~多一些你这样的国民,是政党的福音,统治者的福气,真的。

sola 发表于 2010-1-1 17:25

回复 4# dcxng


    貌似死刑的量刑是需要慎重的吧,最高法院才有权核准的吧,总之,要判一个人死刑是不容易的~

悠哉 发表于 2010-1-1 18:11

难道中国当今的国际力量仍比不上英国?

dcxng 发表于 2010-1-1 18:20

回复dcxng


    貌似死刑的量刑是需要慎重的吧,最高法院才有权核准的吧,总之,要判一个人死刑是不容 ...
sola 发表于 2010-1-1 17:25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死刑是要经过高院审核,而且每年驳回的有百分之十五那么多
但是对中国人的死刑,如果不是高官显贵,从来就没有拖这样久的吧

creator 发表于 2010-1-1 19:05

布朗真是打错了如意算盘,他为了国内6千万的人的民心,执意去招惹13的人民。别忘了,170年前的事情每一个人都永远也忘不掉,因此,没有一个有良知的中华子民不会站在自己的政府身旁。

三黄 发表于 2010-1-1 19:17

那仁兄可以回答一下,运送4公斤冰毒这样明了的案子,为何把人抓了两年之后才迟迟宣判呢? ...
dcxng 发表于 2010-1-1 15:04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死刑要复核,一般在司法实践中要2个月到14个月,如果再加上侦察和破案的时间,差不多两年。一般而言,毒贩都不会马上马上侦察终结,因为公安机关需要破获整个毒贩的作案链条,而不是抓住一个毒贩就死刑!

Right2 发表于 2010-1-1 20:14

现在死刑是要经过高院审核,而且每年驳回的有百分之十五那么多
但是对中国人的死刑,如果不是高官显 ...
dcxng 发表于 2010-1-1 18:20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请参照一下浙江吴英案,被抓已经不止2年了吧。判刑是一个过程,死刑就更加了复杂了。不是凭你想象的。

smithrock 发表于 2010-1-1 20:32

有一定道理!不过阿克毛不是什么可怜的人。4000克摆在哪。

dorl 发表于 2010-1-1 21:01

我還是保留一個觀點,如果英國人拿出足夠大的利益來(例如罗-罗发动机全套技术),我還認為國家可以把阿克毛放回英國,讓英國佬自己去煩去.只可惜阿克毛不值得那個價格

龙舞九天 发表于 2010-1-1 22:47

作者相当的狡猾,把明摆着是非分明事情硬是搅和成了各打五十大板。

humin 发表于 2010-1-1 23:22

作者相当的狡猾,把明摆着是非分明事情硬是搅和成了各打五十大板。
龙舞九天 发表于 2010-1-1 22:47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本来就是很简单明了的,在中国贩毒50g就可以去死了,何况4000g,我希望他死一千次,想象我们的孩子,他的毒品可以害死多少无知少年!使多少父母心碎,又使多少孩子失去父母亲人!

两怀 发表于 2010-1-2 11:32

在西方国家吸毒不是大问题,在中国吸毒容易造成犯罪。

fangdl 发表于 2010-1-2 12:00

这个帖子好,确实如此。

鬼雄 发表于 2010-1-2 12:47

那仁兄可以回答一下,运送4公斤冰毒这样明了的案子,为何把人抓了两年之后才迟迟宣判呢? ...
dcxng 发表于 2010-1-1 15:04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见过一桩案子,清楚明了的杀人案,来回判决足足用了一年多。这个两年,也不算太过分。

kingKong 发表于 2010-1-2 14:25

呵呵,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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