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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构建适应新网络环境的谣言防堵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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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theory.workercn.cn/c/2011/12/14/111214112007520833231.html

 目前,微博的出现及其迅速火爆,使网络谣言的传递更快捷、更广泛,影响更大,危害更甚;同时,网络的自净机理也促进了社会辟谣、反谣力量的壮大。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需要构建一种适应新网络环境的谣言防堵机制。
  第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求证”作用,让谣言及时在阳光下现出原形。中国现有3亿微博用户,近10亿手机用户。随着无线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社交媒体与手机“绑定”,每时每刻都可能有上亿人在传递信息,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真实信息与谣言齐飞。此时,拥有一批训练有素的职业化、专业化信息传播队伍的传统媒体应发挥“定海神针”的作用,始终主导社会的大众传播,不应将传播的主导权、舆论的主导权让给网络时代的个体。微博时代,传统媒体的职能要扩展,除传播消息、发表评论等外,应将及时辟谣作为重要职责,旗帜鲜明地揭露网络上广泛传播的虚假信息,涤污滤清、辟谣正听。《人民日报》2011年1月27日推出“求证”栏目,至今已刊发数十篇文章,篇篇针对谣传、流言,探根溯源,证伪证虚,驳斥谣言,澄清事实,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不少媒体开设了类似栏目,一时“求证”成风。“求证”之类的栏目应成为传统媒体常设栏目,谣言一露头就给予揭露,使之无处藏身。
  第二,充分依靠公众尤其知情网民的证伪功能,让谣言在众目睽睽下丧失蛊惑作用。与新闻一样,谣言也有何时、何地、何事、何因等要素。既然有时间、地点,就可能有其他“在现场者”。谣言自有谣言的破绽,传谣者自有传谣者的心虚。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总有理性、不盲从的网民存在。只要公众打消顾虑,享有充分的表达权利,拥有表达的便利,就会有人质疑、揭露谣言。2008年3月,在CNN等西方媒体别有用心地发表了有关西藏的不实报道之后,一位叫饶谨的23岁青年创办了“反CNN网站”(Anti-CNN),专门揭露CNN等西方媒体对西藏的虚假报道。在网络谣言层出不穷时,果壳网于2010年底推出“谣言粉碎机”主题站,至今20多名青年组成的团队已粉碎了数百条谣言。2011年5月18日,窦含章发起了以净化微博环境为重要职责的首个民间辟谣组织——“辟谣联盟”,吸引了众多志愿者参加。
  谣言何时因何事而起,不可预料,但谣言一旦露头、一经扩散,应有理性、质疑的声音,应有辟谣、破谣的行动。在人人都是传播者的时代,人人也应是质疑者、批评者、谣言的粉碎者。
  第三,互联网站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传播真实信息,让谣言尽快“见光死”。互联网站是开放的公众平台,是信息与思想的集散地,不但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还应担当起激浊扬清的责任。尽管那些明显虚假、耸人听闻的信息能迎合某些受众的心态、能吸引人眼球,从而带来巨大流量,但网站要坚决不传播、不转发、不扩散。网上信息来源广泛,有些虚假信息一时难辨真伪,但一有质疑、批评、揭露之言,要及时发布,在必要时可“揪住”那些可疑的虚假信息,让更多的人证虚证伪。一旦证明其虚假,就要采取措施终止传播、澄清影响,还要让故意传谣者声名狼藉。新浪微博开设了“微博辟谣”,“微博小秘书”接受相关投诉,针对微博容易出现虚假信息的状况,其他网站先后开设了类似的栏目或者服务。尽管相关做法有待改进,也无法澄清所有谣言,但如果更多的网站参与进来,发挥辟谣的集群作用,辟谣的能量将是足够强大的。
  第四,谣言涉及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澄清、快速回应,斩断谣言的“翅膀”。网络谣言极其复杂,但多数情况下是有所指的,针对具体事件、人物或部门单位与团体。谣言涉及的部门与企事业单位,谣言伤害的个人及单位,有能力证明其真伪的,都要及时提供事实与依据,及时澄清。要以开放的姿态与行动,允许、邀请社会力量了解实情和报道真相。北京地铁迷药谣言、淄博高速路砸车视频疯传,两地警方微博迅速辟谣,使谣言很快消融。第一时间辟谣,可最大限度地消除谣言的影响。
  第五,提高民众的媒介素养,培养理性、智性国民,让谣言失去生存、扩散的沃土。“媒介”是工具,它是中性的,谁都可以利用。大众媒体有其缺陷与不足,自媒体更是如此。媒介素养是认知和使用媒介及信息的能力、技巧与素质。现代社会,媒介无处不在,信息无时不有,正确认识媒介、对待媒介与信息、使用与应对媒介是公民应有的能力和素养。媒介素养需要从后天的教育或者社会实践中获得。学校、家庭要进行媒介素养教育,媒体也要教育民众正确对待传媒。培养民众对各种信息特别是网络信息的辨别力和判断力,是媒体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知性、理性、智性网民,是家庭之福、国家之福、社会之福。
  第六,及时依法惩处恶意造谣者,始终保持对造谣惑众者的威慑力。我国《刑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对造谣传谣行为都有明文规定,应依法惩处。事实上,一些网络谣言散布者已受到应有的惩罚。
  网络空间的谣言很多,真正受到惩罚的只是那些造成恶劣影响的造谣者。要查实一起谣言,获得充分的证据,并不容易。但民愤极大、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谣言,即使再难也要查清,依法惩处。要保持法律的威严,使之对网络谣言制造者与传播者产生震慑作用。
  (作者单位:人民网)
发表于 2012-4-2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是支持,我代表大家顶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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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6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流贴,继续努力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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