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红马 发表于 2012-10-30 16:48

美网友也抱怨权利不受保护!

转自龙腾网,美国雅虎网站10月29日文章,原题:雇主不会告诉你的8项权利。你知道哪些工作权利吗?你可能觉得你的雇主会按照法律来办事,所以你不用担心你的权益会受到伤害,但是事实是,由于无知,很多公司都违反了劳动法。如果你知道你的权利都有哪些话,你就会从中收益的。以下是工作场所中你所拥有的8项权利,而你可能忽视了这些权利。1. 公司不能因为你表现不好就随便扣你的工资。不管你表现的多差,老板都不能少给你工资。由于你的一个错误而使公司损失上万美元?把一个设备的关键零件给弄坏了?而这些正是你为你老板工作时所要付出的代价,而这些代价不是由你来付的。当然,如果你真的犯下了很严重的错误,那么你会被裁掉,但是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是要付给你所有的工资。2. 按时得到工资。很多州都有颁发法律规定什么时候应该发薪水。一些州的法律还规定,如果公司没有按时发工资,那么作为惩罚,公司就得支付一些额外的钱来作为补偿。3. 给不给加班费不是雇主说了算;而是政府说了算。联邦政府把所有的工作分为两类:可豁免的和不可豁免的。如果你的工作性质是不可豁免的话,那么雇主就要给你的加班时间(超过每周40小时的那部分加班时间)付相当于原工资标准1.5倍的工资。豁免还是不可豁免也不是由雇主决定的;而是由政府来规定的。4. 你的雇主不能要求或者甚至是允许你加班。如果你的工作性质是不可豁免的,那么你就能获得加班费。你不能放弃这种权利。而且,你的雇主不能以其他的方式(比如以休假的方式)来代替加班费。5. 你可以和你的同事谈论各自的工资情况。劳工关系法案里面规定雇主们没有权力禁止员工谈论工资情况。而很多雇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他们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6. 同样的,老板们也不能禁止员工谈论他们的工作环境。劳工关系法案再次站在了员工这一方。制定这条法律的原因是如果员工们不能谈论这些议题的话,他们就没办法组织起来。7. 员工手册里面规定的内容是具有约束力的。不同的情况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法庭都判决说员工手册里面的条款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条款里经常会包含“将会”、“必须”或者是“可能”、“可以”等措辞,而前面两个词会比后面两个词更具法律约束力。8. 如果你的老板是以员工的角度来对待你的话,那么他就不能以承包人的角度来给你发工资。比如,如果你的老板有权规定你在什么时候、哪里以及如何工作的话,政府就会认为你就是一个员工——那么公司就需要缴纳工薪税并且还要像对待一般员工一样对待你。以下是美国网友的评论:★我工作了40年了——我工作的大多数公司根本就不会遵守上面的这些员工权利。★最后一项权利真是要命啊。因为在建设、货车运输和有线电视安装领域,所有的员工几乎都同时是分包商。★你有工作和被裁掉的权利。★我们当地的一家公司说加班费并不是原工资标准的1.5倍,所以就只付了1.3倍左右的加班费。★我最后工作的那家公司不想因为安全的原因而阻碍工作的进度。所以我觉得我很幸运还活着。当我受了工伤以后,我报告给了公司,可是连一封邮件都没回我。所以一定要注意!★如果你执意要争取这些权利的话,肯定会被辞掉的。除非你是强大工会的一员。★我强烈建议你自己开办一家公司,然后雇一些员工,自己先实践一下,这样你才有权利去给老板们提供要怎么做的建议。★如果你在沃尔玛工作的话,想都别想你会获得这些权利!他们在否认员工加班和压迫员工加班上是出了名的!当你在电视上看到沃尔玛又解决了一桩诉讼时,你一定要记住我刚才说的话。把你辛苦赚来的钱花在诚实的公司上吧!小心沃尔玛。★工会的小丑们在抨击一流的公司。闭嘴。★我原本还打算把我所有的雇员都裁掉,然后让他们作为1099承包商来对安装工作进行竞标。正如文章所指出的那样,劳动法都是一边倒的。我之前的一名员工犯了一个大错,让我损失了5万美元,而直到她辞职后,我才发现这个错误。她还是继续过着她的美好生活,而我要吃她种下的苦果。★老板可以随便找个理由就把你给辞掉。★可以任意的处置员工——可以毫无原因的在任何时候把员工辞掉。因为有这么一句话“已经不需要这个工作岗位了”。★好吧, 我倒是知道有一个老板,他只违反了第一个员工权利。我现在在一家跨国公司,老是违反第三项员工权利。但是也没关系了, 除非你是经理,否则你肯定得受压迫。★我之前是一个机器操作员,后来被调到另外一个车间做同样的事情,可是我的每小时工资却比之前少了4 美元,我的工作主要是给新员工做示范,可是我发现那些新员拿的工资比我的还高,于是乎我就去找人力资源部评评理了,你猜后来怎么样, 后来也只能忍耐了。★芬兰人,以你的智商来说,做一个清理鸡粪的运营经理肯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这些极端可恶的雇主们,如果没有雇主的话,这个世界将会更美好,我们最终都会很幸福,钱会长在树上,牛奶和蜂蜜会从地底下流上来。★看看雇主权利:1)早来5分钟,晚下班5分钟。2)微笑。3)把工作做的很好。4)感谢你的雇主。★我的雇主经常违反第四项员工权利。每次我提出自己的异议时,他们就会问我喜不喜欢这个工作。法律只保护那些大公司,你没有能力去抱怨这些事情。★我和你一样,我还以为这些事情只会发生在佛罗里达呢。★而且有的雇主还会说,如果你给奥巴马投票的话,我会裁掉你的。★把下面的这一条也加进去:9. 由于政府没有强制执行这些劳动法,所以以上的所有8条权利都是无效的。(实际上,纽约的一位法官在一个有关自行车交通法的案例上就是这么判决的。)★他的全名是:威拉德 米特 鲁姆尼。他出生在:1947年3月12号, 现在已经65岁了。他的父亲:乔治 威拉德 罗姆尼,前州长。★大多数的这些规定都是以前的工会制定的用来保护工人免受欺负的,所以不管你喜不喜欢,以前的工会真的是处处为工人着想,而如今大多数人都跟着那些破坏工会的组织走。★我的雇主在员工手册里承诺说会帮我付退休后的医疗保险。我在这家公司工作15年后,他决定不给我付了。这种行为真的是很普遍。如果根据这篇文章来看的话,我的这位雇主是否依然还有责任?★任何不知道这些员工权利的人不是太愚蠢就是还只是12岁的小孩。★第三项权利是错的:如果工作制度是以10天来算的话,雇主们就有权力在接下来的一周里让你加班了。★想想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变这种情况。大多数时候,雇主们都拥有很大的权力。你可以去找工会或者干脆辞职。★这些都是不会被执行的规定,就好像年龄歧视的规定一样。没有价值的法律真是遍地开花。★最好还是记住你是为公司工作的。公司并不是为了你要找工作才存在的。如果一个公司运转的好而且收益不错的话,那么你也可以得一份薪水。也就是说只有你努工作,公司才会发展的好。 你并不是不可取代的,还有人在等着呢。★在这种糟糕的经济环境下,你应该庆幸自己还有一份工作,现在仍然有5000万的美国人在寻找工作,所以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就把你的工作抢走。★我觉得人们不应该互相之间谈论自己的薪水问题。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尽管没有犯下什么错误,那些工资比较高的雇员会很容易就出局,并且成为人们憎恨的目标。这种事情曾经就发生在我身上。★试想一下这种情况,雇主们一方面哭穷,一方面又想尽办法来剥夺你应该拥有的东西。★答案很简单,那就是自己开公司。

沐霜 发表于 2012-10-30 17:17

这世界就是这样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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