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消防队欠76万被曝后拟还本免息,债主:胳膊扭不过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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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杨璐2015-08-31 16:25 来自 一号专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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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消防大队院内。 受访者供图
被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曝光后,山西繁峙消防决定分批归还拖欠包工头赵和平4年之久的76万工程款。
8月31日,赵和平告诉澎湃新闻,繁峙法院出面和解,他与繁峙消防大队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消防大队在2015年11月10日前分批偿还76万元本金。而此前生效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延迟履行金等他自愿放弃。
8月27日,澎湃新闻刊发了《山西一消防队拖欠76万工程款4年:经济下行县政府没钱还债》的报道,被拖欠工程款的是包工头赵和平,他说工人天天追债,利息越累越多,“常年有家不能回”。
赵和平还把繁峙消防大队告上了法庭。繁峙消防大队口头答辩称,“对原告有家不能回深表同情,承认欠原告76万余元工程款属实,但实际偿还仍需时间。”2015年5月7日,繁峙法院判决,繁峙县公安消防大队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赵和平工程款76万余元及利息。
澎湃新闻报道次日,新华网发布消息称,繁峙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已组织法院、财政、审计、消防等部门进一步展开调查核实,并将依据法院判决和调查结果依法处理。消防大队和申请执行人也正在协商和解。
8月31日,赵和平告诉澎湃新闻,繁峙法院约他和消防大队的政治教导员段磊进行了协商。最终,双方签署了一份执行和解协议。
澎湃新闻获取的协议显示,“被执行繁峙消防大队于2015年11月10日前分批次将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工程款本金76万余元付给申请执行人赵和平。”
此外,协议还称,“申请人赵和平收到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工程款本金76万余元后自愿放弃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延迟履行金等权利,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此后再无纠葛。”
繁峙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段磊证实,这份协议的确是他与赵和平签署的。
对此,赵和平称,这份协议与法院的判决结果不一样。此前,法院判决,繁峙消防大队需偿还本金和利息。此外,超出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至于为何签协议时放弃利息及延迟履行金,赵和平称,“不签的话,我怕本金也要不回来了。我请律师花了一万块钱,几年的利息一个也没有。这事就等于是和稀泥了,糊涂地解决,还是咱胳膊扭不过人家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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