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秀文译青年 发表于 2015-10-25 23:47

【雅虎20151025】专家:赴美产子婴儿不应自动获公民身份

台湾一名妇女10月初搭中华航空飞机在机舱生下孩子导致飞机迫降阿拉斯加,后来这名台湾妇女被遣送回台湾。这件事在华人世界引发极大反响,很多人批评她的目的就是要在美国国土生下孩子以获得公民身份。
外国人在美国生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身份的依据是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宪法第14修正案第一款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法律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和他们所在州的公民。
但是目前也有专家提出挑战说,第十四修正案的本意并非如此。
加州查普曼大学(Chapman University)宪法专家、法学教授伊斯特曼(John Eastman)认为,受美国法律管辖还包括效忠美国。他说:“法律管辖指的是完全彻底受其法律管辖,而不是有条件的、部分管辖,也就是说那些效忠其他国家的人不在管辖范围。如果你是临时居住,当然按照目前的情况还包括非法居住在美国的人,他们是没有权利按照14修正案获得自动公民权的。”
美国网友评论:
——讽刺的是,有些人努力一辈子都拿不到绿卡,一个毫无意识的婴儿却能。 ——听起来本来就很荒唐。 ——对美国没有一点贡献不应该成为美国公民。 ——强烈建议修改这条法律。 ——有可能的后果就是越来越多无用的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 ——其实也有道理,因为这样充分体现了美国的自由和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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