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runlin 发表于 2015-12-7 19:49

“厅级干部”不应是撒泼犯浑的许可证

“厅级干部”不应是撒泼犯浑的许可证--张界 凤凰--凤凰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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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毕国昌先生,您那天的行为算不算撒泼?算不算犯浑?您这样的“厅级候鸟”如此搏出位还真是罕见。文雅一点吧:您整个就是一流氓。不是好鸟。您也就在三亚,在北京你敢吗?另外,需要提醒“厅级候鸟”的是,您光着身子到处招摇的行为,不但与党纪相左,同时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按律当接受处罚。   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不能取闹。这是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素养。你算是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党员,在领导岗位上任职时间也不短,究竟是什么诱因激活了你撒泼的荷尔蒙,让你先闹三亚湾,再闹市政府,裸身穿闹市,痛骂市长热线。百思不得其解之余,有位网友的回复那叫到位,一语解开所有疑问:土皇帝当惯了,任性!我们将事件稍作回放:时间:12月4日,地点:三亚湾。“厅级候鸟”毕国昌在不允许下海游泳的地方下海游泳;在不允许停车的地方停车脱衣,并且将车子锁在仅供游人小憩的凉亭中。之后三亚城管按律将车子清离现场。于是,“厅级候鸟”毕国昌的撒泼大戏上演。简言之:先闹三亚湾,再闹市政府,裸身穿闹市,痛骂市长热线服务人员。过程历时4个多小时,这位“厅级候鸟”仅穿三角内裤一气呵成。   当然,故事还远未结束。“厅级候鸟”第一时间联系到一家他认为“可靠”的网站,炮制了一篇笑点颇多檄文《一厅级干部在三亚被城管弄没了尊严》。标题的核心意思可谓露骨:厅级干部的尊严受伤。请恕我愚钝,至今也不知道“厅级干部的尊严”跟老百姓的尊严有什么区别,孰高孰低,孰贵孰贱,以及“厅级干部的尊严”受伤后会不会导致城管队员家破人亡。   文章还是有些看点的。   看点一,强调“厅级干部”不惜笔墨。“厅级干部”一词在这篇文章中被反复提及,多如牛毛。煞有介事,诚惶诚恐。看来作者也没见过多大官,对“厅级干部”的崇敬跃然纸上。在他的心目中,厅级干部伤不得,厅级干部的事儿,就是天大的事儿。厅级干部的烦恼,就是举国之烦恼。   看点二,媒体背景,人民日报背景。媒体与事件进程有着微妙关联,这一点“厅级候鸟”毕国昌先生深谙其道。于是,中央某媒体黑龙江记者站站长——这个曾经的职务自然要大张旗鼓。还有,“厅级候鸟”毕国昌先生曾经在1991年人民日报头版发表过《像雷锋那样做人,像焦裕禄那样做官》同样被重点提及。令人肃然起敬。   不过……我想问“厅级候鸟”毕国昌先生,如果雷锋同志遇到你的遭遇,会大闹三亚湾,会大闹市政府吗?再问“厅级候鸟”毕国昌先生,如果是焦裕禄书记呢?会不会赤身露体招摇于闹市?   反之一想,不禁莞尔。第一,无论雷锋,还是焦裕禄都不是厅级干部。没有可比性。第二,几乎可以肯定,雷锋与焦裕禄绝对不会在禁止游泳的地方游泳,也不会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是伪命题。尽管如此,我依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厅级候鸟”毕国昌先生的《像雷锋那样做人,像焦裕禄那样做官》只是写给别人看的,仅此而已。文章看点三,扭曲逻辑,煽动舆情。文章凛然质疑:“一个共产党员,国家媒体的厅级官员,尚且在三亚能遭遇如此待遇,那我们普通百姓到三亚去旅游又该怎样尊严不受侵犯?”(原文如此)   如此荒腔走板却又行云流水般的病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下就笑喷了。采编这么多年也没见过如此主谓宾鸾凤颠倒、形助介三P合一的段子。当然意思还是明白的。他想说,我一个厅级干部尚被冷落,普通百姓必定雪上加霜。   对于这一点,三亚城管应该理直气壮回复: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为厅级干部服务。   许多网友在其文章后留言中表达了不解。疑问最多的是:为什么不打的(或摩的)回家穿好衣服再申诉?完全没有必要裸身滋事。   对于这个疑问,回答也是五花八门:a清官,家里没钱付车费;b裸身闹事是男性更年期征兆;c把儿童游泳圈套脖子上是行为艺术;d厅级官员是管客厅的吗,三亚湾是三亚的客厅;e……   “厅级候鸟”一任性,党性、人性便被轻而易举地抛在了脑后。很想套用一句“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又担心老百姓会骂娘。玷污了老百姓这一光荣称号。担心还不止这些。我担心以后会不会出现这样的侃子,一见到疯子就会问:这不会是厅级干部吧。另:需要严肃指出的是,在该问题的处理上,三亚城管也是有错误的。由于三亚城管不是厅级干部,本篇不做评述,以免跑了“厅级干部”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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