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jiao 发表于 2015-12-26 18:11

请论坛不要删我要前贵宾道歉帖。我在考虑走法律

本帖最后由 chunjiao 于 2015-12-26 18:14 编辑

如题。人在外面。不方便上网。请论坛编辑手下留请。我在考虑于与对我造谣及构陷我的id号走法律途径。烦请给我留掉证据把。拜托了。

chunjiao 发表于 2015-12-26 18:12

拜托了。辛苦版版大大了。

水上酣 发表于 2015-12-26 18:14

打这种官司,前提你得是有影响的人,对方也得是。否则连立案的机会都没有。

Daivid 发表于 2015-12-26 18:15

又要打官司,这论坛变成了啥?Q15)

积善之家 发表于 2015-12-26 18:17

依法治国,好样的!终于和中央保持一致了,喜闻乐见!

一品先知 发表于 2015-12-26 18:21

法律?依法治国?

楼主啊,别幼稚了,BXL就是最好的一面镜子。

我看还是“砸烂公检法”靠谱

chunjiao 发表于 2015-12-26 18:22

水上酣 发表于 2015-12-26 18:14
打这种官司,前提你得是有影响的人,对方也得是。否则连立案的机会都没有。 ...

就我打过几个的官司而言没输过。就是这官司的成本问题。也就是你说的够不够立案标准问题。但我先把证据保留下来是没错的。证据嘛。有备无患总是好的。就怕管理层无意中删帖。真是要证据时候就瞎了。

积善之家 发表于 2015-12-26 18:23

一品先知 发表于 2015-12-26 18:21
法律?依法治国?

楼主啊,别幼稚了,BXL就是最好的一面镜子。


革命好!

chunjiao 发表于 2015-12-26 18:27

Daivid 发表于 2015-12-26 18:15
又要打官司,这论坛变成了啥?

如果有喷造谣你攻击7常伟。或者你支持攻击7常伟。你怎么想。而且我是在考虑。我只是做提前做证据保全一下。打不打。咨询完在权衡一下在说。

rodrick 发表于 2015-12-26 18:31

拉倒吧,真的准告,这里一大帮人的言论够入狱的。

2oo8e 发表于 2015-12-26 18:37

一品先知 发表于 2015-12-26 18:21
法律?依法治国?

楼主啊,别幼稚了,BXL就是最好的一面镜子。


BXL
轮了朝纲的人
这是个政治大事件
屁民真没发言权

chunjiao 发表于 2015-12-26 18:40

rodrick 发表于 2015-12-26 18:31
拉倒吧,真的准告,这里一大帮人的言论够入狱的。

你是怎么说其他人是其他人的事情。我要说你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支持恐怖主义你如此轻松吗。他前贵不够光明磊落。与他平时在论坛自我塑造的人格不一样。争论有底线。他扣莫须有的造谣给我。而这个造谣是要压死人的。显然诛心!他怎么不去找真正的人。跟就因为我们因黄市长看法不分歧就要可以给我造政治谣言吗。

rodrick 发表于 2015-12-26 18:43

chunjiao 发表于 2015-12-26 18:40
你是怎么说其他人是其他人的事情。我要说你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支持恐怖主义你如此轻松吗。他前贵不够光明 ...

你们的论战我没有看到,没资格评论谁对谁错。
我只是善意提醒,走法律程序开先河,这里有不少过激网友会心惊肉跳。
不过,哪怕你说我心理阴暗,我还是乐见有人因为攻击政府被捕入狱的......
Q27)

chunjiao 发表于 2015-12-26 18:47

rodrick 发表于 2015-12-26 18:43
你们的论战我没有看到,没资格评论谁对谁错。
我只是善意提醒,走法律程序开先河,这里有不少过激网友会 ...

哈哈。个人官司怎么可能出现监狱之说
你年龄很小吧。

晓风178 发表于 2015-12-26 19:22

看来春娇兄是真的生气了。不要斗气上火,论坛就是大家彼此娱乐的平台,何必如此较真?再说了,这里的朋友彼此都心知肚明,兄台此举大可不必。

一品先知 发表于 2015-12-26 19:36

2oo8e 发表于 2015-12-26 18:37
BXL
轮了朝纲的人
这是个政治大事件

百姓心中有杆秤!
只想做官发财、自以为高高在上、心里阴暗不想做百姓的人,才会把百姓说成是屁民。

脱了衣服谁都是光溜溜!


chunjiao 发表于 2015-12-26 19:43

晓风178 发表于 2015-12-26 19:22
看来春娇兄是真的生气了。不要斗气上火,论坛就是大家彼此娱乐的平台,何必如此较真?再说了,这里的朋友彼 ...

是的。我生气在他造这个谣。这个帽子要压死人。你是晓的。大不敬是中国文化负面能量很久了。在历朝历代都是犯大忌的。我就在想他为什么要造这个在中国这个很讲究秩序的国家很忌讳谣言。是要把我直接搞臭整死吗。他这个小人。从我们黄市长辩论开始。辩论不过就扣这个大帽子。无论左右之争。就是小人一个。因为小人不分左右的。

rodrick 发表于 2015-12-26 20:06

chunjiao 发表于 2015-12-26 18:47
哈哈。个人官司怎么可能出现监狱之说
你年龄很小吧。

额?攻击政府的言论至少也算“滋事”,够刑拘15天的。
我年龄不小,不过看样子应该没你老兄大。

chunjiao 发表于 2015-12-26 20:27

rodrick 发表于 2015-12-26 20:06
额?攻击政府的言论至少也算“滋事”,够刑拘15天的。
我年龄不小,不过看样子应该没你老兄大。 ...

我是说我与前贵之间的是个人与个人间的。至于攻击言行只要过了底线,论坛也处理。你看看进小黑屋的。那个不是踩了底线犯了版规的。所谓把控有度就在此。就是我想走法律我要考虑一下。也是看成本而言。要是无操作性。我就认倒霉了。就当被狗咬一下。我原来把他当人的。我与他之间的小恩冤让您见笑了。无论如何您是相当客观冷静的。感谢您眼明心亮。希望想您学习这种品质。毕竟人是很难不情绪化的。尤其感觉受到伤害,欺辱。人生路漫漫。学与止境。

2oo8e 发表于 2015-12-26 21:02

一品先知 发表于 2015-12-26 19:36
百姓心中有杆秤!
只想做官发财、自以为高高在上、心里阴暗不想做百姓的人,才会把百姓说成是屁民。



把嘴闭上
百姓都能参与政治
那就是天下大乱
这是以史为鉴
请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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