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超售风波,即便没超售就没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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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机票超售”风波。据媒体报道,近日由上海飞往北京的东航MU564航班,超额出售50多张机票,致40多人滞留机场。对此,东航回应称,不存在超售机票问题,而是因为临时调换机型造成乘客溢出,已安排滞留乘客从浦东、虹桥机场换乘航班成行。不知道这次的风波,东航如何收场,但事件本身凸显出的乘客权利式微,却值得我们从公平的角度好好思量。即便东航的说法属实,乘客滞留也是因其内部管理协调疏忽造成的。临时调配飞机,竟然不知道座位不相同,这样的管理疏漏令人不解,这样的理由更不能为其延误乘客行程脱责。从法律上看,乘客购买到机票,便与航空公司签订了客运合同,除非遇有不可抗力,航空公司未按照机票上的航班时间履约便构成违约。机票既已售出,违约的一方就应按照公平原则承担责任。而据报道,东航方面却试图让乘客签署放弃追诉声明,以赔偿200元息事宁人。这种处理纠纷的方式,罔顾乘客的权利,即便赔偿也不足取。近年来,航空公司与乘客之间的纠纷与冲突不断,根本原因还是双方信息的不对等。从各种借口的飞机晚点,到内幕重重的机票超售,乘客购买机票后获得的往往不是一份有保障的客运合同,更像是将自己的行程交到一个充满变数的承运人手中。航空公司一旦违约,总是能给出一些无法证实的“理由”,令人云里雾里,而乘客的权利便在信息屏蔽之下一再式微。此次“超售风波”,虽然东航极力否认有超售行为,并为其事实上的超售给出了一个理由;但航空业内的超售内幕却总是若隐若现,媒体有关机票超售的报道也不鲜见,更有资深乘客揭秘航空公司机票超售内幕。据称,国外航空公司也有超售,但会严格控制超售比例,且在乘客购票时明确告知。这种信息对等,恰是市场法治尊重乘客权利的体现。倘若超售机票导致乘客不能按时成行,国外一些航空公司在补偿标准上也会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安排后续航班的等待时间在4-8小时,补偿乘客该航班经济舱全票价的50%,或者直接补偿800元。公平、诚实信用是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规定的基本原则,最基本的要求是交易双方应当信息对等,不能刻意隐瞒或欺骗。我国民航行业标准《公共航空运输航班超售处置规范》也要求航空公司编写航班超售公告并明示,要求航空公司制定详细的超售处理办法,明确乘客的权利和补偿标准。那么,各航空公司对这些规定执行得如何呢?补偿标准是否公平?乘客的权利是否得到了足够的平等对待?如今,乘客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航空公司只有放下身段,回归公平的市场法治轨道,按照法治原则来正视和处理乘客的权利诉求,才能以诚信赢得市场。回到东航事件,同样须如此行事。http://y2.ifengimg.com/a/2015/0708/icon_logo.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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