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runlin 发表于 2016-7-30 19:59

鄂尔多斯文化与蒙古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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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斯顿·丘吉尔有这样一段话,从来没有这么少的人,为这么多的人,做出过这么大的贡献! 天降大任,肩负着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大任的鄂尔多斯学,迈着时代的步伐向历史舞台走来!带着雷鸣、带着闪电,一路风尘,一路歌声……

    为她喝彩!为她的成长尽一份诚恳的薄力。在马背民族跨越时代,新世纪到来的今天,蒙古学中突起了一支前锋劲旅——鄂尔多斯学。它是蒙古学的一个骄子!

    一、关于鄂尔多斯学概念与研究方法的哲学思考

    鄂尔多斯学,在“鄂尔多斯文化”与“鄂尔多斯现象”的呼唤中应运而生。它是顺应时代的客观要求的新生事物,它是时代的产物。 大凡冠以新生事物,它的产生肯定是合理的。但是否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和科学的验证?这个问题的保障取决于其方法论之上。

    我们知道,任何学问,必须基于确定的对象、是对确定对象的产生、存在与发展的概括和总结,从而是寻求它内在规律性的研究。同时我们知道,寻求事物的内在规律性,必须遵循人类在自身发展中不断成熟的、总结的、科学发展所提供的科学的方法。不然我们就会走弯路,就会丧失新生事物的历史使命。

    (一)鄂尔多斯学的理论必须坚持新发展观

    现今中国大地,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涌现出“地域学”的温州学、扬州学等新生事物。其背景起源于它们的快速发展的经济。其实质是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的主体“人”,人文在呼唤!

    我们在理论上坚持这样的观点:只有把具有内在自然秩序的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看做是人类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而不仅仅视作是一种手段,才有可能准确地揭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特定的文化所决定的价值系统和道德秩序一经形成,便成为市场经济自然秩序内在成分。这一“市场经济不仅需要物质基础和物质条件”的理论,将有助我们冷静地和深入地分析“鄂尔多斯文化”,以期在整体上和根本上寻找鄂尔多斯文化经济与社会发展内在规律性。

    任何一个经济主体所做出的选择必定受到文化价值观的规范。同时,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鄂尔多斯在旧有的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社会结构、社会整合机制、伦理道德等都产生了复杂的变化。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如何能够在鄂尔多斯文化土壤里得到更好的发展,是鄂尔多斯经济发展和进步的关键问题。

    我们知道,“鄂尔多斯文化”作用影响和形成“鄂尔多斯人”的价值创造活动的规范,通过文化所特有的遗传机制已经代代相传,形成了一个巨大深厚繁荣的历史积淀和存量。它规范了“鄂尔多斯人”的思维模式,塑造了“鄂尔多斯人”的特殊精神。这一历史积淀是如此巨大,以至于在改革的每一步都可以清楚地看到。所以我们必须回答“鄂尔多斯文化”将会对鄂尔多斯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制度、机制建设与构架产生什么影响?进一步讲,在鄂尔多斯文化背景下,将会产生一个什么样市场经济的发展,这是本文向鄂尔多斯学提供的主要的理论思考所在。

    我们必须坚持新发展观:文化背景下的市场经济“鄂尔多斯人”,坚定地、卓有成效地在市场经济的道路上迈出了自己的脚步。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试图论证建设发展现代经济在鄂尔多斯的必要性条件和前提条件,以《鄂尔多斯学研究》为载体做出了可喜的成绩。

    我们明白,文化研究者的风度与使命,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热”中冷静,不同一般的沉住气,清晰头脑,透视各类现象看本质。

    一些人以为,市场经济是有效手段,凭借这种手段一定能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标。却忽略了重要一点,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社会诸类因素的交融交互作用的结果。不可更多的只是注重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些共同表象—经济多元化、交易自由、平等竞争等,应当去探究隐含在这些共同表象之下深层的一个决定因素,这就是,市场经济作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所产生的内在经济技术条件与人文条件。

    在理论上,当今世界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开始把目光转向文化因素。因为,原西方发展经济学理论重点分析的则是资本、技术等经济因素定量化的分析,这虽然是发展经济学最突出的方面,然而也正是这一点误入歧途。如何依靠价格机制与市场经济体系来塑造经济发展中的理论,制度因素、文化因素等均排斥于外生变量而不予考虑,舍弃了经济行为主体的复杂的社会层面、文化层面,经济和主体只作为“经济人”出现在市场经济体系中,通过价格机制的作用去完成其 “最大的行为”。这种分析方法明显地缺乏对经济发展中的主体— “人”的全面考察研究以及对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的透视。

    关于市场经济的人文条件问题,许多经典作家都做过精辟的论述。因此,文化因素对市场经济、自然秩序的形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得出,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将产生不同社会环境的市场经济,并且表现了不同特色的自然秩序。如果没有一种理性的精神要素作为有形制度体系的基础,市场经济及其发展就会成为空中楼阁。也就是说,要想准确的揭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律,必须认识具有内在自然循序的市场经济,其运行和发展是人类实现自我价值的自然过程。

    我们只有坚持这一理论性,注重对“鄂尔多斯文化”的基本特质进行分析,并且把它放在特定的历史范畴中,并将当代市场经济置于“鄂 尔多斯文化”之中考察。“鄂尔多斯现象”不只仅仅是经济现象,更重要的是“鄂尔多斯人”实现自我价值的自然过程。清醒的认识我们要坚持的理论观点,为确立鄂尔多斯学的方法论,确立它的学科隶属关系,方可探究它的文化品质及其特征。

    (二)“鄂尔多斯文化 ”与“鄂尔多斯现象”概念特征针对鄂尔多斯学的方法论的问题,本文有必要首先对“鄂尔多斯文化”与“鄂尔多斯现象”进行界定:

    本文认为,“鄂尔多斯文化”有广义与狭义两个意义,并且是相对变量性质的概念。广义的“鄂尔多斯文化”泛指反映“鄂尔多斯人”存在时空的事与物,其存在形态特性。具体讲,凡属于“鄂尔多斯人”存在以来,其历史与现实的,物质与精神的,其存在与发展的形式与方式的反映与表达。狭义的“鄂尔多斯文化”是指“鄂尔多斯人”创造出的精神,思维形式与方式、社会心理与行为模式等特点,也就是“鄂尔多斯文化”品质特性。

    “鄂尔多斯现象”,是个狭义而特定定量性的概念,系指“鄂尔多斯文化”特定时空,“鄂尔多斯现象”,是跨特定事物的特殊状态。具体讲,世纪时期鄂尔多斯地域经济的快速增长状态。

    前者,主体是人,人是文化的载体,更重要的是主体;在广义上它表达“鄂尔多斯人”其存在为核心的、相联系的,囊括所有的自然与社会的、物质与精神的、有形与无形的东西,其存在与发展特质形态。特征是相对无限的时空性;或者它在狭义上表达的是“鄂尔多斯人”在不同历史时期创造出的精神,各个不同特性的“鄂尔多斯文化”品质。

    后者,是指经济现象,人,虽是经济现象的主体,但侧重在某种现象,而且是重心在地域经济发展现象之上,特指特定时期、特定地域(鄂尔多斯地域)经济发展状态。特征是相对有限性。 本文认为,不论从哪个方面讲,它们不处在一个层面上。但相对鄂尔多斯经济现象而言的鄂尔多斯文化,一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人”的人文问题。 总之,用最简单的概括描述二者的特征与关系,显然,后者是个 “点”,前者是个“面”。“鄂尔多斯现象”这个“亮点”,亮丽的闪烁在“鄂尔多斯文化”这个“面”上。以“点”带面、还是以“面”带“点”,都不妨是个选择,诚然, ”的统一是它们的实质,“点”“是我们的方法论的原则。 这就是说“鄂尔多斯,现象”是“鄂尔多斯文化”的反映,是“鄂尔多斯文化”反映出来的一种状态。“鄂尔多斯现象”的母体是“鄂尔多斯文化”。

    透过现象看本质,是辩证法提供的科学方法。我们将二者联系起来,透过“鄂尔多斯现象”透视“鄂尔多斯文化”。对特定发展主体的历史环境和文化传统进行透视。

    这就是本文最终所坚持的方法论,对经济发展中的“人”的全面考面察以及对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的透视。这是鄂尔多斯学建立的意义所在,鄂尔多斯学的方法理论要建立在这一对历史补充的当代经济学发展论之上。

    鄂尔多斯学,是在“鄂尔多斯文化”与“鄂尔多斯现象”的呼唤中诞生,并且试图驾驭它们二者,“鄂尔多斯现象”这两个“鄂尔多斯文化”与概念是鄂尔多斯学所诞生的基因,其本身实际上已经明示了“鄂尔多斯学”的使命和“鄂尔多斯学”的方法论。

    “鄂尔多斯文化”与“鄂尔多斯现象”就是鄂尔多斯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最好的表达,基于“鄂尔多斯文化”,研究“鄂尔多斯现象”及其不同时期的“鄂尔多斯现象”的学问就是鄂尔多斯学。更进一步的抽象概括,鄂尔多斯学就是研究鄂尔多斯人的存在与发展的学问。这样界定,本文认为,基点明确,切入点也明确,尤其文化主体性明确而合理。可从最近的途径寻到研究对象及其发展规律性,从而科学的到达彼岸。

    以上的结论与推论中,出现以下两个必须阐述的重要问题:一、“鄂尔多斯人”的概念问题;二、“鄂尔多斯文化”特征问题。

    本文严格的讲,将论述前提概念设置在狭义的“鄂尔多斯文化”意义之上,着重就“鄂尔多斯文化”品质特性而论。在“鄂尔多斯文化”品质特性意义之上探讨其与蒙古学的关系,阐述本文对“鄂尔多斯文化”研究及其建立鄂尔多斯学的认识,试图对狭义的“鄂尔多斯文化”进行哲学思考的同时,寻找它内在的发展规律,以为鄂尔多斯学的建立和学科隶属关系的建立。

    (三) “鄂尔多斯人”、“鄂尔多斯文化”是历史概念

    我们知道,任何事物,包括文化都将存在其主体性问题。本文所论的“鄂尔多斯文化”,其主体是以“(蒙古)鄂尔多斯人”为“鄂尔多斯文化”的原创,这不仅是、而且是闪 “鄂尔多斯学”“鄂尔多斯文化”的主体,光点。因此,本文试图阐述鄂尔多斯文化的主体是蒙古文化、是鄂尔多斯蒙古人塑造了鄂尔多斯文化,从而阐述“鄂尔多斯学”及其与之蒙古学的关系。

    对“地域学”的“鄂尔多斯文化”,本文不敢苟同。

    任何事物均有其主体性问题,主体性决定其历史性。在特定的时空中,特定民族与其文化产生的影响作用必将决定该文化的历史性质和文化性质。

    本文认为,之所以定位为“鄂尔多斯学”,就是因为“鄂尔多斯文化”的形态及其特性在该区域的历史影响和作用所决定的。“鄂尔多斯文化”可称之为文化形态或者它构成了形态特性,其形成与发展是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

    1.“鄂尔多斯人”的主体是蒙古人 “鄂尔多斯人”、“鄂尔多斯文化”是历史性的概念。“鄂尔多斯文化”的原创是蒙古人,是蒙古文化。 “鄂尔多斯”作为历史性的概念而产生和存在,“鄂尔多斯人”也是作为历史性的概念而存在。有了蒙古人,方有人被命名为“鄂尔多斯人”,方可能产生鄂尔多斯文化,三者的存在是在历史逻辑的统一性之中。

    为此我们需要借助语言学家和历史学家的论述。“鄂尔多斯”的概念原词源于蒙古语的“斡尔朵”,系指宫帐群落。成吉思汗时期是专用名词,大汗之宫殿。

    这一论点不必赘述。“鄂尔多斯”、它的历史起“鄂尔多斯人”的概念,源是来自蒙古族的“鄂尔多斯部落”。确切地讲,今天定位的鄂尔多斯概念,源于 13世纪蒙古部落— 鄂尔多斯,以“鄂尔多斯”为部落名籍于 15世纪末 16世纪初。“鄂尔多斯部落”是由元代至元年间元世祖忽必烈下诏,“从成吉思汗麾下 8位将领的后代中抽调组成鄂尔多斯部落”。 鄂尔多斯部落是个特殊的部落,它的使命与生俱有,这就是守护祭祀圣主成吉思汗。

    历史有了“鄂尔多斯部落”,有了“鄂尔多斯人”的概念。蒙古鄂尔多斯人,这一固定的族群,他们是该地区的主体民族和主要人群,尤其是强势文化形态的载体和创造者。自然,他们文化的强悍性和与生俱有的强势形态性,尤其他们的文化品质具有的特性,必然是这个地区文化的主宰者,占据主要位置。他们独特而强悍的文化及其影响力,必然形成这个地区的文化及其以后文化的主体性。它不仅是这个地区的文化形态的原创、创造者,而且是这个地区文化的建树者。

    因为在这个区域历史以来,没有过比它更强悍的民族及其文化出现。事实确实是这样,当年的蒙古族是非常强悍的。他们自然是这里的主体,他们创造出的文化必将是主体性的。历史是这样佐证的。

    历史很公平,也正因为如此方将这块地域命名为“鄂尔多斯”!今天我们的版图出现的“鄂尔多斯”地域及其文化,正是“(蒙古)鄂尔多斯人”和他们创造出的“鄂尔多斯文化”决定的。

    历史与逻辑一致性告诉我们,在这个地区,没有任何民族、人群强于它,也就不可能有什么文化及其影响作用大过于它。它们的文化成分没有能够成为主导位置,也就不可能成为主体性的文化。即便是异族及其异种文化的优秀的文化成分存在,它也只能作为(营养)成分,被强悍文化汲取与吸收,从而更加壮大强悍文化及其他的这一主体性质。

    历史唯物论承认,“民族存在决定民族性格,更强的民族存在决定更强的民族性格;而强悍的民族性格可以反作用于民族存在,主动果敢地为自己民族创建起更加强悍先进的民族存在,以强化民族性格,强者为王。”关于民族性格文化探讨的学者总结的理论颇有方法论的意义。

    历史社会一切现象都是人的活动。人决定文化的主体性。依循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我们坚定的建立理论,是鄂尔多斯蒙古人缔造出的文化塑铸了鄂尔多斯文化原创形态。鄂尔多斯蒙古文化塑铸着鄂尔多斯文化的主体性和必然性。

    本文认为,关于历史在蒙古人入住之前或以后,就已繁衍生息着其他民族的问题及其文化问题,那是与(蒙古人的)鄂尔多斯人及其文化的关系问题。

    2.“鄂尔多斯文化”原创是继承、弘扬了蒙古传统文化

    因为本文立论,蒙古人是“鄂尔多斯文化”的原创载体,更重要的是发展主体。这一立论自然可推理出鄂尔多斯主体或传统文化与蒙古主体或传统文化具有一致性、同一性并且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蒙古学界研究公认,蒙古文化隶属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文明。蒙古学学者们将蒙古族传统文化的主体文化做出了精辟的总结,其特点有以下特征:

    “天人和谐、人际和谐、情理和谐,蒙古族的一切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心理习惯、社会乃至风俗习惯由它所规范的统驭”。“在流动中求自由和谐的社会意识、求实性与开拓性相统一的社会人格,选择性与协调性相统一的社会心理。”这些正统、传统的意识形态转化为每一个人的日常意识和行为信条,英雄主义精神、礼法意识、竞争意识、诚言商业伦理、进取精神等蒙古族文化精神的合理内核在“蒙古鄂尔多斯人”这里,不仅完全的继承下来,而且有自己的特殊性,与其特殊的部落文化产生的特殊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庄严和崇高感相结合,这一“蒙古鄂尔多斯人”创造的“蒙古鄂尔多斯文化”在“蒙古鄂尔多斯人”及其“多元鄂尔多斯人”的代代相传和沉淀中,在各类文化冲击中和互动中作为文化机制核心层面主体性的层面,形成各个不同时代的文化特征性。

    “鄂尔多斯文化”,是从历史走来,它是现有的鄂尔多斯地域发展史上特定阶段产生发展而来的,它的文化渊源关系隶属是蒙古学,在蒙古学中可以完全得到全面的合理的解释。正因为如此,鄂尔多斯学隶属蒙古学合乎逻辑一致性。

    本论认为,由“鄂尔多斯人(蒙古人)”起源和形成了“(蒙古)鄂尔多斯文化”。这是今天“鄂尔多斯文化”的源头。这一观点是本论的基础理论,不仅如此,本论认为, 原创形“蒙古鄂尔多斯文化”不仅只作为源头、态而存在,而且,它源源不断的在这块土地上塑铸着这一主体文化,以主人的威严感、崇高感和责任感,尤其是特殊的部落文化产生的特殊历史使命感,在长期的迁徙和文化的冲突中,尤其是在人类最艰苦的生存斗争中,传承和弘扬了他们原创的传统文化的同时凝练出了他们的鄂尔多斯文化特性的文化品质。

    鄂尔多斯文化的主体与特性,即传承了本民族的价值观、审美观及行为模式。长生天赐予的蒙古人的异秉天赋,草原赋予的博大的文化胸怀,在各类的文化冲击中,“鄂尔多斯人(蒙古人)”、“蒙古鄂尔多斯文化”,在坚守中塑铸着她!它原有的品质丝毫未改变。

    吉日格勒博士对游牧文明的总结中关于文化的发展观值得借鉴,他讲,任何一个现代化都是在既定的传统文化和精神思想基础上建立的。在战争或巨大的社会变革中,文化会受到冲击和挑战,但文化终究会经过调适而恢复其常态和惯性。

    科学告诉人们,优胜劣汰。文化也同样,优秀品质的文化一定居于主体“强者为王”的逻辑中,强悍民族性格自然要表达出强悍的文化品格并占据主体位置。

    可以这样说,这些优秀文化品质所表现出的社会意识、民族心态,沉淀太久太深凝聚成为一触即发的能量。它是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处于文化低层的动力源泉。它必将在文化融合中成为当代鄂尔多斯特有的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合理成分及推动力。

    本文认为,这可能就是之所以命名为“鄂尔多斯学”的初衷吧。

    3.“多元的鄂尔多斯人”与合成的“鄂尔多斯文化” 我们不难看到,“鄂尔多斯蒙古人”是从文化形态的原创和主体性的视角而论的。换个视角,是与“多元的鄂尔多斯人”“鄂尔多斯蒙古人”共同缔造了“鄂尔多斯文化”。 历史的看问题,“鄂尔多斯蒙古人”入住这个地区的时候,这个地区当时和后来都不仅是单一性的人群与民族存在着,也就是说,“鄂尔多斯蒙古人”形成时就已经与其他民族共同存在。其他民族的文化均各自具有自己的文化特点,它们虽不比强悍民族创造出的文化强悍但各自的族群以自己的独有特性存在,他们的文化在强势文化的全方位的影响下改变和发展着,特别是他们同时与强悍文化互动着,汲取着蒙古文化的同时被蒙古文化汲取着。

    以汉民族为代表的及其农耕文化蕴藏的“务实、精细”等思维方式及行为模式等优秀品质文化都被合成在原创的“鄂尔多斯人”和“鄂尔多斯文化”之中,汲取而合成的 “多元鄂尔多斯人”“鄂尔多斯文化”。

    因此,这里的人们不论汉族还是蒙古族,他们的社会性格和行为模式非常类同。尤其汉族,他们直接全方位的接受着强悍文化的优秀品质,改变着自身的卑弱,以牧人意识的开拓性等优秀品质代替自己难以自身 克服的小农意识。他们的历史的长河中,不断的、逐渐的在各个方面形成了与蒙古族文化相似之处,甚至在某些文化方面有着深刻的共同点。

    历史就这样形成了“多元的鄂尔多斯人”,他们共同创造出了“合成的鄂尔多斯文化”,并在历史的过程中不断地发展着这一以蒙古文化为主体性的或为文化核心的鄂尔多斯文化。

    二、“鄂尔多斯文化”、“鄂尔多斯人”的特性

    本文认为,“鄂尔多斯文化”的特征,自原创的“鄂尔多斯文化”开始到今天,它反映出三种形态,概括为五大特征性:

    第一特征性,“鄂尔多斯文化 ”的原创形态,是蒙古文化品质的继承和发展

    关于这一点,不必重述。只是再次强调“鄂尔多斯文化”的精髓与蒙古文化的精髓是一致的,更重要的是“蒙古鄂尔多斯文化”在继承的基础上弘扬了这一优秀文化品质。“蒙古鄂尔多斯文化”在继承了全部蒙古族的一切价值观念、社会心理习惯、行为模式,乃至风俗习惯的基础上,“蒙古鄂尔多斯文化” 创造出自己独有的文化特征。

    概括“蒙古鄂尔多斯文化”的主要特性:在其思维形式与方式、行为模式和社会心理上表达出追求和谐、开拓进取、诚信、包容、历史的责任与使命感的文化品质。这一强悍优秀文化在与其他文化交融、汇同过程中终究要占据和保持着其地域文化的主体性,而融合、汲取它的文化营养,从而形成鄂尔多斯不同时代和时期的社会文化底蕴,孕育和造就不同时代的鄂尔多斯优秀儿女。

    第二特征性, 是多民族优秀品质的融合性“鄂尔多斯文化”

    “鄂尔多斯文化”在继承蒙古文化精髓的基础上汲取了汉民族农耕文化的优秀品质。我们在前面已阐述“鄂尔多斯人”、“鄂尔多斯文化”是历史产物,同时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的。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在特定的历史时空中,要历史的看问题,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历史上,汉民族农耕及其文化走进了“鄂尔多斯人”和“鄂尔多斯文化”之中,今天的“鄂尔多斯人”和“鄂尔多斯文化”经历了历史的融合、汇通,成为“多元鄂尔多斯人”和“合成的鄂尔多斯文化”。

    以汉民族为代表的及其农耕文化蕴藏的“务实性,精细,团结”等思维方式及行为模式等优秀品质被合成在原创的“鄂尔多斯人”和“鄂尔多斯文化”之中,汲取合成的是多 “合成的鄂尔多斯人”“鄂尔多斯文化”元文化的集成继承、弘扬了蒙古文化的精髓的同时,汲取和集成了汉文化的优秀品质。 在多民族及多元优秀品质文化融合的历史现象面前,自然辩证法便郑重的揭示于世界,“鄂尔多斯文化”“鄂尔多斯人”、 整合了历史传统的、优秀的游牧文明的蒙古人创造的与农耕文明的汉民族创造的优秀文化。 合成的“鄂尔多斯人”、特征,是蒙汉等不同民族共“鄂尔多斯文化”同创造的。优秀强悍蒙古文化的良种基因,“鄂尔多斯蒙古人”、原本“鄂尔多斯蒙古文化”的开放性思维方式,开拓的行为模式,真诚待人的社会心理历史责任,庄严的责任感、使命感的文化品质,从容的汲取了以汉民族为代表的多民族文化品质,从而形成“多元鄂尔多斯文化”。

    第三特征性, 现代性品质的“鄂尔多斯文化 ”

    “鄂尔多斯文化”的现代性,之所以作为独立特征,是因为它具有其历史和现实意义,同时,它同样具有本质性意义。这是由“鄂尔多斯文化”的特殊性决定的。在蒙古鄂尔多斯文化传统基础上,以蒙古文化为主体的鄂尔多斯文化,再发展到现代“鄂尔多斯人”与“鄂尔多斯文化”,三个历史阶段性的形态中,尤为突出的是它的现代性。

    “鄂尔多斯文化”现代性的历史界定,为中国改革开放之后。“鄂尔多斯文化”的现代性,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它与生俱有的原始基因,“追求‘新’“开放性思维方式,开拓性的行为模式,诚信的的创新性”、真诚、社会心理”,加之“鄂尔多斯蒙古人”、“鄂尔多斯蒙古文化”的特殊性,“庄严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的文化,它们与以汉民族为首的“精细、务实、团结精神”的汇同,在历史的进程中,在新时代的呼唤中升华……尤其是改革开放的中国和经济迅速发展,为鄂尔多斯文化的现代性的全方位表达,提供了可能的历史条件,勇为天下第一;“创新开拓,务实求实,团结协作,追求时尚”的鄂尔多斯文化品质,必然成为当代“鄂尔多斯人”创造出经济迅速发展的奇迹的文化底蕴与驱动力。

    历史为现代“鄂尔多斯人”提供了充分发挥“现代鄂尔多斯文化”的内外历史、社会条件与背景。

    “现代鄂尔多斯人”与“现代鄂尔多斯文化”的现代性,不能不说,它是现代鄂尔多斯人血液中存在的东西,这是他们自省自觉的东西。它将是鄂尔多斯地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本质力量。

    第四特征性,鄂尔多斯文化形态的历史性

    “鄂尔多斯人”、“鄂尔多斯文化”的历史性,是讲它的阶段性特征,即沿革性问题,也就是“鄂尔多斯人”、形态有其不同的“鄂尔多斯文化”历史特征性。本文认为,“鄂尔多斯文化”是从历史走来的。第一“鄂尔多斯人”、个形态是原蒙古文化,以蒙古传统文化为主体文化的特征;第二个形态是合成性为特征性,合成的多元鄂尔多斯文化品质, 务实求实、 “进取、团结协作”是上天赐予以汉民族为主的农耕文化的品质,融汇到蒙古文化的“鄂尔多斯文化”中,经过优秀品质的相互认同和相互影响,多元文化的鄂尔多斯人创造出“多元鄂尔多斯文化”;第三个形态是“现代鄂尔多斯人”再次将“多元鄂尔多斯文化”升华为“现代鄂尔多斯文化”、“创新开拓,追求前列;务实求实,团结协作,追求时尚”的文化品质特征性。

    概述以上,这就是说,“鄂尔多斯人”、“鄂尔多斯文化”具有严格的历史发展阶段及其特征性,基本概括了三个特征性的文化形态。总之“鄂尔多斯人”、即历史“鄂尔多斯文化”的历史发展阶段性及其特征性,的沿革性,是指由蒙古人时代、多民族时代、现代人的三种“鄂尔多斯人”创造的三种“鄂尔多斯文化”形态,它们形成、塑造了不同时代性的文化品质特征性。

    第五特征,鄂尔多斯文化本质的发展性

    “鄂尔多斯文化”的发展性,是讲它是一个从本质上具有生命力的文化品质。它的文化品质是积极向上的,充满活力的,随着时代发展而发展的品质,这一点,已经在我们以上的论述中表达出。补充的是,“鄂尔多斯文化”的发展性,主要指“鄂尔多斯文化”的品质,自身蕴涵的东西是完全能够表达出人类文化品质的一些东西,这一自身已蕴涵的品质与人类文明发展具有一致性。

    历史唯物主义清晰的告诉我们, 尤其因“人”,“民族”是历史的产物。历史诸方面的原因,游牧文明的蒙古鄂尔多斯人,与农耕文明人民融合,两种文明汇通、交织、升华出今天人们认识的鄂尔多斯人。同时历史唯物主义明确地告诉我们,游牧文明的集中代表者蒙古文化的精髓铸就了“鄂尔多斯文化”的脊梁与躯体,为农耕文明的集中代表者汉文化输血,造就了今天的现代“鄂尔多斯文化”品质和现代鄂尔多斯优秀儿女。

    这里不能不提示,自然法则告诉人们,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强悍的民族与强悍的文化。民族性格与文化品质也强悍,无论物种、自然界、还是物理,高向低流的法则是无情的。蒙古文化的优秀品质深深地被“鄂尔多斯人”、“鄂尔多斯文化”作为主体所接纳。

    在现实中不难看到一个代表性的现象:“鄂尔多斯人”汉族同胞们,他们到内地多以自己像蒙古人而骄傲。在日常生活中,蒙汉相遇时,汉族同志大都要说一声,“大家都说我像蒙古人”。

    有关学者有个统计数据,很多汉族只要沾上一点血缘,都崇尚“蒙古人”。的确,这里的汉族兄弟基本上不仅从吃肉、喝奶茶、喝酒、唱歌等生活方式、风俗、礼仪文化上和蒙古人一样,而且从人性文化上,崇尚蒙古文化的这些优秀品质;确实,他们的社会性格,尤其民族行为模式都与蒙古人类似。可以说,内地人看他们和他们相处,只要他们说“我们是蒙古人”,没人不相信。的确,自然辩证法是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事物总要有主体与特征的问题,并由它们决定事物的性质。 自然法则告诉人们,任何文化都是有比例的双向的融合。 在“鄂尔多斯人”、“鄂尔多斯文化”中,蒙古文化的优良品质是传统、是主体,汉文化优秀文化品质赋予“鄂尔多斯文化”,“鄂尔多斯人”、主体性质更加强悍的生命力。

    对现代“鄂尔多斯人”、“鄂尔多斯文化”,我们可以听到人们议论,今天的鄂尔多斯人,“既能干又会干”。“鄂尔多斯学”的创立,说明历史性地走在前面这是事实,也可以从多少个历史性的“第一”得到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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