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时,创造的财富是否算共同财产?
同居关系时,创造的财富是否算共同财产??1、同居时,我月入3万,女友无收入。我出资炒房,收益可观,她只是参与去查看过房子。现在分手,她要求把房子收益平分。
2、刚相识1个月,她跟我借钱,我没有那么多,她就要求我向银行贷回来给她。3个月内共贷给她176万。现在分手,她要求把债务平分,问题是贷回来的钱,我没享受过。
3、现在分手,她还把她自己的债务(没与我商量同意的借款和没认识她之前的债务)拿出来,要求平分。
4、大家说说怎样去处理此事??急求见解,压力山大。
(补充下,只有第一笔有借条,后面的都没写,是她不肯写)
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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