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1家房地产公司涉嫌违规销售等原因被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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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注】海南11家房地产公司涉嫌违规销售等原因被立案查处!买房这些“猫腻”你要避开!
记者15日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海南工商加大对房地产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违规销售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已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25家企业依法约谈并责令整改,11家房地产公司被立案查处。被立案查处的这11家房地产公司为:✔三亚天一携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东方永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海南观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金海晟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中睿广告有限公司✔海南荣毅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文昌立达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桐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易达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海南宝名置业有限公司这些公司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消息,违规销售等原因,被工商部门处以3000元至13467元不等的罚款。http://p0.ifengimg.com/fck/2017_11/a6c9c52560b5e79_w700_h467.jpg在海口某处房地产看房的人。南国都市报记者陈卫东摄据海南省工商局透露,2月6日,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瑞海水城”发布了一则题为《琼州海峡跨海大桥,湛江20分钟可抵达海南!》的消息,称“琼州海峡跨海大桥争取2017年开工建设,2025年建成通车”,扰乱公众视听。2月23、26日,海南中意旺房地产微信公众号“海南地产”接连发布《房源告急海南楼市开启涨价潮!》、《海南楼市卖断货,一房难求!海南房子为何受热捧?》等虚假消息。目前,工商部门正对此作进一步调查。工商部门表示,某些房地产公司宣称海南房价即将暴涨,制造“一房难求”假象,这些散播虚假消息,哄抬房价的行为,严重扰乱海南房地产健康发展,工商部门将继续保持打击查处力度。出手买房前这些问题你要了解
谨防商家在房屋产权、交房日期、房产面积、房屋户型、房屋订金上“做文章”【案例一:商家隐瞒房屋产权】2016年3月2日,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其与万宁某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交了40万元购房定金,购房时售楼员有意隐瞒该房的产权期限,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其购房。王女士要求退款遭拒,请求工商部门帮忙调解。最后,在执法人员的不懈调解下,该公司同意给投诉人全额退还定金40万元。针对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万宁工商局对其下发了行政建议书。【案例二:开发商推迟交房】消费者王女士和白女士于2016年1月7日投诉东方某实业有限公司,拖延至2015年7月16日才交房(逾期439天),按照合同规定每天应按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而东方正新实业有限公司不支付违约金;此外,该公司承诺每套屋子都有赠送面积,但实际没有赠送,现要求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遭拒。经东方工商局调解,该公司同意按消费者王女士和白女士要求支付违约金47412元和退还赠送面积的款项24804元。【案例三:房产面积缩水】2016年3月30日,消费者高先生夫妇称,其于2016年1月26日向陵水县英州镇清水湾某销售中心支付1百万元定金购房,该销售中心承诺花园面积236平米,但1月27日看房时发现花园实际面积连220平米都达不到,遂要求雅居乐销售中心退款,遭拒。经陵水工商局执法人员调解,2016年3月16日,该销售中心同意退还高先生夫妇1百万元定金,承诺一个月时间内按相关流程完成退款手续。【案例四:房屋户型不对】
2016年12月26日,消费者余夫妇向澄迈工商局、消委会投诉,称其在地处澄迈县大丰镇“某某湾”网购了一套房子,并预付了17万元部分房款,其中5万元为定金。看房后,发现房子的位置和商家介绍的朝向不相符,有被欺骗的感觉,于是当场要求商家退房还款,但遭拒绝。经过消委会的协调,最终双方同意换房,原合同继续生效,5万元定金有效转化为房款。【案例五:商家拒不退还订金】2017年1月25日,消费者沈女士向洋浦工商局反映,洋浦经济开发区某高尔夫俱乐部小区建设环境与配套设施事实与现实不符,要求退还所付购房的2万元订金。经了解,沈女士用其女儿的名字订购了两套房,预交订金2万元,因沈女士与女儿来实地考察后对小区环境与配套设施等不满意,遂提出退还订金请求,但开发商不同意退还订金。洋浦工商局三都工商所两名执法人员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开发商进行调解,开发商最终同意退还沈女士2万元订金。来源:南国都市报记者:吴茂辉、林文泉http://p2.ifengimg.com/a/2016/0810/204c433878d5cf9size1_w16_h1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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