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涟漪1101:金银、货币、资本
中国的涟漪1101:金银、货币、资本 1、金银与货币《宋史》食货下:“南渡,三路舶司岁入固不少,然金银铜铁,海舶飞运,所失良多,而铜钱之泄尤甚。法禁虽严,奸巧愈密,商人贪利而贸迁,黠吏受赇而纵释,其弊卒不可禁。”明代张燮《东西洋考》饷税考:“加赠饷者,东洋吕宋,地无他产,夷人悉用银钱易货,故归船自银钱外,无他携来,即有货亦无几。故商人回澳,征水陆二饷外,属吕宋船者,每船更追银百五十两,谓之加征。” 杜尔哥《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1766):“在欧洲现在是十四万至十五万盎司白银兑换一盎司黄金,而从前则仅有十至十一盎司白银兑换一盎司黄金。而在目前的中国,人们用不超过十二盎司的白银兑换一盎司黄金,因而运送白银到中国去换取黄金再带回欧洲利润极大。”吉普鲁《亚洲的地中海》:“金子和白银被运到亚洲,以弥补贸易逆差(从亚洲购买丝绸、瓷器和香料),而亚洲人对欧洲产品几无兴趣。……中国这种以白银为货币的转变始于16世纪末。一种新的税收制度(一条鞭制)加速了这种进程。这种制度将多种税收整合为单一税,可用白银支付。朝贡制度也用白银进行贸易。”“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近四世纪银价”部分指出:“航行印度的欧洲船舶,均以银为最高价的输运品……把世界远隔各地联络起来的,大体上,也以银质买卖为媒介”;亚当斯密顺着法国“重农学派”的思路指出东西方的“金银比价”存在的“利差”,成为国际贸易牟利的主动力。亚当·斯密关于“银价变动”的结论是:“中国之富,甲于欧洲,贵金属价值在中国,亦远较欧洲各地为高。固然,欧洲的财富,自美洲诸矿发现以来,大有增加……并非发因于欧洲真实财富的增加,或其土地劳动年产量的增加,乃基因于旷古未有的丰饶矿山的偶然发现。”(“资本原始积累”的简要目录)杜尔哥《财富的形成和分配》:四十五、黄金和白银作为货币的使用,提高了它们作为物质原材料的价值四十六、黄金和白银与其他商业对象的比较,以及二者彼此比较的价值的变化四十八、货币的使用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不同阶层间的劳动分工五十、可动财富。货币的积累五十一、可动财富是所有营利行业必不可少的必需品五十二、耕种垫付的必要性五十八、运用资本的第一种方法:购买土地五十九、货币的另一种运用方法:用于制造业和工业的垫付七十一、资本的第五种运用方法:房贷取息。 马克思《致安年科夫》:“难道14世纪和15世纪的分工,即在还没有殖民地、美洲对欧洲说来还不存在以及同东亚来往只有通过君士坦丁堡的那个时代的分工,不是一定同已经存在有充分发展的殖民地的17世纪时的分工有根本的不同吗?”对于欧洲来说,美洲白银既是支付手段、也是其主要实业(采矿制币),也就是把白银当作一种商品来生产和交易,这是欧洲人从亚洲内部贸易以及亚欧贸易中获取利润的主要来源。由此造成一种特殊的国际分工,即国际金融与实体产业的分工,这种分工也影响到围绕着中国的朝贡体系的欧洲内部的产业分工。亚当•斯密《国富论》三篇的《论富之自然的进步》一章提到:“按照自然的顺序,进步社会的资本,首先大部分投在农业上,次之,投在工业上,最后,投在对外国贸易上…… 但就今日欧洲各国的情况说,似乎完全相反。精制造业或适于远地贩卖的制造业,多由国外贸易引出。农业大改良,又是制造业及国外贸易生出的结果。”正如亚当•斯密所指出的,从农业到制造业再到对外贸易是经济发展的自然顺序,对应我们现在说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在利润相当的情况下,人们投资的途径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问题,“商人的资本,常须迎风逐浪,随时有发生意外之可能”,所以地主或农场主比制造商的资本安全,制造商资本的“安全性”又高于外贸商。斯密并举当时的中国、印度为例指出,即便出口贸易大部由外国人经营,国内仍可达到高度的富足(这在《资本论》(三)中有类似论述,中印的国内贸易占比远高于外贸);与之相比,美洲殖民地的迅速发展则主要依靠外国资本的帮助。这里亚洲的情况与美洲的情况也是“颠倒”的,而欧洲因为掌握了“增量货币”(美洲白银),实际上实现了东西方利润和产业结构的转移,欧洲内部“反自然”的产业分工正是因为外贸的超额利润(银矿石换商品)所致,这其中“一条鞭法”是关键。 2、白银资本艾儒略《西方问答》:中方问:“敝邦所用银钱,皆来自贵邦,不识何若之多也?”艾儒略:“西来诸商,与贵国交易,每岁金银不下百万,其所从来,有出于敝地之矿者,亦有海外亚墨利加(美洲)所出而进者。盖其地之矿,广而且腴,计十分之土,金银且六七分也。大西近海一国,每岁所入,亦不下数百万,有识者曰:敝地实受多银之苦,金银愈多,而货愈贵也。”《白银资本》“爬上亚洲的肩膀”一节,弗兰克指出,东印度公司的成就“完全归功于他们掌握的美洲白银”,表明欧洲结构性贸易赤字的总出口数据中,黄金和白银从未少于2/3。在1615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全部出口物中实物只占6%的价值,金银则占94%的价值。在1660—1720年间,贵金属占该公司向亚洲输入总值的87%。加起来,中国获得了大约6万吨白银,大概占世界有记录的白银产量(12万吨(1600年起算)或13.7万吨(1545年起算))的一半。据《亚洲的地中海》统计,1500—1800年间中国、墨西哥、秘鲁产生了15万吨白银,站当时全球产量的80%。16世纪的“价格革命”(通货膨胀)并不只是欧洲现象,而是全球体系的问题。作为“中间商”的荷兰、英国东印度公司是此后跨国公司的原型,而流向中国的货币则可以通过欧洲的贸易赤字得到解释。柏林和吉拉尔德兹说:“如果没有近代早期中国向以白银为基础的社会的转变,欧洲和中国就不会有同样的‘价格革命’,也不会出现一个西班牙帝国。”吉普鲁指出欧洲人通过美洲白银得以参与最富饶的亚洲经济体并从中获得利润;以及如果没有这些白银在亚欧贸易及欧洲内部造成的劳动分工和利润,是无法与亚洲市场竞争的。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写道:“中国比欧洲任何地方都富有。”1493-1800年间,全世界85%的白银和70%的黄金都出自美洲,而直到清朝,全世界开采出来白银的1/3到一半的量流入中国,用于购买当时的中国商品。直到亚当·斯密的时代,西方仍然没有可以和中国进行对等贸易的商品,白银成了支撑这种走私贸易得以循环的首要。 3、“价格革命”与诸侯林立的西欧不同,在明代的东方,随着“一条鞭法”将田赋、徭役及杂税折成银两缴纳,复杂的税赋得以统一,但国内白银不足而依赖进口。银矿石(欧美)—手工业品(东南)—钱粮赋(西北)的传导链条,这使得“价格革命”不断向“海外贸易集团”有利的方向倾斜。顾炎武《钱粮论》上:“且银何自始?古之为富者,菽粟而已。为其交易也,不得已而以钱权之。……宋仁宗景祐二年,始诏诸路岁输缗钱,福建、二广易以银,江东以帛。所以取之福建、二广者,以坑冶多而海舶利也。……且天地之间,钱不易增而赋则加倍,此必不供之数也。……以为钱非耕桑所得……以民之求钱为不务本也,而况银乎?先王之制赋,必取其地之所有。 与顾炎武所说的宋仁宗时“福建、二广易以银”类似,对于“白银化”的大趋势,即使其时反对张居正“一条鞭”最力的光懋也有一定的认识,他在奏章中说“然其法在江南,尤有称其便者,而最不利于江北”(《明神宗实录》)。而且正如梁方仲进一步所指出的,唐代以来的“两税法”也已到了需要变革的时候,“直到清代、民国,我国四百余年的田赋制度”仍继承了“一条鞭法”的系统。但就当时来说,正如《明代海上丝绸之路史》所指出的,明代白银大多由海外流入南方沿海地区,再从南方流入北京流向东北,再回流南方。处于白银流动网络边缘的西北、山东等地成了白银紧缺之地。作为传统粟麦产区,西北、东北缺乏原棉和生丝之类的经济作物,而南方正是用丝绸和瓷器换取国外的白银,西北地区就成了“良多银少”的局面。此后更陷入“凶荒之年无以为生,丰收之年谷贱民穷”的境地,除了气候原因,这恐怕也是明末农民起义兴起于西北的重要原因。顾炎武《钱粮论》上:“往在山东,见登莱并海之人多言谷贱,处山僻不得银以输官。今来关中,自鄂以西至于歧下,则岁甚登,谷甚多,而民且相率卖其妻子。至征粮之日,则村民毕出,谓之人市。……夫银非从天降也,矿人则既停矣,海舶则既撤矣,中国之银在民间者已日消日耗,而况山僻之邦,商贾之所绝迹,虽尽鞭挞之力以求之,亦安所得哉!故谷日贱而民日穷,民日穷而赋日诎。” 另一方面,“齐民困于征求,顷视田土为陷阱。是以富者缩资而趋末,贫者货产以就佣。”(《明世宗实录》卷五四五),向之江南的“天下粮仓”也已“改稻为桑”,“我吴市民,罔籍田业,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蒋以化《西台漫记》),一遇凶年,也是无以为继的。明末海外旱作农业在南方丘陵地带的普及,也是稻田面积萎缩情形之下的一个倒逼机制的结果。《白银资本》引(Marks1996:60,59):“白银流回中国(作为出口的回报)……到1600年,这种贸易造成每年大约有20万公斤的白银流入从宁波到广州的华南和东南沿海地区。对丝绸的旺盛需求引发了土地使用方式的变化……(另外)到1700年大约一半的森林植被遭到破坏(低处种植桑树、棉花、甘蔗和水稻,高处种植玉米和红薯)。”“历史辩证法”的正反面在于:征税制度的“统一”一方面固然便利地方财税统计和农工商之间的“转移支付”;另一方面也便利了巧取豪夺的“一体化”,譬如直接开采东、西方的“银矿”,任意加征额外的税赋(万历三大征)。在“白银资本”时代亚欧大陆的另一端,杰森•摩尔《地球的转型》第八章提到,16世纪美洲新大陆的白银产量最大的波托西崛起成为欧洲经济体系中最大的城市之一,波托西在1610年拥有12万人口,与之相比,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仅有8万人口,英国首都伦敦也才13万人口,作者进而指出:“在一个人们对长距离交易信心不足的时代,白银直接和间接地成为一种可靠的交换媒介。荷兰商人更便捷地获得流动资本的优势(“价格革命”),使他们通过预先付款给波兰领主们(从而把控了欧洲利润的增量)。”陈其人在《东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研究》第八章《不同的封建经济对资本主义产生的不同作用》中也提到,15-16世纪,美洲白银(矿石)流入欧洲(成为货币),引起物价在70~80年内持续上涨了3~4倍,使得租地农场主大发其财。从“价格革命”中得益的当然也包括企业主和商人,但是对于“契约规定的货币地租额几十年不动”的封建领主却造成一个反向的推动,即东欧的“农奴制再版”。杰森•摩尔《地球的转型》第八章提到作为“农奴制”代表的波兰及“食物链”顶端的荷兰之间的“分工”:“波兰的欠发达是由于中世纪聚居点扩建的独特性,以及经济作物的单一种植制度的巩固(黑麦和小麦)——主要由农奴耕作,由荷兰的信贷和贸易组织。通过将波兰农业的剩余吸收到北大西洋城乡分工之中,荷兰能够加速他们向高利润行业的转移(包括农业和工业),并同时阻止东欧城市商业和制造业活动的早期发展。在波兰,与美洲一样,经济权力和金融革新——表面的“社会”现象——与以商品为中心的自然生产紧密结合在一起。”比荷兰占据更有利地位的,是海峡对岸远离欧洲“军阀混战”的英国,在此后欧洲“三十年战争”(1618-1648)(相当于中国“明清鼎革”时期)中,我们将会更明显的看到这种“渔翁之利”(最终发展成为一种“大陆均衡政策”)。陈勇《十四至十七世纪英国的外来移民及其历史作用》:“在旧贵族自相残杀殆尽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英国都铎王朝,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携手,推行彼此互利的重商政策比较彻底……伊丽莎白女王的主要谋臣塞西尔是重商主义政策的大力推行者。他从西班牙由盛而衰的迹象中觉察到,英国不应该像西班牙那样单纯攫取贵金属致富,而应该为本国提供一切必需的商品,发展本国制造业。”为此,伊丽莎白政府还通过“专利权”的形式吸引拥有技术或资本的外国人移居英国,而把16世纪西欧的宗教难民看作“英国经济和工业方面有价值的财产”。此外英国还以多弗尔海港为基地,为尼德兰新教徒中的“海上乞丐”和法国胡格诺的海上武装提供庇护所。据统计,英国当时第二大城市诺里季的2万多居民中,尼德兰人就占了6千;外来移民织工集聚的诺里季、科尔切斯特、南安普顿等地成为16世纪英国新呢布制造中心。1568年正式成立的“王家矿山公司”及相关金属加工厂则是英德联合经营的股份公司,甚至在伦敦王家兵工厂里也有德国军器匠;黄铜工业和枪炮业为壮大英国海军,谋求海上霸权奠定了物质基础,终于在1588年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发明“第一部蒸汽机”(高压蒸汽锅)的巴本(1647-1712),这个“波义耳的助手”是移居英国的法国胡格诺教徒;18世纪初,另一名法国避难者的儿子、刘易斯˙保罗与英国木匠怀亚特一起发明了滚筒纺纱机。 4、殖民体系(以)荷尼夫《全球视野下的中国货币史》:“欧洲人在那时对全球的金银流动情况和不同货币流通区域有比较充分全面的了解,占有信息上的优势。借此优势,欧洲人以优惠的条件将非洲和中国拉入更广阔的贸易体系中。就此而论,欧洲人对全球金银和铸币流动的控制,成为其在近代早期重要而持久的优势,使得欧洲人能在世界各地购买他们所不能种植或生产的商品。购得的商品不少用作欧洲人自己消费,还有很大一部分会卖给世界其他地方。不久之后,欧洲人在某些出产诱人商品如胡椒、糖、咖啡甚至茶的地方进行直接的殖民活动,而贸易又为这些殖民活动提供了资金,财富因此积累起来。而对于那些不能进行直接殖民掠夺的商品,甚至如中国的瓷器和印度的棉纺织品,则在日后被英国出产的同类工业品所大量替代。”正如马克斯韦伯《资本主义简史》中所说,宗主国对殖民地的开发,或者如西班牙、葡萄牙那样的“封建方式”进行(集中在发展程度低于亚欧大陆的非、美地区),或者如荷兰、英国那样的以“资本主义的方式”进行(集中在亚欧大陆的“南方”地区),实际上是内外因“互动”的过程。从《白银资本》、“价格革命”到“农奴制再版”,又导致欧洲范围内的“圈地运动”(如英国殖民爱尔兰那样的西欧殖民东欧),农奴制再版的过程略如夏继果《全球史读本》中所说:“这些地方的领主和贵族为了获取更多的财富,重新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大规模的庄园,并用无地农民的徭役劳动来耕种。然而它们生产的目的又主要是为世界市场的,即他们生产的主要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这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外放分工制度。”这个过程与“奴隶制”(“黑奴”贸易)在美洲的移植是前后相继的过程,是殖民的内化。从法国大革命到拿破仑战争,可以说是欧陆外向殖民受挫后的第一轮大规模“反作用力”;到19世纪中叶,包括德、意资产阶级革命,美国、日本、中国的“南北战争”,几乎同时爆发,造成一个全球性的回响。(详见本书下节中提到的《中国革命与欧洲革命》)如果说苏联是世界性殖民战争(对人的狩猎)的第一大反殖民成果的话,这也是此后制衡德、意、日法西斯(殖民主义的内化)的关键陆心(社会有机体)力量。(附例)白银本位与汇率战争(张捷《霸权博弈》)中国与列强协定税则在鸦片战争时期(1843、1858)保持了中国白银与英镑的固定汇率即“海关两”:相当于每3两白银兑换1英镑,并以海关关税担保。但是“甲午战争”后,列强与日本共谋强制《马关条约》的2.3亿两赔款以英镑支付,迫使得中国必须抛售白银来换取英镑,从而打破了原有的“固定汇率”。1896年,海关总税务司赫德提交的《备忘录》指出:“白银对英镑的兑价一直不断贬低,以至目前,必须6~7两才能购得1英镑”。这称之为“镑损”,国际金融资本通过操控黄金和白银的比价,以及用英镑纸币兑换中国的实银,来获取巨额的金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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