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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Google也许是个值得尊重的对手

热度 9已有 433 次阅读2009-10-24 03:28 |个人分类:新闻视角|

Google也许是个值得尊重的对手 / 魏英杰
 
Google正在下一盘很大的棋,按照它的计划,在未来世界所有的图书都可能搬上网。当然,要完成这项宏大计划,肯定会碰到诸多障碍,比如版权问题。据查,中国(大陆)有570位作家近2万种作品被扫描上网,但谷歌并没有通报这些作家,也尚未支付相关费用。

按照谷歌中国提出的和解方案,这些作家可以获得60美元的一次性赔偿,之后还可分享相关收入的63%;不同意和解,则可以提出诉讼。这一和解方案被陈村、赵长天等作家视作霸王条款,声称将组织作家一起抵抗谷歌“霸权”。作家权利受损,当然有必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对此,我无条件支持和声援准备和谷歌大干一场的中国作家们。

不过在此之前,我认为还有必要搞清楚谷歌图书是怎么一回事。陈村先生是老网虫,他想了解事实的话并不难做到。可我看赵长天等人,连基本状况都不了解就“怒火中烧”,这恐怕有些操之过急了。

事实上,针对不同版权状况,谷歌把图书搬上网所采取的方式也不一样。比如对无版权书籍,直接可以在谷歌图书中搜索、阅读和下载;对于有版权但绝版(市面上不发行、不销售)的图书,在满足相应条件下,谷歌提供预览、借阅和购买(电子版)功能;至于有版权的书籍,除非版权拥有者许可,否则谷歌基本上仅提供预览和帮助购买的链接(渠道)。

在谷歌中国的图书搜索框里输入“陈村”、“赵长天”等关键词,便可以看到,尽管搜索显示出多项结果,但这些图书几乎只有版权页信息,或者很少一部分段落和内容,有的干脆关闭了预览功能。说得明白些,这还不如在其他搜索引擎输入同样关键词所获结果丰富。还要看到,Google在全球范围内已把700万多万本书籍全文搬上网,相较之下,谷歌中国的相关业务差不多等于还没开通。(如果有兴趣使用谷歌图书搜索,可以移步如下网址:httpbooks.google.combookshl=zh-TW)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中国作家也许用不着如此气急败坏吧。

既便如此,对于这部分未经许可而上网的插入内容,谷歌斥资上亿美元来完善版权保护方案。其中包括上面所说的对每部主要作品一次性支付现金至少60美元,以及对每一完整插入内容支付15美元,每一部分插入內容支付 5 美元,而且这并不影响版权拥有者(愿意的话)继续分享相关收入。上列款项属于一项4500万美元的支付计划——主要面向2009年5月5日之前尚未和Google合作的版权拥有者,此外Google还启动和支付3450万美元来建立并维护图书权利登记处,以便向版权拥有者分配相关收入。假如不愿意和Google达成谅解或进行合作,还可以选择退出该计划,让其撤下相关图书内容。

更重要的是,上述方案均在中国作家表示愤怒前,就已明示于谷歌图书的主页上。这套方案并不是专门针对中国作家的,而是三年前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者协会对Google提出集体诉讼后,双方所达成和解协议中的相关部分内容。至于这套方案为何被谷歌中国拿来和中国作家进行和解,则是因为,根据上述协议,“在美国国外的作者和出版商”,如若所在国家是《伯尔尼公约》(即国际著作权公约)的成员国,就可以“拥有美国著作权权益”。也就是说,谷歌图书是依照相关协议同等来对待中国作家的,至少并不存在主观歧视态度。至于这一支付方案是否算得上“霸王条款”,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总的来看,中国作家碰到的情况并非Google首次遭遇类似难题。为了实施该项图书计划,Google已经从许多方面进行考虑和作出预案。这些内容,所有人都可以在Google上找到,而且可以进一步提出咨询和质疑。对于广大著作权人来讲,就Google当前所采取的立场和措施,应当承认它也许是个值得尊重的对手。

当然,考虑到这是一项人类前所未有的知识共享计划,肯定还会存在谁也想不到的问题。所以,人们既要看到该计划可能对人类知识进步作出巨大贡献,从而采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态度;另一方面,这也敦促Google勇于面对各种问题和挑战,站在尊重著作权的基本立场上,尽力完善相关版权保护方案,做一家负责任的大公司。

2009年10月20日

新闻晨报》,题为《谷歌的知识共享计划能过版权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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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 个评论)

回复 flasher 2009-10-24 06:05
知识共享有利于贫穷落后地区人们追赶先进
回复 水墨台湾 2009-10-24 08:34
的確,想評論事情,得先了解事實真相,才能客觀!
說到底,Google的圖書預覽也替作者打了個廣告,讓讀者多一個管道接觸與了解他們的著作,而讀者也能在購書前,確定該書是否真正符合他們的需要,其實是三贏的結果!
回复 落日辉煌 2009-10-24 08:49
GOOGLE是一个商业机构,说到底还是为了利益。
回复 cissyxchen 2009-10-24 09:22
落日辉煌: GOOGLE是一个商业机构,说到底还是为了利益。
But it's such a COOL business
回复 小麦子 2009-10-24 16:26
其实Google在中国投入很少 中国的门坎太死 限制太多了
对于网络信息是要共同创造和共享的 现在已经是一个开源的世界了
当然要尊重版权 如果作家觉得赔偿不合理 可以选择退出这项服务嘛
回复 svman 2009-10-24 17:19
比起百度在与谷歌竞争中所采用的卑鄙手段来,谷歌是值得尊敬的.
回复 cissyxchen 2009-10-25 03:58
前一阵谷歌突然变成黄色网站,让我大跌眼镜,虽然不戴眼镜。最近谷歌相册和博客又被封在大墙之外,害得我家里人都看不到我的旅行照片,教他们翻墙教了半天也没教会,气得我在那里诅咒造钢铁长城的始皇帝不得好死。

谷歌是我最尊敬的高科技公司。虽然它也可能象苹果那样变坏,至少现在还是一个很酷的好人。它代表了一种创新的科技精神,正是这种精神在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最嗲的是,好像在不经意间还赚了这么多钱,这种赚钱方式无论对商业还是个人,都应该是最高境界了。

美国市场电子书起步不久。做得最大的是网上书店亚马逊amazon,另一个是索尼。Amazon的电子书贵得离谱,比印刷版没有便宜多少,往往比减价的印刷版还贵。很高兴Google能加入这个市场。谷先生一出场,必有好戏。
回复 kxzfx 2009-10-25 16:48
我支持Google,电脑首页也设置成Google。
回复 拥抱和平 2009-10-27 22:54
知识产权保护过头就失去了人类文化共享和普及的积极意义,但是忽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又打击了文化的创造力和生命力。
    还是个度的问题,是个磨合的过程。希望谷歌中国能够真正成为中国谷歌,而不是仅仅只有白领和外企员工才喜爱的谷歌。一个在中国本土能与百度在使用率上并驾齐驱的谷歌对网民有益对防止垄断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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