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爷爷虽然和那几百个难民悲惨地死去了,但政府并没有能力为他们讨回公道。孱弱的地方政府无力去山里调查询问当事人,更没有能力把他们拿来法办。死了就死了,没有人为此负责。但在活着的人心里,伤痕是深深地刻下去了。
又过了几年,山里的哈萨转场,又经过了爷爷家的庄子。
那时候,虽然祖爷爷去世了,他的五个儿子,两个女儿和他们的母亲都还在,一大家人在一起生活着。新疆的农业是灌溉农业,虽然有很多土地,但能开垦耕种的地却有限,而北疆大面积的半干旱草场,繁育不了庄稼,却能养活牛羊。据说,那时候家里养着一大群牛,大约有几百头,却秉持着内地带来的习俗——不吃牛肉。耕地也用不了那么多牛,养那群牛的主要功能是攒牛粪,好给地里施肥。爷爷家的庄子以北,就是一片草场,那群牛天天不用人赶,早上打开圈门,自己出去就奔向草场,晚上太阳快下山时,又会自觉回到圈里,非常规律。
北疆的哈萨克族,那时候还过着游牧的生活。夏天,他们游牧在天山苍翠的山谷里;秋天,浩浩荡荡地便会转场到沙漠边的旱地草场中。生产方式的不同,注定我们只能和他们在生活中擦身而过,没有交流。记得小时候,晚上不听话不肯睡觉,妈妈就会吓唬我们说:“赶紧睡,不然晚上哈萨下山听到了,把你们抓走。”小小孩子,便想起骑在高头大马上,挥着鞭子,赶着牲口和大车的那些陌生的人们,无边的恐惧一下就起了作用。
继续回到爷爷家的话题。那一年,山上的哈萨赶场的时候,路过爷爷家的庄子,有一个牧民,客气地到爷爷家来讨水喝。据说,他一边喝水,一边在庄子四处转着看了看。正是傍晚,牛群经过他面前,进了圈里。可巧不巧,第二天的傍晚,那群牛就没有回来。
爷爷他们三个兄弟,当晚就骑着马去找了,在离庄子步行大半天距离的地方,找到了那群牛,可是,那群牛却有了新的主人,正是那个讨水喝的牧人。三个兄弟应该是讨要过的,但显然没有讨回来。
新仇,旧恨,在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心里沸腾。第二天夜里,他们两个兄弟又骑着马,赶到那家牧民落脚的地方,杀了毡房里的一家三口,那家人的大女儿正好在外面,亲眼看到当时毡房里发生的事情,第二天就报了官,他们很快就被关进了牢里。
那时大概是1945年,内地抗战渐平,新疆却风云又起,三区革命的锋头已经逼近了玛纳斯。本县为了做好抗击准备,给山里的哈萨克牧民都发了枪,为首的一个就是后来的匪首乌斯满。彼时,哈萨克风头正健,杀了他们的人是要偿命的。县府鉴于事出有因,三爷爷又主动承担所有罪责,最后审判结果是三爷爷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两个兄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
不要以为三爷爷是没文化的农民,祖爷爷生前很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几个儿子从小就被送进私塾熟读四书五经,后来知道迪化办了新学堂,更是不惜重金,送老三,老四去迪化读书,他们在那里加入了国民党,回乡后,在县里的机关做事。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大学生毕业后做了基层公务员。事发那年,三爷爷新婚刚一年,媳妇的肚子里还怀着未出生的孩子。这个孩子,就是我的堂叔,长大后就读于新疆大学,毕业后在精河县城又做了一辈子基层公务员。
从我记事的时候起,父辈们对这段
历史都晦莫如深。直到我上了大学以后,他们才断断续续把这段历史告诉我们。爷爷偶而说起这事,只恨恨地说:就是他们杀了我爹!我问:有什么证据吗?山上的哈萨那么多,怎么能确定就是他们干的?可是爷爷只告诉我有证据,却从没说过证据是什么。
有时候我在想,三爷爷他们做这样的事,冲动自然是有的,但决不是因为县志上记载的,动机只是丢掉了那几百头牛那么简单。杀人与被杀,轮番在家族史上出现,留下的印记,却没有快意,都是伤痛。
写出这一段,是很难的,因为一直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道义上,杀人不对,那一家人的血案,的确令人触目惊心。但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场,象敌人一样批判我的那几个爷爷,又不忍。如果历史可以重新来过,我宁愿他们没有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制造出那样的悲剧。大家都皆大欢喜地迎接新疆的解放,继续过还不算坏的日子。
可是。。。是不是有些伤痛,在一定的时候,必须要以暴戾来终结?那么七五的这些伤痕呢?这是我写完这一节之后,最担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