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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评中国跆协宋襄公式“蠢猪的道德”

已有 596 次阅读2008-8-24 13:00 |个人分类:AC心情

评中国跆协宋襄公式“蠢猪的道德”
    北京时间8月23日奥运会跆拳道女子67公斤以上级的1/4决赛在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举行,我国选手陈中以1-0险胜英国选手史蒂文森。赛后,英国队提出上诉,他们认为英国选手的一记下劈踢到了陈中头部,应该得到两分。裁判委员会经过观看录像回放,认为英国选手史蒂文森进攻有效,因为跆拳道比赛中击中对手头部将得到2分,因此比赛改判为英国选手2比1获胜。
    这个消息不由得让人大惑不解,和大家平时所接受的普遍的竞技体育规则也正好相反。没有想到比赛当场宣布且在赛后维持原判后,过了2个小时居然还能改判,如果依照这个,大家熟知的世界杯的比赛就有得争议了。赛后改判的不能接受在于,现场确认的结果,直接影响后面的比赛的战术安排。而当时场上原本因裁判判定胜利的一方很有可能不再主动进攻,而丧失了改变结果的机会。这对于运动员是极不公平的,影响恶劣程度不亚于黑哨。
   套用一个词“吊诡的是”,世界跆协其实是在践踏自己的规则。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里面,有跆协官员曾信誓旦旦的解释规则“世跆联裁判监督委员会对奥运会上的申诉分为“可受理”和“不受理”两种情况。比分计算错误、选手身份识别错误和裁判重大判罚失误三类错误被列为“可受理”情况;裁判判罚尺度、动作得分多少则属于“不受理”情况。换句话说,如果选手认为某个动作该得分而没有得分,或者认为得了一分而该得两分提出质疑,世跆联是不受理这种申诉的。”http://news.xinhuanet.com/sports/2008-02/28/content_7689474.htm不知道跆协对于这个解释怎么自圆其说?新闻发布会现场当有记者问到世跆联秘书长这个问题时,该秘书长的反应很犀利:马上王顾左右而言他……
    而更加让人大跌眼镜、大开眼界的是中国跆协的所作所为。在奥运前,很多人就怀疑某些人很可能为了保证奥运会的平稳、成功,而给予“洋大人”以超国民待遇,而中国跆协这次果然自动妥协,主动甚至自愿的接受了一个不公平的结果。据世跆联秘书长梁振锡在赛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仲裁委员会在接到英国队申诉后,决定改变比赛结果,但是在向全场宣布前,他们征求了中国跆拳道协会的意见。梁振锡说:“我们对中国跆协的反应感到很惊讶。他们说,我们是东道主,我们愿意接受世跆联的决定。这样,世跆联就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做出了改判的决定。这(改判)在奥运会跆拳道比赛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既然是第一次,那么以前的规则一定不是这样的。而事实上,奥运会以往的比赛中,也从来没有因为裁判误判而事后改变比赛结果,仅仅给予裁判以处罚了事。比如中国队在雅典丢掉的男子击剑金牌。所以梁振锡自己都说,中国队可以提出申诉,但是作为东道主,中国跆协“接受了这个结果”。
    这就让人更加不禁要借用某人的一句话“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为什么东道主就要主动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力?为什么东道主就要接受一个不公平的改判?如此看来,中国跆协不但没有按照通行的国际规则办事,而且他们在主动自发的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力后,还沾沾自喜的自以为站在了东道主的道德优势的高度上。国际跆协主席一句:“我代表全球的跆拳道练习者向中国跆协表示感谢,他们发扬了体育精神,我向他们表示祝贺。”就足以让某些人继续飘上东道主道德至上的九重云霄,而丝毫没有觉察到自己其实是受害者,甚至合谋成了谋杀比赛公平性的施暴者。这种阿Q精神,在毛泽东看来,就是宋襄公式“蠢猪的道德”,既无补于事,还自欺欺人。体育规则就相当于体育的法律,权不能大于法,道德也不能大于法,否则,今后会有更多的运动员在改判的阴影下受害。
    中国一直在努力于“与世界接轨”,在无法自立规则的时候,尽力融入世界通行的规则办事。但中国跆协的做法却是“接上去自动见鬼”,不但不借助规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反而在被人卖了后帮人数钞票。这种放弃了自己应有尊严和权力的“蠢猪的道德”什么时候消失,什么时候中国才能真正的摆脱民族悲情,真正的自立于世界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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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臭鸡蛋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520China☆ 2008-8-25 01:25
水叔又愤怒了,说实话,我看到这件事,我也很生气,不知道为什么不去争取一下,哪怕还是原判,争一下也不不争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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