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05 15:56:38
中评社香港1月5日电/澳门新华澳报近日发表富权的文章说,马英九上台一年多来,似“明星”而不似胸有谋略的政治家或具有行政长才的领袖,因而其民意支持度不断下滑,竟然不但低于民进党主席蔡英文,而且还与其当选“总统”之前的情况相反,低于国民党(在去年“总统”选举前,马英九的民意支持度比国民党要高得多,因而证明有不少反对国民党的选民,因不值民进党乱搞民粹主义及陈水扁贪腐,将自己手中一票投给了马英九)。马英九民意支持度一直滑落的原因,除了其行政执行力偏低之外,也与其为了讨好浅绿选民而刻意远离国民党固有意识形态,惹起深蓝民众反感有关。这不,就在二零零九年的最后一天,他又与知名评论家南方朔“撞”上了。
原本过去长期支持党外及民进党的南方朔,后期转为支持国民党,并对过去曾坚决反“独”的马英九寄望甚高。但一年多来的事实令他很失望,尤其是极为不值马英九为了要做“全民总统”,而千方百计迁就浅绿选民及中间选民,因而公开抨击马英九是“B型台独”。近日,南方朔又趁出席两岸统合学会主办的“二零零九年两岸关系总检讨与未来展望”研讨会之机,强烈质疑马英九避谈“一中”,并指出“一中”本来就不是问题,马英九就职后反而变成了毒药,马英九应该深思这个问题。台大政治学教授张正中也指出,马政府已经明显地从以往主张的“先经后政”转移到“只经不政”,“一中各表”也渐滑向“淡化一中”。整体而言,四次“江陈会”成果丰硕,值得肯定,但是两岸的认同差距却在持续加大,这是两岸关系未来和平发展的隐忧。对此,马英九忍不住了,在下午偕同“副总统”萧万长在台北宾馆举行记者会反驳说,自己在就职演说中就提到,有关两岸关系发展是以一九九二年的“九二共识”为基础,他也多次强调希望在这个基础上推动两岸关系,这个立场从来没有改变过。
马英九是否至今仍坚持以“一中”为核心内容的“九二共识”?是否如南方朔所批评的“B型台独”?口头辩解是无用的,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而偏偏就是在昨日召开的“行政院院会”上,通过了“难民法草案”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十七条修正草案,让难民处理法制化,并允许申请人在台停留期间享有法律谘询、医疗照顾及维持基本生活的权利。对此,“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特地在例行记者会上说,目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如果有特定事由申请来台专案居留,其中一项是政治考量,以往有些大陆民 运人士会透过此方式申请来台,但前提是必须合法申请来台。不过,民 运人士逃命都来不及了,如何合法申请来台?而且他们偷渡来台,不符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政府有一段时间的作法就是转送到其他国家。而现在有了“难民法”的机制,不需注意是否合法申请来台,而且要重视国际难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照料。故这次修法,让大陆民 运人士来台以后,能够以政治主张事由,经过相关机关确认,就不需在意是否合法申请来台。
而且,过去多数大陆民 运人士违法偷渡来台,这次修法则针对他们非法进入台湾免除刑责。下一阶段的处理,希望结合难民的机制,明年交由“内政部”移民署处理,包括提他们工作、庇护等。
这就戮穿了马英九坚持“九二共识”之说。这是因为,“九二共识”是以“一个中国”为核心的,不管是“一中各表”也好,还是“各表一中”也好,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国”这个主轴兜转。但给中国大陆民 运人士赋予“难民”的身份,却是把两岸关系定位为“一边一国”,背离了“九二共识”所确定的“一个中国”核心原则。实际上,按照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议定书》的规定和国际惯例,关于“难民”身份的确定,必须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一、客观条件。即该人羁身于其本国或经常居住国之外,且不能或不愿接受其本国保护或返回其经常居住地国。这是难民与其他一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重要区别之一。依《关于难民地位议定书》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某一符合难民条件的人如已自动接受其本国的保护,或于丧失国籍后又自动重新取得原国籍,或已取得新的国籍并受其新国籍国的保护,或已在过去由于畏惧遭受迫害而离去或躲开的国家内自动定居下来,则该人即不得再作“公约”定义下的难民而受“公约”的保护。二、主观原因。即造成上述客观条件的原因是该人有正当理由畏惧因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等原因而受到迫害。这是政治难民、战争难民与经济难民的根本区别所在。依《关于难民地位议定书》上述同一条款的规定,除依国际联盟主持订立的有关协议、公约和议定书或国际难民组织约章而被认为难民的人之外,某一具有难民身份的个人如果因其被视为难民所依据的情况不得存在而不能继续拒绝受其本国的保护或可以回到其以前居住的国家,则该人不得再受“公约”的保护。
因此很明显:难民认定的其中一个要件,是非本国籍人。本国籍人即受遭受宗教、政治、种族等迫害,也不能说是难民。实际上,连台湾当局推出的《难民法草案》,也将难民的国籍身份固定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而并未将“本国人”涵括在内。而
《难民法草案》却将包括西藏居民在内的大陆地区居民和港澳地区居民列为适用对象,就显然是要把中国大陆居民和西藏、港澳居民视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这是将“一边一国论”偷渡于《难民法草案》之内。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中华民国宪法》对“固有疆域”的述定,也完全抵触“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和“港澳关系条例”中对大陆地区人民和港澳地区人民所下的定义。
本来,台湾当局按照国际惯例就收容难民问题进行岛内立法,是其行政管理所需,无可非议。但问题是,
“陆委会”却延袭“双陈”时期的做法,趁制订《难民法》之机,将“一边一国论”引进其中,亦即是将本属一个国家内部的居民,当作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这就不但是严重抵触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议定书》对“难民”国籍的定义,而且也是公然向北京作出挑衅:既是要在法理上大搞“一边一国”,又是要在政治上公然挑战北京的打击西藏分离分子、某邪教、民 运份子的政策底线。这与他昨日信誓旦旦地声称“坚守‘九二共识’”,是完全相悖的。这也难怪,为何贾庆林前日在“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座谈会”提出应当着眼未来,积极稳妥地探索如何破解制约两岸关系发展的难题,为今后两岸协商政治和
军事安全等问题预做准备、创造条件之后,“陆委会”另一副主委赵建民立即发布“
新闻稿”强调,两岸尚未累积足够互信与经验,无论就彼此政治地位、台湾参与国际空间、军事安全等议题,双方进行政治协商的时机尚未成熟了。因为马英九不但是害怕被民进党扣上“倾中卖台”的红帽子,不利其争取连任,而且也担心坐在两岸政治协商的谈判桌前时,被对方代表追问其对“一中”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