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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黑老大”村主任案的警示作用是什么? 4

已有 263 次阅读2012-3-22 11:45 |系统分类:时政

“黑老大”村主任案的警示作用是什么?
时间:2012-03-22 09:36:06  来源:  作者:罗义安

 

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从事多项犯罪活动,山东省莒南县法院近日一审判决莒南县汀水镇王家沟村村委会原主任王文光有期徒刑13年,因犯罪聚敛的财物及收益依法予以追缴。(320《新华网》)
王文光,1981年12月出生,是莒南县涉黑组织的主犯。回望他的“发家路线图”,是一条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之路。王文光2007年通过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当选莒南县汀水镇王家沟村村委会主任,随后还当选镇人大代表。
村委会主任、“黑老大”,看似不相干的身份,在现实中却成为同一个人的标签。一个人,两张脸,阴阳人,匪夷所思。
同时拥有“村委会主任”和“黑老大”标签的不只是王文光一人,还有广州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的原村主任殷卓波,这个“黑老大”在2008年换届选举期间,指使组织成员采取威胁、恐吓、监视、贿选等手段,给南岗村村民造成心理压力,并排挤、打压竞争对手,最终在换届选举中成功当选村主任,并兼任治保主任、经济发展公司经理。他还提拔、安排多名组织成员担任村治保会副主任、治安队长等要职。
“黑老大”成功当选村委会主任后,还提拔、安排涉黑组织成员担任其他要职,并非法敛财“致富”,村民还有好日子过吗?一个村有这帮涉黑成员,该村一定是鸡犬不宁。
“黑老大”为何能够成功当选村委会主任?
看似他们是通过贿选以及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成功当选,其实未必。这两个“黑老大”在当地及周边地区素有恶名,老百姓不敢惹,村民敢怒不敢言。但是两地的镇政府也害怕他们,不敢惹他们?“黑老大”素有恶名,当地镇政府不可能没有耳闻。换届选举中,镇委镇政府“睁只眼,闭只眼”,为何不能严格把关?“黑老大”成功当选村委会主任,是不是当地政府的渎职?
涉黑组织不可能孤立存在,他们往往会寻找保护伞。有了保护伞,他们才能够为所欲为。青岛以聂磊为首的涉黑组织,有30多人充当其保护伞。正是有这些保护伞,聂磊和他的黑势力团伙才能够在岛城嚣张多年,犯案时间长达十几年,作案数量巨大。
王文光们的保护伞又是谁呢?他们之所以能够成功当选,除了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外,是不是还有其保护伞或明里或暗里助选?“黑老大”成功当选,应该是采用不正当手段和保护伞的助推双重作用的结果。
基层稳,则国家稳。打“黑”,还要打“伞”。保护伞不打掉,涉黑组织的土壤就还存在,打黑则如同割韮菜,割了一茬,又会长出一茬,一个涉黑组织打掉,另一个涉黑组织又会形成。只有打掉涉黑组织,打掉涉黑组织的保护伞,才能够斩断黑恶势力向农村基层政权渗透的黑手。
王文光们被绳之以法,在农村基层组织中还有没有“王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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