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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关于“纳税人”

已有 326 次阅读2016-6-27 14:39 |个人分类:杂文政论|系统分类:杂谈| 纳税人, 阶级, 法律, 权利义务

关于纳税人

2016-06-27 周一

 

纳税人是个法律概念、行政概念,如果作为政治概念,成为特定人群或阶级,那就是大问题了!

首先,依法纳税是义务。不能因为纳税了,就要另外的获得,使得纳税成为交换行为。依法纳税,不是交换行为。这一点恰恰被西方法学、行政学搞混了。
所谓的权利与义务对等,不适用此处。
商人依法纳税的对等条件,是政府(当局)给予你合法经商的环境,以及经商占用了社会资源,等等。而不是在政治上具有特殊的补偿权利,成为高人一等的特殊公民。
其次,纳税是个宽泛的概念。社会成员可以说人人纳税。资本家纳税,那是看得见的。工人也纳税,却经常被忽视。即使是低薪收入低于所得税起点的穷人,也是消费者——所有消费都是附加了消费税的。
第三,需要特别强调,资本家纳税占用资源的问题。第一产业、第二产业,这个问题是很明显的,而第三产业不太明显,有人认为没有占用资源。其实不是,起码占用了社会资源——商业资源。比如,一个城市分布多少个超市就饱和了,超市总规模过大了,就难以经营。这就是商业资源。你占用了,应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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