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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草根陈劲松对红十字会的态度

已有 766 次阅读2014-8-10 16:44 |系统分类:杂谈

草根陈劲松对红十字会的态度

 

20118月郭美美炫富以来,折腾了好几年。不管有关无关,每当郭美美被爆炒,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红会)总被拖在后面挨骂。想必红会的员工们这几年脸色不会好看。现在郭美美被抓了——而且原因是与红会无关的赌博与卖淫,且招认当初是一时起意山寨红会头衔——红会及其员工一定松了口大气:终于甩掉了这害人的狐狸精!

但本人草根陈劲松依然凭直觉认为:郭美美炫富事发之前,一定与红会关系密切。当然,我没有证据。但是,对于公共事件,作为中国公民,我认为我有权利产生自己的观点,我有权利发表自己的观点,任何中国公民都有这个权利。

郭美美事件后,许多人都不再向红十字会捐款。那么,我们(中国的人民大众)是否因为郭美美事件,就再也不向红十字会捐款了呢?

我们都是从小长到大的吧(不是的请举手)?我们小时候都或多或少有点调皮、犯过一些错误吧(看看你手上胳臂上的疤,包括女性)?而父母们有没有因为我们犯了错误,就再不给我们饭吃,以饿死来惩罚我们呢?

我们中不少人已为人父母了吧?你们有没有因为孩子犯了错误,就以再也不给孩子饭吃来惩罚呢?

答案只有一个:没有!

因为你们还在看我草根陈劲松的这篇文章!因为你的孩子还在等你带好吃好玩的回家!

人总会犯错误的,而且一生中要犯很多的错误,有的甚至后果很严重。但只要真心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不折不扣的完全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经济上的、法律上的赔偿、惩罚等),并且实心实意的改正导致自己产生错误的观念、行事方式、不良习性等——而不是能赖就赖、能瞒就瞒、撒谎、威胁.等等——就有资格获得原谅。当然,父母们有时还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帮助孩子们矫正错误习惯,要花一些时间来监管。

 

我们,中国的人民大众,就是父母,中国红十字会,就是孩子。

现在的中国红十字会,是1950年在旧的中国红十字会的基础上,协商改编而来的,当时周恩来亲自主持修订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9310月,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于我们中国人民,可谓嫡系血脉。

 

现在,中国红十字会这个孩子犯错误了。

她需要我们做父母的来帮助她。

帮助她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提高道德修养水平、思想认识——她很可能早被我们宠坏了,心里可能还以为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帮助她完全独自承担相应责任——彻底清查整个系统,该上法庭的上法庭,该进监狱的进监狱,决不能姑息养奸。

尤其是,必须要在整个红十字会系统实行财务公开、全民监督制度——对捐款来源(某天某地某人多少钱)和其他收入、运营费用(工作人员薪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等等)、救助开支(某天某地某人多少钱)等,一切收入与开支,无论巨细,全部按月(或季)定期公开,以备各方监督——如此,大家皆可放心捐款了。

 

有哪一个父母,会因为自己孩子犯了错,就把饭给别人的孩子吃,让自己的孩子活活饿死?你会回答“我会”么?有那一个国家民众,会因为自己国家的慈善机构犯了错误,就只捐款给外国慈善机构,让自己国家的慈善机构活活饿死?你会回答“中国人会”么?

我们中国人,难道要因为中国红十字会犯了错,就再不给她捐款——不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将她活活饿死——而捐款给国外的扶轮社、狮子会这类精英型人物组成的慈善组织,以及与藏独势力达赖喇嘛不清不楚的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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