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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陈劲松:每年侵害职工权益私企超过10%!(修订)

已有 473 次阅读2016-12-6 17:46 |个人分类:收入分配|系统分类:杂谈| 草根陈劲松, 企业侵权, 克扣工资, 劳动争议, 群体性事件

草根陈劲松:每年侵害职工权益私企超过10%!(修订

 

 

草根陈劲松 企业侵权 克扣工资  劳动争议 群体性事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企业侵害工合法权益现象由来已久,而且依然普遍存在!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4年至2015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6万件增长到了172.1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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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人保部门历年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数量上,呈现出明显的逐年递增的趋势。从2004年到2015年,11年间增长了5.6倍!虽然有《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的实施,为职工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虽然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的实施,大大降低了职工的维权成本以及职工权利意识增强等原因,促使遭受侵权的企业员工,选择法律维权的数量增加;但仍然能够在一定程度说明企业侵害职工权益现象在增长,至少并未减少。

 

上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据,人保部年度公报中并未说明是哪一类单位企业的数据,所以理应是法人单位的总体数据。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及其他法人。企业法人包括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其他企业法人单位。

 

不同所有权的企业法人,各有特点:

 

1、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遵纪守法和劳动合规性上,比较规范。但在企业法人总量中,数量占比少,从2010年的7.97%,下滑到了2014年的4.82%(法人单位数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度数据计算得出,下同——现在还在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让私有资本参股央企、国企!

 

2、外资企业在遵纪守法和劳动合规性上,现在比较规范。在企业法人总量中,数量占比少,从2010年的2.89%,下滑到了2014年的1.85%,缩水一半。能在中国大陆激烈的价格战中存活下来,规模不会太小。往年则未必遵纪守法。前几年,经常发生外籍男子当街性侵中国女子的事件;1995年,一韩资企业女老板,命令上百名中国员工下跪,之后也时有发生类似事件——这就可以说明,老外并不尊重中国人。

 

3、私人控股企业下文简称私企、私有企业、私人企业),在遵纪守法和劳动合规性上,从改革开放以来,整体上就没规范过。但是私企的数量又最多,在企业法人总量中,占绝大部分,从2010年的78.65%,上涨到了2014年的85.03%,数量增长76.1%共390万家——并且中国资本家集团,一直在努力推动将国企私有化。

 

现在,由于国民经济中,国企已被逐步削弱,私企在就业、商品制造等方面控制力太大,以至于2016年1月份以来,中国资本家集团通过大幅减少投资,要挟政府得以成功,详情见:

《中国资本家集团开始制造经济危机要挟政府、中共》

《中国资本家集团要挟政府成功,获免死金牌》

 

总体来说,相对私有企业,外资、国有、集体企业则要规范一些;相对中小企业,大企业则要规范一些。只是,外资国有集体企业、大企业,只占企业法人中的极少部分。私有企业成为了企业法人中的主体。

 

 

那么,私有企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比率是多少呢?下面以2013年为例说明。

 

假设: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所有法人单位中平均分布;每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都是在不同法人单位发生——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被告发劳动监管部门的企业,当年不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即发生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企业,一年只发生一件。

 

国家统计局年度数据显示,2013年末,全国共有法人单位1085.7万个,其中私人企业法人706万个占比65.03%。

 

2009年10月3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工会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劳动争议案件职工胜诉率较高如2008年,职工胜诉与部分胜诉的案件合计占85.29%,2009年上半年仍占84.71%。即85%左右的劳动争议案件都是企业、单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以此计算,2013年劳监部门处理的149.7万件劳动争议案件中,127.25万件(149.70×85%)是法人单位侵害员工合法权益所引发再结合上述私人企业占法人单位比例,可计算出,2013年,私人企业侵害员工合法权益,所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为82.75万件(127.25×65.03%)——即意味着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私人企业的数量为82.75万个,占私人企业总数量的11.72%。

 

其余各年份类推计算,从2010年至2014年,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私人企业的比率依次为:12.50%、11.65%、11.23%、11.72%、9.67%(本文原公开发布于2015年3月,当时2014年的各项数据尚未公布)。

 

可见,每年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私人企业,在10%左右

 

 


 

假设,每年被告发劳动监管部门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私有企业,在被告发之后十年内,都不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仅仅是假设——以上述每年10%左右的侵权私有企业比率,那么,每10年,全中国所有私有企业都会被轮流告发一遍改革开放已30多年,所有私有企业至少都应该轮流了三遍!

 

但是,以我草根陈劲松十多年的、在不同地区不同私有企业的工作见闻,私有企业侵害员工合法权益之所以猖獗,除了直接追逐利润最大化,还有如下6大原因:

 

1、敢于运用法律手段,向侵权私有企业讨公道的职工,永远是极少数——你员工告了就会被老板辞退说不定还会影响后续找工作,和后续任职企业对你的态度——所以,私有企业可以威压住绝大多数员工;

 

2、被告发私有企业也许会收敛一阵子但多半是换个花样甚至换个名称继续侵权;

 

3、大多数情况下,侵权是针对大多数员工的,但只有去劳动部门告发的员工得到私有企业补偿,其他员工仍然是得不到补偿的

4、私有企业违法侵权所得的收益,远远高于成本——私有企业侵权被告发后,也不过是补发工薪,私有企业依然伟光正!企业家依然光鲜亮丽!

 

5、劳动监管部门被弱化、执法消极、懒政。

 

6、制造工人、白领、农民工的普遍不满,并引导形成对社会、政府、中共、体制不满的社会心理,引导形成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失望和不信任,形成推翻现有政权体制的社会心理基础,和群众民主运动基础,为资本家集团夺取政权做准备——中国的资本家集团,已经有了不计较一时的利益得失的实力。

 

2013年末,全国私营企业就业人数中,扣除投资者后,员工有10035.9万人。每年显露出来100多万件劳动争议案件,看似很多,与实际存在的侵权现象相比,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综上,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私有企业比较多,私有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每年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私企比率,实际上必然远远超过10%!

 

同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类原因中,劳资纠纷高居首位。

据中国社科院法学院研究所发布《2014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显示,近14年间,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劳资纠纷居第一位在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中,占比达到30%,在千人至万人群体性事件中,占36.5%。项目组称,“懒政”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重要原因。在引发群体性事件众多原因中居首位的劳资纠纷,往往源于政府平时怠于行使监管义务或者不作为,导致劳动者采取极端行动。

 

 

企业侵害职工权益,不仅仅损害了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影响企业效率、质量与创新,还践踏着国家法律尊严,并且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稳定,直接危害到国家安全,必须给予严惩、设法杜绝!

 

一劳永逸的办法,是实施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净利润新分配法》,实施全体员工免费分红、免费持股——实施净利润新分配法后,企业压榨剥削员工所得,通过净利润分配,仍会回归员工所有——如此,企业主再也没有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动力!

 

 

本文节选自草根陈劲松2015年3月发布的《工会主席留之何用!》一文,本次发布有补充修订。

 

 

草根陈劲松温馨提示

1、国家大事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虽然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决定国家大事,但其实每个人或大或小都拥有一份影响力,赶紧转发分享吧,别浪费你的影响力!

2、在支持国企做大做强、转发分享《净利润新分配法》的过程中,难免遇到反对、阻挠的人。不管他们以什么借口、理由来反对、阻挠,都是在维护资本家的不正当利益!都是在维护资本家对工人、员工的剥削!天助自助者!如果我们自己不行动起来,如果我们不去争取回自己的正当权益,难道资本家还会主动还给我们?

 

 

草根陈劲松联系方式:

微信号:XMBX666;

QQ号:1965166509;

微信公众号:草根陈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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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陈劲松 2016-12-6 17:49
说得很透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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