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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新闻] 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日本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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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dalian1122 于 2012-2-11 11:23 编辑

欲改“武器出口三原则”:日本意欲何为
2011年10月18日 07:30:38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资料图:日本三菱重工公司自行研制的F2战斗机。  近日据日本媒体报道,继菅直人之后,日本新任首相野田佳彦再次谋求放宽禁止所有武器和关联技术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则”。日本政府为何对此锲而不舍?是否别有他意?
  再度闯关
  日本共同社称民主党防卫部门会议日前要求政府尽快开始探讨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而根据《读卖新闻》报道,野田佳彦首相亦有相同打算,并将就此事在11月举行的日美首脑会谈上向美国总统奥巴马作出说明。
  “武器出口三原则”始于1967年,指日本不得向社会主义国家、联合国决议禁止的国家、冲突当事国出口武器。1976年该原则适用范围扩大,事实上全面禁止了日本武器出口与研发合作。
  2010年,借制订新《防卫计划大纲》之机,菅直人政府曾试图对“三原则”作出修改,最终因社会民主党反对而被迫中止。野田佳彦政府的此次尝试,更重视寻求各党派支持。自民党前政调会长石破茂业已表示,如果相关法案提交国会,自民党将积极配合使之成为法律。
  另有他意
  对于修改原因,日本防卫大臣北泽俊美表示,受现行“武器出口三原则”影响,日本难以参与下一代战机等国际武器的共同开发和生产项目,军工业日趋落后。若能取消相关限制,不仅有助于日本与第三国共享尖端技术、研发投入,还将使其通过武器出口获得巨额收入用以国防。


]( 编辑:周楠 黄锐 ) 【字号:[url=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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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欲改“武器出口三原则”:日本意欲何为
2011年10月18日 07:30:38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新华微博



资料图:日本播磨重工在吴港的造船船渠。
  然而分析人士指出,日本的欲求并不仅止于此。二战结束,日本无奈接受“和平宪法”,军力及对外军事行动受到严格限制。此后,通过打“擦边球”,实现“军事正常化”即在客观上成为其安全政策之目标。共同社指出,日本近年来即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等国际合作,令“专守防卫”政策日益空洞化。
  “武器出口三原则”依据“和平宪法”而定,却又并非法律,解禁阻力较小。对其作出修改将推动“军事正常化”进程,同时为进一步解缚“探路”,一举两得。
  引发忧虑
  日本军事工业寓军于民,潜力巨大,只因日本国防费用不得超过国内生产总值1%,内需较小,出口无门,以致生存空间受限。如开通外销渠道,其必将迅速发展。有研究机构预测,开放武器出口将使日本控制世界舰艇市场的60%,军用电子市场的40%,航天市场的25%-30%。
  然而日本军事工业兴起,对亚太地区和平稳定而言,恐非好事。日本同周边国家之间领土、历史纠纷不断,难获信任。《朝日新闻》指出,日本大力整军经武,将会引起地区军备竞赛和摩擦加剧。
  与此同时,世人担忧,日本放弃“武器出口三原则”后,是否亦将放弃不制造、不拥有、不运进核武器的“非核三原则”?2010年,首相府安保顾问小组便曾建议政府对“非核三原则”进行重审。
  2010年12月,时任日本官房长官的仙谷由人曾表示,“武器出口三原则”是基于“避免助长国际纷争”这一和平国家基本理念的原则,政府将对此予以坚持。如今日本反其道而行,后果如何,仍有待观察。(熊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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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料图:日本海上自卫队列装的日向号直升机航母
资料图:日本海上自卫队向吉布提基地派遣的第三批P-3C空中巡逻机正在亚丁湾上空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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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武器出口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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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1967年4月针对出口武器问题提出的三项基本原则,即“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出售武器”,“不向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出口武器”,“不向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1976年2月,三木首相提出,对三原则对象以外的地区也不出售武器。1981年1月,日本国会作出了《关于武器出口问题的决议》,此后,日本一直实行禁止对任何国家出口武器的方针。2006年6月1日,小泉政府决定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利用政府开发援助(ODA)向印尼提供3艘武装巡逻艇。这是日本首次利用政府开发援助向外国提供武器。




编辑本段简介 

 6月1日,小泉政府决定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利用政府开发援助(ODA)向印尼提供3艘武装巡逻艇,以协助印尼打击海盗和保护马六甲海峡的运输安全。这是日本首次利用政府开发援助向外国提供武器。
  6月2日,日本媒体以《日本将向印尼提供巡逻艇ODA首次涉足武器出口》为题报道说,日本政府决定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向印度尼西亚提供3艘武装巡逻艇以打击恐怖活动和海盗组织。日本政府已将此事汇报给执政党自民党的安全保障项目组,在执政党同意后作出了正式决定。据悉,这三艘计划提供给印尼的巡逻艇都安装了防弹玻璃,装甲厚度也超过普通船只,还装备了基本配置的武器,因而被日本政府认定为“武器”。
  “雪中送炭” 日本财团配合政府慷慨赠送
  除了日本政府,和马六甲海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日本财团也表现得非常活跃。在小泉政府作出向外国提供武器援助的同一天,日本财团在马来西亚巴生港为马来西亚海事法令执行厅举行了一场捐赠一艘教练舰的仪式。在捐赠仪式上,日本财团主席将这艘“马林”号教练舰交给了马来西亚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纳吉。
  “马林”号重270吨,长40米,宽7.2米,能够搭载29名船员,建造费用为8.3亿日元(约合800万美元)。海事法令执行厅是马来西亚2005年新成立的一个政府机构,其职能是海岸警卫,目的是为了控制走私、非法移民与海盗行为。
  日本财团最近的举动不断,它同时还“领导”着全世界打击海盗的行动。该财团为2001年在东京举行的一次旨在打击海盗的国际会议以及分别在2004年和2006年举行的亚洲海运安全机构高层会议提供了资金。
  2005年,日本财团主席向国际海事组织提出了马六甲海峡安全新框架构想,并且指出“海运安全从此不再免费,使用马六甲海峡的国家必须与沿岸国家进行合作,并且支付费用”。
  用意明确 日本妄图控制马六甲海峡
  小泉政府首度利用政府开发援助向印度尼西亚提供巡逻艇并非突然间作出的决定,而是长期累积的“突破”。
  日本对马六甲海峡的重视不难理解,马六甲海峡是马来半岛与苏门答腊岛之间的一条细长水道,海峡全长约800公里,西北部入口处宽约233公里,东南部的新加坡海峡最窄处不足20公里,有些地方的可航行宽度不足2公里,它的西北端直通安达曼海,东南端连接我国南海,是沟通太平洋与印度洋的咽喉要道。
  近年来,马六甲海峡的通航船只急剧增多,成为世界最繁忙的海峡之一。每年过往海峡吨位超过1000吨的船舶就有7万多艘。
  日本50%的能源供给依赖石油,其中又有90%的石油进口依赖中东国家,所以,对能源供给源的掌控和确保运输途径的通畅,一直是日本能源战略的主要课题。马六甲海峡也因此被喻为日本的生命线,对日本有着极为重要的军事和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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