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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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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眉间尺 于 2011-11-29 15:25 编辑

值辛亥革命百年之际,如何在两南乱党的御笔文章之下找出重重迷雾下的历史真相,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把相关的探讨帖集合在一起,供大家研究。

【转帖】1906年度事件:“中国向何处去”大论战
http://bbs.m4.cn/forum.php?mod=v ... 9720&fromuid=279231
1905到1907年间,革命党倾巢出动,孙中山、胡汉民、汪兆铭、朱执信等均亲自披挂上阵,与梁启超作了长达三年的车轮论战。双方论战文字,合计逾百万言。这场关于“中国向何处去”的大论战,就学理而言,梁启超显然留下了更珍贵的思想遗产;但就当日所产生的社会反响而言,革命党却是完胜。个中原因,革命党人、史学家李剑农曾总结了四点:其一,梁启超的文章虽然感情丰沛,颇能感动人;但革命党阵营中亦有感情丰沛的汪兆铭;其二,青年的心理,总是喜欢激进之新,而厌恶保守之旧的;其三,革命党之《民报》自始至终坚持“三民主义”;梁启超之《新民丛报》,则先鼓吹革命,后又反对革命,梁氏思想之转变固然有深刻背景,但却很难为一般读者所谅解。其四,梁启超所言及的,都是将来的种种不良后果;而革命党所宣传的,则是清廷当局眼下所作的种种恶行。前者尚是未兑现的预言,后者却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闻者足戒


清廷立宪的真相
http://bbs.m4.cn/forum.php?mod=v ... 7383&fromuid=279231
贵族体系和少数民族威权体系下的利益集团对国家走向的影响,话说博弈论里面怎么说来着。

阎崇年谈大清灭亡路:错过八次图强维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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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员的生活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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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的中国式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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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人约翰汤姆森拍的晚清照片(1868-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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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拍1911年前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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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镜头下的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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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报刊中的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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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百年之徐锡麟和其遭受的惨无人道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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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炯明: 悲伤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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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孙之争,

孙中山的爱国与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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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有木有?(卖国贼孙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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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孙中山第一次辞让总统并非给袁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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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成为朝鲜太上皇的袁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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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对近代中国是否“未建尺寸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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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风:帝制。威权。民主----由《袁氏当国》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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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宣战布告与国民党政权宣战布告之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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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是早产的革命 没有民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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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苦难-不同的民国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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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仲平:开启民族复兴的百年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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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妥协”:清王朝与中华民国的主权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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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缘何“高调”纪念辛亥革命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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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代领导人眼中的孙中山 一脉相承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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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年度事件:“中国向何处去”大论战

1905年到1907年,梁启超依托《新民丛报》,以一人之力,对抗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及其主持的《民报》,最终演变成一场“中国向何处去”的大论战。后世惯于将这场论战概括为“要改良还是要革命”,并惯称“革命派取得了论战的胜利”。但这种理解,恰恰是对这场关系中国历史未来走向甚巨的论战的最大误解。

缘起:梁启超新大陆游历归来,放弃革命主张

论战的缘起,与梁启超自新大陆游历归来之后,思想上的转变有关系。庚子年前后,梁氏高呼革命,一度与孙中山走得极近;但新大陆之行,让梁氏对国民的政治素养产生了严重的怀疑——梁氏观察到:旧金山的华人文明程度远较国内华人要高得多,而且身处美国这样先进的共和政体之下,结果仍然“犹不能达文明之境”,而终日堕落于宗法的压迫和堂口的血斗。在梁氏看来,“全地球之社会,未有凌乱于旧金山之华人者”。

梁氏由此得出一种结论:华人目前“只能受专制不能享自由”,共和政体万不可行于今日之中国,因为“共和国民应有之资格,我同胞虽一不具”;如欲强制推行共和政体,其结果将不堪设想:“乃将不得幸福而得乱亡,不得自由而得专制”。对国民素质的悲观——“若夫数百年卵翼于专制政体之人民,既乏自治之习惯,复不识团体之公益,惟知持个人主义以各营其私”——让梁氏对革命与共和产生了怀疑。

1903年10月,梁氏自新大陆回国,绝口不再倡言革命,而将主要精力转向对国民进行“思想启蒙”,尤其注重启发国民的“爱国心”、“团结力”和“尚武”精神;同时,在政治上则不遗余力地提倡“缓进”——在当日,梁氏有着孙中山等人无法比拟的“青年导师”的社会影响力,其政见的这种转变,对以“激进”为主旨的革命党而言,无论如何,不能不说是一种沉重的打击。为免青年之锐气因梁氏的言论而受挫,为免本就弱小的革命力量因梁氏的言论而消解,革命党别无选择,唯有集中全部精英力量,在舆论上对梁氏形成围剿。

1905到1907年间,革命党倾巢出动,孙中山、胡汉民、汪兆铭、朱执信等均亲自披挂上阵,与梁启超作了长达三年的车轮论战。双方论战文字,合计逾百万言。此一论战,其初衷不过是革命党欲消除梁启超之言论对革命的消极作用,但随着论战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命题被纳入论战当中,可以说,此后中国百余年来所面临的所有重大政治命题,都在此次论战中得到了深入的讨论。国民的政治素质,也因此次论战,而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提高,其启蒙作用,较之日后的“五四运动”,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正如徐佛苏当日评价:

“乃不意当国亡种灭千钧一发之危机,而有贵报(新民丛报)与某报(民报)之政论,放一奇光异彩,于今日磷火青青阴气沉沉之中,其沉郁孤谅之血忱,精兴溥博之论据,诚足以开我我国千年来政治学案之新纪元。……呜呼,使我国于五六十年前而有此等学说耶,则世界牛耳之先取特权果谁属?否则于二三十年前而有此等学说耶,则东亚霸权果谁属?乃此等学说,竟至今日而始昌明,真中国前途之不幸也;然今日而能昌明此学说,则犹前途不幸中之幸也。”

论战焦点一:要不要用“排满革命”来实现“民族主义”

百万余言的论战背后,其主题虽然纷繁芜杂,但却始终围绕着一个核心,即革命党的“三民主义”——1905年,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正式提出以民族、民权、民生为主要内容的“三民主义”,并以之作为革命党的政治纲领。“三民主义”甫一出炉,即成为论战的焦点。

先说“民族主义”。 孙中山此一时期的阐述里,倡导“民族主义”,与倡导“排满”,是同一个意思。1902年之前,梁启超的“排满”言论也曾相当犀利,但此时,梁氏已明确成为了“排满革命”的反对者。这种反对,曾长期被扣以“站到维护清朝专制统治的立场上”这样的大帽子。

梁氏本人显然不可能认同自己是在“维护清朝的专制统治”。梁氏曾自陈,自己读到满洲入关残杀汉人那段历史,每每总是激愤到不能自制:“(我个人)诚非有所爱于满洲人也。若就感情方面论之,鄙人虽无似,抑亦一多血多泪之人也。每读《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纪略》,未尝不热血溢涌。故数年前主张排满论,虽师友督责日至,曾不肯自变其说;即至今日,而此种思想,蟠结胸中,每当酒酣耳热,犹时或间发而不能自制。”

既如此,为何还要反对革命党“排满”呢?梁氏的理由有二。其一,现政府早已不是“满人政府”,梁氏质问革命党:“以今日论之,号称第二政府之天津(此暗指直隶总督袁世凯),坐镇其间者满人耶?而北京政府诸人,不几于皆为其傀儡耶?两江两湖两广之重镇,主之者汉人耶?满人耶?乃至满洲之本土东三省.今抚而治之者汉人耶?满人耶?平心论之,谓今之政权在满人掌握,而汉人不得与闻,决非衷于事实也。”

其二,梁氏所反对的不仅仅是“排满”,更是“排满”背后所隐含的“复仇主义”。梁氏说:假如“排满”可以救国,自己何尝不乐意?但问题是,以“排满”为手段推动革命,意味着是在鼓动汉人向满人复仇,是以仇恨作为革命的原始推力。革命的卑劣手段从一开始就背离了革命的高尚目的,革命又岂能成功?所以,梁氏总结道:

“(排满与救国)二者决不能相容。复仇则必出于暴动革命,暴动革命则必继以不完全的共和,不完全的共和则必至于亡国。故两者比较,吾宁含垢忍痛,而必不愿为亡国之罪人也。”

以“复仇主义”的方式发动革命,在此后中国历史的进程中,屡见不鲜。最显著的例子,是40年代的“土改”——“由于土地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并非乡村社会阶级矛盾激化的自然产物,而是外力嵌入和政治动员的结果,所以土改领导者往往发现,发动农民斗争地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必须借助诉苦、算账等手段才能逐步实现目标。就党的动员目标而言,通过土地再分配使农民‘翻身’并不是最终目的,更重要的是启发群众‘翻心’,即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贫穷的根源在于受剥削,进而激发其对地主的复仇心理。要达到这一目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发动群众诉苦吐苦水’,‘诉苦越诉的苦,斗争亦好发动,群众越能翻心,否则群众即是翻了身亦不能翻心’。”(据《一九四〇年代的中国·上册》,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编著,李里峰《土改中的诉苦——一种民众动员技术的微观分析》)——仔细观察,1900年代革命党的“排满”宣传,与1940年代土改中的“诉苦”运动,其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梁启超所谓的“复仇主义”,都是在以“复仇主义”作为革命的原始推力。

近代以来,中国经历种种革命,种种革命于手段层面均不讲究,革命复革命之后,民国学人张君劢所言——“天下往往有主义甚正当,徒以手段之误而流毒无穷……”——是值得深思的。

论战焦点二:如何用“开明专制”的手段实现“民权主义”

“民权主义”是论战中期的主要命题。革命党提倡“民权”的目的,是希望以此结束“千年专制之毒”。梁启超同样倡导“民权”,论战双方在这一点上并无歧异。争论的焦点,出现在如何促成“民权”——革命党的意见,是推翻清廷之后,建立共和政府,以“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步骤来完成“民权主义”;梁启超的意见,是维持现有的君主政体,在此基础上实行“开民专制”,逐步达成“民权”。

孙中山的“民权路径”,最早由汪精卫笔述刊登在《民报》之上,文章说:

“先生之言曰:革命以民权为目的,……革命之志,在获民权;而革命之际,必重兵权。二者常相抵触者也。使其抑兵权欤?则脆弱而不足以集事;使其抑民权欤?则正军政府所优为者。宰制一切,无所掣肘,于军事甚便;而民权为所掩抑,不可复伸。天下大定,欲军政府解兵权以让民权,不可能之事也。……察君权民权之转捩,其枢机所在,为革命之际,先定兵权与民权之关系。盖其时用兵贵有专权,而民权诸事草创,资格未粹。使不相侵,而务相维;兵权涨一度,则民权亦涨一度;逮乎事定,解兵权以授民权,天下晏如矣。”

按照孙中山上述理念,革命初始,将设立军政府,军政府不但掌控军权,而且掌控政权,军政府每平定一县,则须与当地民众约法——既规定军政府对民众的权利和义务,也规定民众对军政府的权利和义务;军政府在当地组建各级政府机构实施治理,民众则组织地方议会,监督军政府的行为。每平定一县,即如此处理,一则,可以防止军政府演变成军阀专权,二则,通过“约法训政”,可以训练民众的民主政治能力。最后18省全部平定,民权主义也同时完成。

有意思的是,“约法训政”这一革命党完成民权的路径,同样属于“开明专制”。陈天华曾如此概括这一路径的本质:“吾侪既认定此主义,以为欲救中国,惟有兴民权改民主。而入手之方,则先以开明专制,以为兴民权改民主之预备。最初之手段,则革命也。”

梁启超解释“开民专制”的意思,是“以所专制之客体的利益为标准”——所谓“所专制的客体”,就是民众;汪精卫总结“约法训政”的意思,是“国民瘁力于地方自治,其缮性操心之日久,有以陶冶其成共和国民之资格”,即培养合格的共和国国民。也就是说,革命党与梁启超,都认为目下国民素质太低,必须经历“开明专制”阶段,以开启民智,训练其政治素养。

虽有如此共识,但梁启超却公开质疑革命党的“民权主义”路径不可能走通。梁氏质问革命党:革命军人果能都有“优美之人格,汲汲于民事乎?”如果有一、二革命军领袖破坏约法践踏民众,其一,军政府之信用自此失去;其二,约法虽然规定军政府若凌辱民众,则民众可以拒绝纳税,但在军政府掌控一切权力的情形下,“军政府屯一小队以督收,其何术不应?”兵威之下,民众亦只能任其宰割。

梁氏还质疑:即便孙中山所领导的革命党均具有高尚的人格,可以保证约法的履行,但革命一旦发动,革命军必然蜂起,其他革命军的素质如何保证?能否服从于军政府?若其宗旨与手段与军政府相异,而势力反较军政府为盛,军政府又该怎么办?

历史之后的发展,证明梁氏的质疑不是杞忧。“约法训政”终成空谈,民国陷入军阀混战之乱局。但最值得深思的是:立宪派要求“开明专制”,革命党也要求“开明专制”,继之而起的共产党,同样对“开明专制”情有独钟,1921年,因为“开民专制”问题,学者朱谦之给中共创始人陈独秀写了一封“永不两立”之信,信中说:

“你主张要从政治上教育上施行严格的干涉主义吗?你要造成一个‘名称其实’的开明专制的局面吗?果然,你的人格就破产了,你已没有再向青年们说话的余地了。你是新式的段祺瑞,未来的专制魔王,我为拥护人们的自由起见,发誓与先生在真理上永不两立。特此预白。”

陈独秀在回信里对自己“开明专制”的政治立场非常自信,毫无疑惑,反嘲笑朱谦之:“我见了你的来信,想不笑实在忍不住,若真笑出来也未免太刻薄了。我请问你:主张从政治上教育上施行严格的干涉主义;主张造成—个‘名称其实’的开明专制的局面,为什么便算是人格破产了?这是什么一种逻辑?我们说理持论只应该指出是非真伪,为什么要顾忌到有没有向青年们说话的余地?难道你是以有无向青年们说话的余地做真理之标准吗?你是相信虚无主义的人,又是出家归佛的人,为什么说出‘在真理上永不两立’的话来?”

只是,百年之后若有勇气回想,是否可以有这样的反思——“开明专制”,真是中国近代以来唯一的选择吗?“开明专制”,真的救了中国了吗?梁启超质疑革命党“约法训政”的那些理由,难道不同样可以用来质疑“开明专制”吗?

论战焦点三:能不能靠“土地国有”来实现“民生主义”

论战收场前,主题已转向了“民生主义”。按照革命党的主张,中国不但需要种族革命(民族)、政治革命(民权),而且还需要搞社会革命(民生)。梁启超则只赞成搞政治革命,而认为搞其他两项革命,均是亡国之举。

革命党的社会革命思想,与孙中山旅欧所见——欧洲资本主义发达背后高度的贫富分化以及欧洲工人运动的此起彼伏——有莫大关系。以“社会平等”为核心主旨的欧洲社会主义思潮对孙中山产生了莫大的影响,孙氏日后自述:“民生主义即时下的社会主义。诸君想想,兄弟提倡民生主义是在什么时候?今日国人才出来讲社会主义,已嫌迟了。”

孙中山“民生主义”的核心,是“土地国有”。《民报》将“土地国有”作为革命六大主义的第三条,其基本描述是:近代社会的不平等,是由经济上的不平等所引起的;西方的共产主义与国产主义便想出“土地国有”这个办法来解决问题。中国自三代以来,已有井田之制,这本就是一种原始的“土地国有”,革命成功之后,中国应借鉴古义,实行土地国有制度。

“土地国有”是孙中山极得意的思想。胡汉民曾在《民报》上刊文替其介绍,谈及为何要实行土地国有,文章说:土地与阳光、空气一样,是生产的基本要素,阳光、空气不曾私有,土地也不应该私有。但种种历史原因,导致地主制度产生,此一制度下,有土地者成为资本家,无土地者沦为劳动者,形成了两个阶级。地主不劳而获,劳动者终日辛劳而不得饱食,造成了社会的巨大不平等;尤其近年以来,沿海城市地价暴涨十倍二十倍,地主大获其利,实属加剧贫富分化的非份之财。革命之后,若不改革土地制度,则中国将步西方国家之后尘,不得不面对第二次社会革命。故而,革命之后,必须厉行土地国有制度,由国家征收地税,再将这些收入用在民政设施上,用来国家人民谋利益。如此,方可奠定人人平等的经济基础,民主国家也将由此而诞生。

孙中山亦对自己这一主张寄予了极深的期望,他曾说过:“中国行了社会革命之后,私人永远不用纳税,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国。”但恰恰是在这一孙中山最引以为得意的主张上面,梁启超表达了他最决绝的反对,直接咒骂搞此种革命之人为“黄帝之逆子,中国之罪人也,虽与四万万人共诛可也”。其反对理由如下:

其一,革命党对中国的国情理解有误。梁氏认为,清末中国,与欧洲工业革命前后的状况完全不同。中国一般仅够温饱的中产家庭居多,而富豪之家特别少,更没有什么贵族阶级,就经济组织而言,中国要比工业革命前的欧洲完善;就社会分配而言,中国没有大资本家,没有如欧洲那般巨大的贫富悬殊。在中国搞“土地国有”,既不符合国情,没有必要;而且可能给一般游荡无赖子造成尽夺富人家产的机会,造成社会动乱。

其二,中国当前应该解决的是财富的生产积累问题,而不是财富的公平分配问题。梁氏认为,中国当下最严重的病根是贫穷,而不是分配不公,所以,“策中国今日经济界之前途,当以奖励资本家为第一义,而以保护劳动者为第二义”,“中国今日所急当研究者,乃生产问题,非分配问题”。

其三,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用“土地国有”的办法是行不通的。梁氏认为,“解决社会问题,当以解决资本问题为第一义,以解决土地问题为第二义”,孙中山认为土地涨价是交通发达、文明进化的缘故;梁氏不赞同这一观点,而是将土地涨价看作经济发达的结果,故而认为要解决土地涨价问题,首要之务,是解决资本问题。

革命党尤其相信,土地国有之后,国家成为唯一的地主,唯一的资本家,所有国民都是劳动者,进而国家掌控一切生产事业,得来的利润,全部用在国民的福利事业当中,如此一定可以天下大治。梁氏也赞同这种理想,但却认为当下不可能实现,须在数百年乃至一、两千年之后才有可能,因为这种设计,不符合人类文明的现状;超越人类文明的现状,而强制推行这种制度,很可能成为灾难。

其四,革命党的理想,在实践上绝无可能。革命党寄希望于将土地收归国有再贷给民众,通过收取地租来维持国用。梁氏认为这是一种幼稚的幻想,因为这其中涉及到诸多矛盾,譬如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土地价格的浮动导致国家无法拟定确切的收支计划、土地直接使用者与间接使用者税收该如何区别、市民与农民之土地税负该如何区别等等,一项不慎,都可能造成社会动乱。

国民党日后没有再强调“土地国有”,显然与在这场论战中完全被梁氏驳倒有极重要的关系。但历史从来都不乏勇于实践者,“土地国有”究竟能不能实现社会分配之平等,究竟能不能实现社会之公正,时至今日,历史应该已经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论战主要阵地之《新民丛报》。1902年2月由梁启超创办于日本横滨,1907年11月停办。其创刊号曾开宗明义,谈及报纸的宗旨之所在:“本报取大学新民之义,以为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中国所以不振,由于国民公德缺乏,智慧不开,故本报专对此病而药治之,务来中西道德以为德育之方针,广罗政学理论以为智育之本原”。虽然刊物自称在内容选择上“不为危险激烈之言,以导中国进步当以渐也”,但1905年以前的《新民丛报》,实因梁启超醉心于革命而表现得相当激进;1905年之后,梁启超思想大变,转向改良,刊物内容亦随之改变。论战之后,刊物流失了诸多青年读者。

论战主要阵地之《民报》。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开宗明义,说明革命党政治纲领之所在:“余维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生。罗马之亡,民族主义兴,而欧洲各国以独立。洎自帝其国,威行专制,在下者不堪其苦,则民权主义起。十八世纪之末,十九世纪之初,专制仆而立宪政体殖焉。世界开化,人智益蒸,物质发舒,百年锐于千载,经济问题继政治问题之后,则民生主义跃跃然动,二十世纪不得不为民生主义之擅场时代也。是三大主义皆基本于民,递嬗变易,而欧美之人种胥冶化焉。其他旋维于小己大群之间而成为故说者,皆此三者之充满发挥而旁及者耳。”

1906年梁启超与子女合影于日本东京。本年初,梁启超写出了著名的《开明专制论》一文,此文日后成为梁氏“维护专制”的“反动之铁证”。殊不知,当日与之论战的革命党,亦同样持“开明专制”之理念——何以后世竞相肯定革命党之“开明专制”,却要大肆批判梁启超之“开明专制”?中国近当代史叙述中,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式的歧视化描述,可谓比比皆是。

青年汪兆铭。作为《民报》的主要编辑,青年汪兆铭在1905-1907年这场梁启超与革命党的大论战中,充当了革命党最得力的攻击手。“精卫”之笔名,亦是由此而始。梁启超曾嘲笑在东京的革命党是“远距离革命家”。针对此讥,《民报》26期刊发了汪兆铭的《革命之决心》一文,文章说:现在四亿人民正如饥似渴,盼等着吃革命之饭。烧熟米饭所需要的一是薪,二是釜;薪需要把自己燃烧化为灰烬,釜则要默默地忍受水煎火烤。革命党的角色也当有薪、釜二种。汪氏希望胡汉民能够承担起更艰难的釜的职责,自己则选择作为刺客北上,承担起薪的职责。

青年胡汉民,1905-1907年论战中革命党的主要攻击手。梁启超批评革命党宣传“排满”是倡导“复仇主义”,认为以“复仇主义”之手段,不可能实现“共和主义”之目的。就革命党而言,“排满”其实也只是手段和权宜之计,辛亥之后,孙中山即刻以“五族共和”取代了“排满”,即是明证——但若无“排满”宣传,辛亥革命能否成功,恐怕尚且两论,正如胡汉民日后总结:“辛亥革命,……排满宣传战胜一时之思想者,实为根本之成功”——胡氏也不得不承认,复仇之主义,掩盖掉了许多更具价值的政建思想。

新中国“镇反运动”中的“诉苦大会”。1947年6月,《渤海区党委土改复查报告初稿》曾总结了土改诉苦的经验:干部必须带头表明态度,尤其要带头哭;如果干部痛哭流泪,群众也容易感情冲动而跟着哭起来;必须培养诉苦带头人,“带头人一哭,下边诉得有劲,如头一个诉得平淡,以下也容易平淡”;1947年7月,冀南三地委《复查中的诉苦问题》中则说:“经过一天多的时间,百分之百的都诉了苦,其成绩效果之大,是在发动群众的已往历史上少见的,有的弟兄二人对面抱头痛苦(哭),口口声声要冤冤相报,有的哭不成声,有的痛哭绝食,有的眼皮哭肿了,有的一人诉苦痛哭,大家为之泪下或伤心的低头不语,一片哭声,其凄凉 惨酷之景况,使人不禁流下阶级同情之眼泪。”之后的镇反运动,亦沿袭了这一基本路数——这种以“仇恨主义”为革命运动之原始推动力的手段,其实最早开始于辛亥革命的“排满”宣传。

结束语

这场关于“中国向何处去”的大论战,就学理而言,梁启超显然留下了更珍贵的思想遗产;但就当日所产生的社会反响而言,革命党却是完胜。个中原因,革命党人、史学家李剑农曾总结了四点:

其一,梁启超的文章虽然感情丰沛,颇能感动人;但革命党阵营中亦有感情丰沛的汪兆铭;其二,青年的心理,总是喜欢激进之新,而厌恶保守之旧的;其三,革命党之《民报》自始至终坚持“三民主义”;梁启超之《新民丛报》,则先鼓吹革命,后又反对革命,梁氏思想之转变固然有深刻背景,但却很难为一般读者所谅解。其四,梁启超所言及的,都是将来的种种不良后果;而革命党所宣传的,则是清廷当局眼下所作的种种恶行。前者尚是未兑现的预言,后者却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但最关键的原因,李剑农却没有提及——就在梁启超以直隶总督袁世凯和湖广总督为例,解释清廷早已不是满人的清廷之际,清廷却将之看作最严重的提醒,迅速将张之洞内调,并将袁世凯开缺回籍——这是这场论战留给历史的第一重悲哀:除了辛亥年,除了革命,那个时代的青年,再无别的选择。

第二重悲哀在于:这场百年前的论战,迄今尚有如此强烈的现实意义,这岂非意味着,国人花费了百年的时光,仍未解决“向何处去”的问题?这个问题,为什么用一百年也解决不了?



清廷立宪的真相
     看金满楼的《革命党为何不准清廷实行立宪?》感触良多。最近史学界新观点颇多,但令人惊异的却是有许多为吸人眼球,任意篡改或者腰斩历史。而阅读者往往多受误导,以为历史真相即是如此。此类文章多引野史小说,且以孤证求之。其实这正犯了史学研究大忌。若没有严谨的态度,没有丰富翔实的资料,不站在客观的立场,又何来真实的历史呢?

    金先生的《革命党为何不准清廷实行立宪?》,洋洋洒洒,颇为大观。但看后却觉得这篇文章实在文不对题。金先生以写小说的浪漫主义阐述了一段历史。内容很丰富,但除大量堆砌、引用资料和对历史精彩的描述外,竟很难找到作者对问题的半点剖析。而有关革命党的内容竟也只是革命党人吴樾刺杀清使五大臣事件短短篇幅的叙述,仅以此作为论据未免过于单薄。更遑论作者的命题本身就有极大的漏洞。本文命题成立的前提之一,就是清廷立宪究竟是场闹剧还是真正为了寻求民主制度的一个进步。如果仅仅是慈禧太后和清朝统治阶层为了欺骗舆论、挽救专制政权而玩弄的一个政治手腕,做的政治骗局。那作者的命题根本就是伪命题。而从本事件的关键人物慨然赴死的吴樾遗留下来的书信来看,最初他的目标也非出使五大臣,而是满洲的少壮派领袖铁良。使他改换目标恰是因为他愤于满清假立宪的骗局,而“宁牺牲一己之肉体。”并说:“予愿死后,化一我为千万我,前者仆而后者继,不杀不休,不尽不止,则予之死为有济也。”此次事件鉴湖女侠秋瑾亦在前期和吴樾一起去火车站踩点过,后秋瑾回南方准备革命工作。

   近年国人热衷于颠覆传统历史观点,采取孤立一个事件,腰斩历史的手法来片面分析,其得出的结论虽新,却不堪推敲。而且往往误导读者对历史正确的认识。就金先生此文来说,其在罗列了一大堆资料后,突然匆匆刹尾。既未将清朝出使大臣考察回来后,清政府如何假立宪搞出个皇族内阁的重要史实交代清楚。亦没有对所要表达的观点做出分析。却又在文章结尾点了一句“大清帝国经历了一个尴尬而艰难的转身。尽管最开始的时候,五大臣出师不利,未出国门先挨炸,但毕竟勇敢的迈出了第一步。话说回来,中国的事情,即便是好事,有时候确实不好办哪。”那这真是金先生所说的好事呢?还是一场愚人的政治骗局?!既然是好事,革命党人为何又要不准,更拿生命作代价去破坏呢。吴樾究竟是慨然赴义的革命烈士,还是破坏了满清民主进程的暴徒呢?那就让我们拨开历史的迷雾,去寻找历史的真相,以慰烈士在天之灵。

    清朝末年,义和团运动后,已沦为列强半殖民地的大清皇朝政治腐败,国家羸弱,阶级和民族矛盾激化,统治集团内部也因权力利益问题争斗屡屡。此时的大清朝实已病入膏肓,苟延残喘。1905年,发生在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小小弹丸之国日本战胜了俄国,强烈刺激了清朝脆弱不堪的神经。日本的胜利有多方面的因素。但中国的立宪派却由此看到了希望,纷纷鼓吹宪政,并将日本胜利和沙俄的失败简单归于“日立宪国也,俄专制国也,专制国与立宪国战,立宪国无不胜,专制国无不败。”而此时统治阶层内部的改良派及代表汉族地主阶层利益的汉族重臣、地方督抚们纷纷联名上书要求改革,主张实行君主立宪制度。迫于压力,满清政府“预备立宪”,来缓和国际国内的政治矛盾和舆论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有了清朝政府派大臣出使各国,学习和了解欧美各国及日本的政治制度。

  但究竟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满清统治阶层是否真正的接受了立宪呢?

  我们分析一下当时清朝政府的最高实际统治者—被称为老佛爷的慈禧太后的性格和当时的国内情况。

   慈禧姓叶赫那拉,名杏贞。道光十五年生。咸丰皇帝的贵妃,同治皇帝的生母。自1861年垂帘听政,直到1908年病逝。其实际执政48年。慈禧作为中国帝制历史上仅有的几个长期执政的女性。以迷恋权力、擅于权柄、残忍冷血而著称。慈禧对于权利抓得极紧。为建立及维系其独裁权力,慈禧对于政敌心狠手辣,毫不留情。即使对亲生儿子同治皇帝,以及继位皇帝光绪皇帝(慈禧的亲侄子)的操纵及管制,也是异常严酷。尤其是1898年的戊戌政变后,把光绪帝软禁于瀛台一直到死。而让中国丧权辱国的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1901年的辛丑条约等的缔结,慈禧太后在这几次事件中,均是以个人权位为重,以国家人民为轻。结果严重损害国家主权以及无辜人民生活。王照在《方家园杂咏纪事》中写道:“慈禧但知权利,绝无政见”。这样一个恋栈权位的老佛爷,怎么可能真正实行宪政,把权力交出去呢?

    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以中国惨败结束。战后的马关条约对日割地赔款进一步加大了人民的负担,激化了国内矛盾。1898年,光绪起用康有为等人,进行变法图强,史称“戊戌变法”。根据维新派的建议,光绪帝颁布了一系列变法诏书和谕令。这些革新政令,目的在于学习西方文化、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制,破旧立新,逐步建立起类似西方君主立宪政度的政体。这些政令尚未真正触动皇权,慈禧太后却已不能忍受。变法仅一百多天,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帝于瀛台。所有新政除京师大学堂外,一律都被废止。维新党人或被杀或遁逃或入狱。“戊戌变法”中的的革新政令对于国家政体没并有本质的改变,以君主为权利中心的实质依然存在。在变法之初,慈禧太后的态度也并非排斥反对。晚清最后一名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陈夔龙在《梦蕉亭杂记》写道:“光绪戊戌政变,言人人殊,实则孝钦并无仇新法之意,徒以厉害切身,一闻警告,即刻由淀园还京……”。也说明了慈禧太后对变法的态度,新法只能在不触及她自身利益的基础上进行。而实行立宪体制必定会改变慈禧及其代表的保守集团专制权力的现状。近年有替慈禧太后辩护称道者,其最重要一条理由就是慈禧太后晚年同意实行立宪,使中国走上民主进程道路。这只是片面的认识,忽视了长期处于权力斗争中心的慈禧太后自身的性格特征和她所代表的统治阶层的保守顽固的特性。这种立宪充其量只是为保证“皇位永固”的假立宪,保护的是皇帝的特权,绝非西方君主立宪式民主。

  另外还有一个为史学家忽视的史实,促使慈禧太后走上立宪道路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要分权于民。而恰恰是想借走立宪制度的道路,加强中央专制集权统治。

   晚清战乱频频,至太平天国时,清朝的国家军队已经无法控制战乱的局面。于是就借用汉族地主阶级的武装。由此而发展起来的湘军,淮军成为了当时的主要武装力量。而由这些汉族地主武装出来参与执掌中央政治与地方权力的官员不胜枚举。只湘军系统就有“位至总督者15人,位至巡抚者14人”。如晚清重臣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刘坤一、胡林翼等。这些代表新兴汉族地主阶层的朝廷大臣和地方督抚们不可避免的与原先的满清守旧统治阶层产生矛盾。清朝中央政权已无法控制地方督抚权力的坐大。发生在1900年义和团运动中的《东南互保》事件则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1900年6月,清廷下诏向英、法、美、日等十一国宣战,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李鸿章和闽浙总督许应骥、四川总督奎俊、山东巡抚袁世凯,即和各参战国达成协议,称东南互保。他们称皇室诏令是义和团胁持下的“矫诏、乱命”,在东南各省实行自保,拒绝对外国开战。湖广总督张之洞甚至提出“李鸿章大总统”方案:一旦北京不保,就共同推举李鸿章出任中国“总统”以主持大局。

  [  清朝中央权力式微,地方势力的崛起使慈禧意识到权力失控的危机。精于权术的她自然欲借此次立宪机会收回地方督抚的权力。1906年8月,载泽等5大臣考察欧美、日本回国后上奏朝廷请求立宪。而清廷对五大臣出使的考察报告的实施意见上就有一条,欲“效仿日本,限制各省督抚的权限,地方的财政和军事权收归中央”。同年9月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提出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强调预备立宪先从“厘定官制”入手。1907年10月,谕各省督抚在各省省会设谘议局。在次年颁布《各省谘议局章程》及《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规定“谘议局议定可行事件须呈候督抚公布施行,采纳与否全凭督抚,如谘议局与督抚意见不一致,由督抚将全案咨送资政院以待决定;而资政院议决事件均须请旨裁夺,予夺之权操在皇帝手中。”同时又规定:督抚认为谘议局议事越权不听劝告,就可下令停止会议;认为议决事件有“轻蔑朝廷”、“妨害国家治安”时,督抚得奏请解散。由此可见,立宪只是伪托之名,中央借咨议局来制衡督抚对地方的控制,同时又用督抚限制咨议局的权力,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回归于皇帝之手。

   1906年载泽五大臣回国后,向朝廷上书指出立宪的三大利。同时指出:“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从这道谕令来看,清廷预备立宪的原则“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仍强调了君主权力不可侵犯的地位。谕令以“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为借口,认为立宪不能操之过急,而要“分别议定,次第更张”。等到几年之后,看情况再“妥议立宪实现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回旋性极大。

   1908年8月,清朝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则更说明了清朝所谓的“预备立宪”,对抱有极大幻想的立宪改良主义者们来说,只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在《钦定宪法大纲》中,“君上大权”部分作为正文,共十四条。而“臣民权利义务”部分九条,列为附录。从正文和附录的重要性来看,《钦定宪法大纲》仍然强调了君主权力的中心地位。

    作为正文的“君上大权”第一二条即强调了皇权的神圣与不可侵犯。“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而其余的十二条对皇帝的权力作了详细的规定。皇帝有权颁布法律,发交议案,召集及解散议会,设官制禄,黜陟百司,编订军制,统帅陆海军,宣战媾和及订立条约,宣告戒严,爵赏恩赦,总揽司法权及在紧急情况下发布代法律之诏令  。且“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

    “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
    “国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

    “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

    用人,军事,国交,经费等等俱由皇帝独专。皇帝权力至高无上有此可见一斑。

    而在“臣民权利义务”部分中虽然规定了臣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担任公职等权利和自由”,但君主可以“当紧急时,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

     《钦定宪法大纲》参照的是1889年明治时期的《日本帝国宪法》,有意思的却是,虽然是仿照的日本立宪,但却删除了其中精义要点,没有了对君权限制的条款。这样失去了内瓤的空壳宪法即使是被称为中国历史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从法律的本身也第一次使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独立于其他普通法律之外,但由于对于君权没有半分限制,使议院立法和监督的权利成为空谈。而人民的自由权利更得不到根本保障。同时,虽然用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人民的基本权利。但一样也用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力。有人将此作为晚清民主进程的开始,是只看到《钦定宪法大纲》中对分权模式和法治原则的初步确立,却忽视了《钦定宪法大纲》由于对君主权力缺乏约束条款,在实际中,人民的权利实行将只能成为一纸空文,这种模糊相悖的条例,在法律执行的过程中将会更加不利民主的推进。

     《钦定宪法大纲》在颁布后,受到了各界的强烈质疑。梁启超 曾说:这个宪法大纲是“吐饰耳目,敷衍门面”。有法国报纸评论:“清之欲立宪,实清愚民之术也”。

     由于《钦定宪法大纲》规定9年为预备立宪的期限。引起立宪派不满,认为期限太长,清廷实无诚意。1909年11月到次年十月,立宪派三次发动国会请愿活动,要求速开国会。因为在召开国会时间上的矛盾,清廷下令遣散请愿代表,将东三省代表押解回籍,将天津学界请愿同志会会长温世霖发配新疆充军。1911年5月8日,清朝政府在各方的压力下,颁布《新订内阁官制》,宣布废除军机处,实行内阁制度,成立由十三名国务大臣组成的新内阁,以庆亲王奕劻为总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为协理大臣,下设外务、民政、度支、学、陆军、铲军、怯、农工商、邮传、理想十部,以梁敦彦、善耆、载泽、唐景崇、荫昌、载询、绍昌、博伦、盛宣怀、寿卷分任各部大臣。十三人中,满洲贵族九人,汉族官员四人,而满洲贵族中皇族又占七人。汉族官员中只徐世昌一人有实权。这个庆亲王内阁被讥讽为“皇室内阁”。

     国会请愿事件和皇室内阁的成立使立宪派至此完全失望,一部分立宪派转而投向革命阵营。并在之后的辛亥革命里,附应革命党人共同推翻清朝政府,结束了中国几千年帝制时代。从积极鼓吹立宪道路到转而参与革命结束帝制,立宪派们的转变也正源于对清廷假立宪的失望。

     一百多年过去了,回顾这段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如果对执政阶层权力没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制衡、约束。无论在法律条文中给予人民多大的自由权利,那都将有可能成为一句空话。清廷的立宪本质上不过是政治矛盾无法释放后采取的一种骗术。如果清廷真的能够从善如流,转向民主进程的道路,那大清皇朝也许会走的时间更长些。当然,这仅仅是假设。大清帝国一场假立宪的闹剧结束了,只不过闹剧的结束也成为了它最后的谢幕。

发表于 2011-10-15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年青就当上版主了不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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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6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寒铁 发表于 2011-10-15 23:31
楼主好年青就当上版主了不简单啊

天公抖擞,人才不拘。还希望诸位同仁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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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眉间尺 发表于 2011-10-16 00:05
天公抖擞,人才不拘。还希望诸位同仁多多指教。

年轻有为,指教不敢,交流还行,另外我不是你的同仁我向来看版主不顺眼,不要把我和你们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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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6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寒铁 发表于 2011-10-16 00:08
年轻有为,指教不敢,交流还行,另外我不是你的同仁我向来看版主不顺眼,不要把我和你们相提并论 ...

来这个版面的都是仁人志士。故称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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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眉间尺 发表于 2011-10-16 00:23
来这个版面的都是仁人志士。故称同仁。

原来是这样啊下我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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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里都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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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提供!好样的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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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吐个糟
中原某地为纪念1911年,
立了一个像,像是谁的呢?
1913年孙大炮之女秘书也 {:soso_e120:}
有哪闲心,还不如纪念一下老乡 洪宪皇帝呢{:soso_e127:}

楼主莫怪,纯属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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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6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we0303 发表于 2011-12-16 21:36
路过

吐个糟

呃,lz也是炮黑,当然袁宫保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惜了大号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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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7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眉间尺 发表于 2011-12-16 23:34
呃,lz也是炮黑,当然袁宫保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惜了大号江山。

袁后,北洋那群督军们还过了一段 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
只不过把本应该在桌子下的争斗摆到面上了,动不动放枪放炮,
结果让南方蜥炮爷钻了空子
北洋与炮爷相比,半斤杠八两,反正都是混日子加上还前朝的欢心债和追求形式上的统一
对列强,比着巴结;废约,都不敢;买武器,都被禁运;法制,都放口炮;对土匪,都灭不了;对农民,都抓壮丁;对工人,二七、四一二;工业化,更是作梦。
总之,两家差不多。
至少北洋一直没有出现过汪兆铭那样的副统领吧,
真不明白,国粉怎么漂,才能把南方蜥的屁股洗得比北洋系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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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we0303 发表于 2011-12-17 00:04
袁后,北洋那群督军们还过了一段 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
只不过把本应该在桌子下的争斗摆到面上了,动不动 ...

当时的南方系与北洋比,云泥之判啊,看看北洋诸君最后的下场,气节上比南方系那些爱国喊得震天响的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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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德通过变法,虽然立宪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但事实上迅速成了后起之秀,唯有中国,外来物进来了是变种的,对,这就是中国特色,中国too sex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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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3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月来四月青年 发表于 2011-12-23 01:26
日、德通过变法,虽然立宪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但事实上迅速成了后起之秀,唯有中国,外来物进来了是变种 ...

这种封建残余才是一个统一独立国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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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眉间尺 发表于 2011-12-23 12:26
这种封建残余才是一个统一独立国家的基础。

自由主义只会搞到四分五裂,若不是各个地方都有军区驻军,只怕早就造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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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革命党中很大一部分只认可汉人的18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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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你一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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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此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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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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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4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4:}{:soso_e147:}好长! 先顶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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