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中国】
扯别人的假发,固然对人不敬,可如果因此获邢那是司法的严明还是因为得罪了高层呢?路透社消息,台北地方法院周二判处台南“扁友会”会长黄永田有期徒刑5个月,罪名是黄永田当众扯下了“立委”邱毅的假发,剥夺了邱毅的“美观自由”(freedom to lookgood)。对比黄永田辩解说自己是“不小心”扯下的。要说他能在邱毅去监察院立案检举陈水扁的路上,当着保镖和邱毅本人的面把假发扯下来是因为不小心,估计只有鬼信,反正我是不信。可相信他要是扯了一般老百姓的假发也不会有牢狱之灾,可见人跟人之间的“美观自由”权也是不平等的啊。更多细节请看《『中国』台湾挺扁民众因扯人假发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