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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投诉] 投诉“antifake2”定性本人闹版【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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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C巡边员 于 2009-9-24 09:15 编辑

请注意,他的帖子并不是因为被投诉而被处理的,所以你的回复可以定性为误导他人的闹版行为。版务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超过三次将所有违规一并处理,希望理解,谢谢。

http://bbs.m4.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5973&page=1#pid2780076

以上是某网友投诉帖,说是十天前的帖子突然被回收表示疑问,本人提供证据说“antifake2”曾告诉本人证据追溯期为7天,因此存在十天的帖子不该被删除,但“antifake2”又给了本人以上的定性。

“他的帖子并不是因为被投诉而被处理的,所以你的回复可以定性为误导他人的闹版行为。”
这是“antifake2”的解释,而上次本人提供部分帖子出来与本人被删帖对比,认为同样的帖子在论坛存在而本人的被删除,表示疑义,但“antifake2”却把我举例出来的三张帖子给删除了,而后我再举例多张帖子,“antifake2”又说是过了7天所以不处理。
为什么我举例的帖子中部分可以被删除而部分又因超出七天无需删除,请“antifake2”解释。
如此复杂的版规估计没多少人明白。

请管理员勿随意关闭帖子,等讨论清楚后再关闭不迟。
发表于 2009-9-17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西居士 的帖子被回收,并不是因为被人在版务举报。所以并不适用证据追溯期七天的规定,你在帖子中误导他人,而且还有上一次诬告行为,可定为闹版。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勿在投诉区开帖,你可以先行查看版规,不明之处可以PM询问管理员。谢谢!

鉴于你最近的两次违规行为,暂时关闭你在版务的发帖权限。有事可以PM管理员,对我个人有什么意见可以向其它管理员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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