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周刊》:给予美国各州破产的权利 即将于11月29日出版的美国《标准周刊》杂志封面 文章内容:10年前,如果有人提议允许美国的一个州破产,可能被认为很疯狂。但是时代已经改变,加州州长施瓦辛格向联邦申请70亿美元(465亿元人民币)财政援助的事实证明,州已经不再是“大而不倒”的经济体。在我们这个颠倒的世界中,给予一个州申请破产的权利以摆脱债务,将节省美国纳税人大量金钱。 加州2011年赤字将达到254亿美元(1687亿元人民币),伊利诺伊州赤字也将达到150亿美元(996亿元人民币),却还没有迹象表明两个州已经找到重新控制失控开支的方法。这就意味着,如果它们不在2011年得到联邦政府的大量资金支持,就只能盼望奇迹出现,也就是一个州破产时代的来临。这将掀开美国破产法的新篇章。 提到州破产法,大多数人可能有两个反应:第一,破产可能是对于债务爆炸的州最合适的解决方案;第二,这种法律根本就是违宪的,国会不可能通过。然而事实上,就宪法而言,州破产法最大的阻碍在于该法案有干涉州主权的嫌疑,因为美国宪法给了各州足够的独立权,规定联邦无权干涉各州事务。因此,只要破产法不违背州意愿,不动摇州立法权,很容易就能符合宪法的规定。所以目前的核心问题是,颁布这种法律获得的好处是否足以证明国会的行动是正确的。初步的答案是,尽管破产并不是完美方案,但却是当前最好的选择,至少可以避免联邦政府大规模的援助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