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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观察] 深圳市长继续暧昧:海上皇宫拆不拆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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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2日拍摄的“海上皇宫”。 新华社记者王浩明摄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叶前、周宁)8日,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长许勤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专访时表示,对“海上皇宫”相关问题的处理不存在“执法弹性”的问题,只是在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上可能存在一些不明晰。深圳市将对龙岗区原先的执法过程进行核查,对于是否立即拆除“海上皇宫”,仍在研究中。

位于深圳龙岗区南澳东山湾海域的豪华私人娱乐场所“海上皇宫”建于2003年,因非法侵占海域于2005年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建”。不过,“海上皇宫”竟在执法部门眼皮底下越建越大,直到2010年经媒体曝光后被广东省海洋局认定“非法占用海域”。同年5月,法院判决要求“海上皇宫”拆解,恢复海域原状。今年2月,“海上皇宫”经拆解后却再次获“合法经营许可”又开始合法经营。今年3月2日,在网民揭露和媒体跟进报道后,恢复经营的“海上皇宫”又再次被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定性为“违法建筑”。

“海上皇宫”身份在短短时间里“合法”“非法”转换了四次,引发了网民极大的质疑。一名网友说,回顾有关部门对“海上皇宫”的执法史,就跟玩“猫鼠游戏”似的。不会再过几个月,这个“特权皇宫”又换个什么名目变“合法”了吧?“铁钩上将”等网民说:“为何当地政府出尔反尔,每次执法都说有法可依?面对同一事件,为何总自扇耳光?执法的弹性到底有多大?有没有处理和问责?”

对此,许勤代表回应说,深圳有关部门在处理这一事件的过程中不存在“执法弹性”问题,只是在适用有关法律法规时可能存在一些不明晰的地方,“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什么不合法,我们一定会处理。”

许勤表示,现在有关部门已依法依规对“海上皇宫”作出了违法的定性,处理已很明确、并已完结。对于是否立即拆除“海上皇宫”,许勤表示,仍在研究中,“因为在处理‘海上皇宫’的问题上的确有不同声音,主要是有人认为拆除它的花费很大,是一种浪费,可否利用。”

许勤透露,深圳市有关部门将对“海上皇宫”事件的整个过程包括历次行政管理、执法过程进行核查。他表示,深圳是一个法治城市,“只要出现不同的声音、有争议,我们都会‘循法律途径解决’”。

深圳“海上皇宫”再次被定性违法建筑

新华网深圳3月3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彭勇)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曾三度报道的深圳“海上皇宫”事件又有新的进展: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2日在深圳市政府在线发布消息称:“海上皇宫”属于非法占用海域,收回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擅自发放的“养殖登记证”。这意味着“海上皇宫”再一次被定性为违法建筑。

该通报说,近日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位于龙岗区南澳街道东山湾海域的海上构筑物(即“海上皇宫”),经省、市海洋部门和龙岗区政府核查,认定不符合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渔业法相关规定,属于非法占用海域。

通报表示,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于3月1日收回了其擅自发放给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菁丽的“养殖登记证”。目前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正对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进展情况,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来源:http://city.ifeng.com/cshz/sz/20110309/44966.shtml

该贴已经同步到 yuyeguihua的微博
发表于 2011-3-9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海上皇宫定义为违法建筑本身就是体制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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