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青年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84|回复: 0

敢在博客上说权贵坏话,把你整得倾家荡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2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国博主被判诽谤罪遭罚250万美元
  美国俄勒冈州联邦地方法院裁定,博主并非记者,不能免于诽谤指控,克里斯特尔·考克斯博客上关于一家企业的言论属于诽谤,需赔偿对方250万美元。这一判决可能对美国广大博主造成影响。

    黑曜石集团提起诉讼
    考克斯建立了数个与法律相关的博客网站,譬如“行业揭发者”、“司法黑洞”、“黑曜石金融吸血”、“俄勒冈讼棍”等。她在博客上发表数篇文章,严厉指责投资企业黑曜石金融集团及其联合创办人凯文·帕德里克,称他们在处理一起破产案时行为不检。
    今年1月,黑曜石金融集团对她提起诽谤诉讼,指控她的攻击性言论不属实,要求赔偿1000万美元,并引用考克斯一篇博客文章作为例证。
    考克斯在法庭上自我辩护说,所写博客内容结合了事实、评论和观点,就像互联网上其他100万个博客一样。
    法庭11月裁定考克斯诽谤罪成立,赔偿帕德里克和他的企业250万美元。

    博主谋求新闻法保护
    这一案件具有深远意义。考克斯在法庭上称,博客内容是事实,来自黑曜石金融集团一个内部消息源,鉴于俄勒冈州的新闻“盾牌法”,她拒绝透露消息来源姓甚名谁,但也因此无法证明博客内容的真实性,或者将“诽谤”责任推给消息来源。
    俄勒冈法律向公认传统媒体的记者提供法律保护,通常情况下免于诽谤指控,也有权不透露消息来源。考克斯认为,自己符合相关条款,要求法官撤销裁定。
    但审理案件的法官马克·埃尔南德斯认为,考克斯并不适用于新闻“盾牌法”,不是因为她的博客内容,而是因为她未受任何一家正式媒体机构聘用。
    埃尔南德斯说,尽管被告自辩为“调查型博主”,称自己是“媒体人”,但没有证据显示她隶属于任何一家报纸、杂志、书籍、宣传册、新闻机构、通讯社、新闻特稿媒体、广播电台或网站、有线电视系统。
    关于博主是否记者的争论已持续多年,多数人认同博主属于媒体从业者。
    考克斯说,这一判决可能对各地博主都有影响,“可能关系到在互联网上发文的每一个人”。考克斯计划证明帕德里克确有破产欺诈行为,从而证明自己的言论并非诽谤,然后提起上诉。

  点评:照这件案子看,只有拿资本家工资的正规媒体“妓者”才有可能免于“诽谤罪”的诉讼。但问题是记者的东西要通过报纸等权威媒体发布他才是记者的身份??也就是说如果记者写博客,那他就不适用于这个法律了吧,他的身份就是“博主”了
  也就是说,记者可以随便些,但是相关东西大家能不能看到,要看媒体,报纸啊电视台什么的答应不答应,你敢自己私自通过微博什么的发,恐怕你的记者身份就保不住你了
  媒体,电视台,谁控制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免责声明|四月网论坛 ( AC四月青年社区 京ICP备08009205号 备案号110108000634 )

GMT+8, 2024-9-23 07:33 , Processed in 0.035217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