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用新技术生多胞胎、男女结扎均可休假、农村户口独生女中考可加分……近日,武汉市法制网公布了《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1990年武汉就制定了《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该《办法》在1994年、1999年、2004年和2010年经历了四次修正。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规定》中,全篇没有任何“强制终止妊娠”、“必须绝育”等字眼。武汉市计生委相关人士表示,相比旧《办法》,此次拟出台的新《规定》明显有了进步,尤其是加大了独生子女的优待奖励和对失独子女家庭的保障力度。该人士说:“事实上,新规中有一些奖励政策均已在实行,只是并未用法规明确。”
“未婚妈妈”可能要交罚款
《规定》首次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违法多生育子女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责令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城镇(农村)居民超生1个孩子,将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新规还明确,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都要按以上征收标准的2倍,缴纳社会抚养费。这对社会上俗称的“未婚妈妈”、“小三”来说,生育后都将面临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美国《赫芬顿邮报》网站对此事也进行了报道,以下是网站上的网友评论:
★ 我理解人口过多带来的压力,但是他们是不是应该对那些男性进行罚款呢。我猜中国的这种歧视行为对于共和党人来说简直是美梦成真了。
★ 我能看到这一规定的合理性,但是若在美国施行,它肯定会被立马叫停。整个人类社会都有这种倾向:当某些人的行为可能会给社会造成某种损害,就会有人想要改变他们的行为。没有足够的资源就养育孩子、抽烟、增重、污染环境等等等等都是这种理念的体现。随着我们全球人口的增长,这种有趣的社会动态变化正在不断壮大,而最终会导致政府或者社会施行对于所有人都具有侵犯性的控制活动。进展虽然缓慢,但毫无疑问,为了多数人的利益,个体的利益会逐渐消亡。
★ 虽然这一行为看起来有点干预过度,但看到中国想出这么多想法来解决自己的人口问题还是很有趣的。而其他的国家都不肯承认自己存在人口问题,当然也没有试图解决这一问题。
★ 激励也许比惩罚更有用。
★ 绝妙的主意!我们也应该马上效仿。这样纽约市的预算赤字马上就能补上了。
★ 这主意太棒了!我们应该在贫民区马上试行这一政策!
★ 不幸的是,美国宪法规定法律都要适用于全体美国人,只适用于部分人口的都是违宪的。
★ 这感觉和起诉被强奸的妇女有点像。
★ 茶党搬去中国了吗?
★ 更通用一点的术语是保守派……那些自我感觉良好又脑袋不灵光的人到处都有!
★ 这些保守派就像小强一样踩不死啊,我为侮辱了小强道歉。
★ 我真的不明白,既然我们那么讨厌中国的政策,为什么奥巴马政府还从那里借钱呢。哦,我忘记了只要对方肯借给我们钱,我们才不在乎他是谁呢。(woikuraki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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