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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八年的
1949年
旧台币是指中华民国行政院于1946年授权委托台湾银行于台湾发行的钞券,正式名称为“台币兑换券”,当时相对于日治时期的“台湾银行券”而称为新台币,后来因为1949年6月15日发行了“新台币”,而称为旧台币。而在得到正式授权之前台湾银行在1946年5月22日已发行旧台币,最初只发行一元、五元、十元的钞券,9月1日发行了五十元与一百元的钞券,后来因物价波动,发行了五百元、一千元、一万元、甚至到一百万元的钞券,之后进行币制改革,以四万比一的方式发行新台币
台湾银行于1946年5月20日由“株式会社台湾银行”改组而成后,于5月22日开始发行旧台币,而依照当时的相关章程,正式名称为“台币兑换券”。而在旧台币发行之前,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之后原本中华民国政府公告停止流通台湾银行券,并规定中国大陆流通的法币也不能在台流通,计划由中央银行在台开设分行发行“台湾流通券”作为过渡时期货币,然而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在10月25日成立后,建议暂时继续让台湾银行券流通,发行“台湾流通券”的计划便作罢。刚开始仅发行一元、五元、十元三种面额,以一比一的比率与台湾银行券进行兑换,但1946年9月1日发行五十元与一百元面额后,收换工作才顺利进行,此外事实上虽然5月22日台湾银行便开始发行旧台币,但行政院在同年6月15日才正式核准授权给台湾银行。此外这时的旧台币是委托上海的中央印制厂印制再分批运来台湾发行,其图案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决定,正面是台湾、国父孙中山像与台湾银行,背面中央是郑成功与荷兰海战图。 但由于1948年上海爆发金融危机,国民政府输出大量货币,以取得台湾民间蔗糖、米等资源,造成恶性通货膨胀,连带也使旧台币币值大幅贬值,造成台湾物价水平急遽上扬,引爆经济危机。1948年上半年开始发行五百元、一千元的钞券,年底发行了一万元的钞券,而由于中央印制厂因赶印法币、金圆券等问题而影响到台币的印制,台湾银行在1948年开始自行印制钞券。 然而由于1949年旧台币仍大幅贬值,于是为了恢复经济秩序而进行币制改革,台湾省政府在1949年6月15日公布〈台湾省币制改革方案〉与〈新台币发行办法〉,其要点为:1.照中央指示台银发行新台币总额二亿元(折合美金四千万元)。2.新台币以美金为计算单位。3.新台币对美金之汇率以新台币五元折合美金一元。4.新台币对旧台币折合率定为旧台币四万元折合新台币一元;旧台币于1950年1月14日正式停止流通遭到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