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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相淮老朽

[已处理] [今年50岁] 给[越狱] 如此加分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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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风178 发表于 2014-10-31 11:48
是不是给别人加分,自己的分就响应减少?

给坛友贡献会相应地扣自己的“命根”。

又及:
你的跟帖里有错别字。(我跟我师傅老和尚学的“与人为善”,嚯嚯嚯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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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月下渔樵 发表于 2014-10-31 11:51
怕瓦不会被50岁收买,他们智识不在一个层面上,而且怕瓦有正义感。

我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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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值班版主3 发表于 2014-10-31 11:52
对于恶意送分者的操作,已经取消。

处理完毕。

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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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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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吁:50岁恶意的加分应予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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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淮老朽 发表于 2014-10-31 11:57
给坛友贡献会相应地扣自己的“命根”。

又及:

哈哈,还真是来,应该是“相应”。知道啦,幸亏平时没给别人加分,俺这点分攒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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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风178 发表于 2014-10-31 12:03
哈哈,还真是来,应该是“相应”。知道啦,幸亏平时没给别人加分,俺这点分攒的不容易。 ...

我的教训:

我的教训.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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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ngoudujiao 于 2014-10-31 12:16 编辑



看头像,好像是“中国梦想3”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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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谢谢老兄。观点可支持,送分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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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么充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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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朋友!我也就说说!真是不好意思,下次别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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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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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ggmch 发表于 2014-10-31 11:49
老朽,这是四月常态,就看谁能看谁顺眼而已。不必小题大作

(一)
又是理念不同,各自保留吧,别跟我吵架噢。
(二)
上次我发了《【其它】行吗?》“害”你丢了头衔,我真的很抱歉。
我发那帖是为了维护版规,或者说坚守“约定”。(http://bbs.m4.cn/thread-3704829-1-1.html 地下室)
1.png

我并不赞成撤销头衔。(http://bbs.m4.cn/thread-3704829-1-1.html  54楼)
2.png

诚望你能明察和理解!
(三)
这次,我发了《如此加分行吗?》,让帕瓦吃进去的不光彩加分被迫吐了出来。你认为我又【小题大做】,我却郑重其事地为帕瓦默哀。
我认为:帕瓦被人“收买”当成一杆破枪,将会死得更惨,更令人不齿。观帕瓦的秉性,我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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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相淮老朽 发表于 2014-10-31 17:11
(一)又是理念不同,各自保留吧,别跟我吵架噢。 (二)上次我发了《【其它】行吗?》“害”你丢了头衔 ...

(一)我没有跟老朽吵架的意思,不必多虑;
(二)虚名没了,身子骨也轻了,老朽不必在意;
(三)怕瓦有啥死得惨不惨的,一个网名而已,老朽看得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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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值班版主3 发表于 2014-10-31 11:52
对于恶意送分者的操作,已经取消。

处理完毕。

(一)
应予充公.png


(二)

婉拒.png

同理:tjgq1188 在本楼里给我的加分应全部退还给他本人!恳请@值班版主3   @值班版主  协助。

(三)
我发这个帖子已由版务神速处理,彰显了以儆效尤的效果,我认为该帖可以关闭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口水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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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4-10-31 18:21 来自 四月社区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哇?怕瓦又死啦?还死得不光彩?老朽实乃高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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