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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遏制童工雇佣需法治“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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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5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遏制童工雇佣需法治“兜底”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2016/11/25 10:16:08 作者:郑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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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解决童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唯有依法治国和精准扶贫两个轮子一起转动,才能让童工现象彻底消失。


近日有媒体曝光江苏常熟某服装加工作坊非法雇佣童工,这些童工大多是被中介从外地骗来,工作中加班是常态,不听话还会挨打。事件一经曝光,各级工会迅速作出反应,坚决维护劳动者权益。

杜绝非法童工的存在,是全社会的共识。近年来,我国始终坚持把严厉打击非法招用童工行为作为劳动监察执法的重点来抓,强化宣传、健全机制、严查重处。早在2002年,国务院就出台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允许他们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

然而,时至今日,还有企业敢非法招用童工。童工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贪图眼前的蝇头小利,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昧着良心雇佣童工。因此,解决童工现象,需要政府严格监管,国家的法治“兜底”。

常熟的一些服装厂招收童工、虐待童工,已经成了潜规则,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也是难辞其咎的。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监管,完善责任制,对于失职渎职的相关部门,也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的企业、个人和中介机构要依法予以追责,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只是罚款了事儿。

企业非法招用童工,甚至粗暴践踏员工权益,这些都不应发生在法治社会。因此,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多管齐下提高社会法治意识。首先,要积极开展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个体、私营业主的有关教育,引导和督促他们依法用工、守法经营。其次,企业应增强法律观念,建立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规范用工管理和用工行为,严把进入关。第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不能一味追求金钱,把孩子当作“劳力”使用。

当然,遏制童工雇佣,还需解决童工的生存问题。失学与贫困也是沦为童工的深层原因,而贫困往往又导致失学。如果仅仅只是解救童工,把其送回家,而没有更长效的扶助机制,很可能不长的时间他们还会重新沦为童工。这就需要童工所在地的政府严格落实扶贫政策和妇女儿童保护法。不仅要给学童家庭提供精准扶贫,为他们父母创造尽可能多的增收渠道,同时也要让学童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

总之,解决童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唯有依法治国和精准扶贫两个轮子一起转动,才能让童工现象彻底消失。


原标题:经济日报:遏制童工雇佣需法治“兜底”责编:吴小惠(如涉版权请联系banquan@haijiangzx.com  转载请注明海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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