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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和认定 | 本世纪二十年代,由于帝国主义的挑拨离间,导致了十三世dl和九世班禅严重失和。1923年九世班禅被迫逃离西藏,避居祖国内地。1937年12月1日,九世班禅在青海玉树圆寂。国民政府按照定制,于1938年9月24日修改颁布了《喇嘛转世办法》。“办法”共十三条,对dl、班禅等大活佛转世手续, 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dl、班禅等圆寂后,应报蒙藏委员会备案;由其高级徒众寻认转世灵童,找到后报蒙藏委员会核查,分别掣签;掣签于拉萨大昭寺或北平雍和宫举行,由蒙藏委员会驻藏长官或驻北平办事处长主持,掣签仪式依照惯例办理;转世灵童掣定后,报蒙藏委员会核查,转呈国民政府批准;坐床典礼由中央特派大员前往主持,等等。
1941年2月,九世班禅灵柩被护送回西藏。4月22日蒙藏委员会在审核班禅行辕提出善后办法等意见后,向行政院呈报了《班禅行辕善后办法》。5月5日,国民政府决定“寻访灵童,责由罗桑坚赞(班禅驻京办事处主任)办理。”与此同时,dl喇嘛、热振摄政卜卦得出“均谓班禅已转世东方,并谓照例应由班禅属下人等自行寻访。”
罗桑坚赞根据国民政府的决定,即分派人员赴各处正式寻访。经过多方寻访,9月底,罗桑坚赞等向蒙藏委员会电告在青海、西康及其他各地的寻访情况。蒙藏委员会于10月19日电嘱罗桑坚赞“将在青康各地所寻获各灵童之姓名、年庚、家世先行呈报,以凭转呈核夺。”12月9日,班禅驻(南)京办事处遵示向蒙藏委员会呈送了访得的十五名灵童姓名、年庚、家世略表。
为了从众多灵童中确认班禅转世灵童,1942年3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征认班禅呼毕勒罕(蒙语,意为转世灵童)办法》。办法规定:“一、班禅转世灵童由班禅徒属寻访;二、班禅呼毕勒罕候选人,准由西藏宗教首领就班禅徒属所报灵童中负责认定三名;三、呼毕勒罕候选人三名决定后,由西藏政府呈报中央派员在拉萨大昭寺举行掣签,签定一名为呼毕勒罕。”根据上述规定,罗桑坚赞推选恩久活佛带寻访灵童报告书和名册等前往西藏,办理卜定转世候选人事宜。4月29日,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致电西藏,将国民政府的决定通知了dl。
恩久等抵达拉萨后,噶厦(西藏地方政府)则以“班辕在青海各区对于寻访事宜至为详尽,惟于西藏东部之塘泊、贡泊等处及距西藏东部远近地方,均应去访”为理由,提出由噶厦派员进一步复访的要求。恩久等接受了噶厦的意见,并就近请扎什伦布寺派员分南北两组从事寻访。与此同时,罗桑坚赞又推请策觉林活佛赴西康再度寻访。直到1943年5月,各方寻访事宜告竣,寻访人员陆续返回拉萨复命。这次复访,虽在塘泊、贡泊等地发现聪明孩童,但“无甚灵异,不足凭信”,一名亦未寻获。至此,“访佛事宜,经先后数次之积极办理,已告结束,再无寻访之余地。”
dl及摄政企图摆脱中央政府,节外生枝,另行卜定一名,并提出用拈阄决定
班禅堪布会议厅及转世寻访主持人罗桑坚赞鉴于噶厦故意推倭,担心“班佛转世夜长梦多”,决定聘请青海大德,“就所寻获诸灵童卜定灵异最著之官保慈丹为正身”,罗桑坚赞也向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蒋介石报告,请求批准。
国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责成蒙藏委员会拟议办理。蒙藏委员会认为“此案关系重大,未便率尔决定”,并提出甲乙两种处理办法:甲种办法是“援照第七辈dl前例,在塔尔寺坐床,派兵护送人藏”;乙种办法是“不派兵护送,仅由中央明令公布,特予征认后,派员入藏举行坐床典礼”。两种办法呈送蒋介石核示,蒋批示:“应依照旧日体制办理”。噶厦很担忧中央照准,对自己不利。遂于1943年由dl及达札摄政卜定班禅身、口、意化身三名:第一名为青海灵童官保慈丹,第二名为烙琼扎喜(亦是班禅堪布会议厅所寻获灵童),第三名为拉玛(系噶厦派员于八宿地方寻获之灵童)。噶厦除电告中央备案外,并提出“须将三童齐集拉萨,在布达拉宫拈阄决定正身”的要求。
dl及达扎摄政卜定的三名灵童,不符合中央政府的决定和要求。蒙藏委员会早在1942年制定的《征认班禅呼毕勒罕办法》就明确规定,应就班禅徒属所报灵童名册中卜定三名。但dl、达札等卜定的第三人拉玛,却不属名册中灵童,而是由噶厦派员在八宿地方寻获,擅自列入候选人之中的。另外,所提把三名灵童集中拉萨,在布达拉宫拈阄决定正身的作法,也与“由西藏政府呈报中央派员在拉萨大昭举行掣签”的规定相悖。这种作法,中央政府理所当然地不能接受,也遭到班禅堪布会议厅的反对。噶厦这样做的目的,正如罗桑坚赞在给蒙藏委员会的报告中所说:“前藏之阴谋,欲将班禅转生于西藏所属之地,希图避免中央势力入藏,是以不顾班佛正身之真伪与否,深愿在彼之势力范围内自行决定一名,以遂企图。……使确定事宜,迁延不决。”
围绕青海灵童是否进藏,噶厦与堪厅矛盾加深
为了打破僵局,推进班禅转世工作进展,1947年蒙藏委员会新任委员长许世英就任后,又拟定了合法、合理两种办法。所谓合法办法,就是卜定三名灵童“由中央派员赴藏掣签决定正身”;所谓合理办法,就是“如果青海灵童官保慈丹灵异特著,经班禅堪布会议厅与西藏政府商得一致之意见,呈请中央援照特例予以征认,中央届时亦可考虑,但必得由中央派员赴藏主持坐床典礼。”
正在这时,噶厦通知扎什伦布寺,宣称寻获了两名班禅转世灵童,要扎什伦布寺派人去青海塔尔寺,将青海寻认的灵童迎来西藏,以便举行掣签,确定班禅转世灵童正身。扎什伦布寺即派九世班禅的秘书长王乐阶,前往西宁商办迎接灵童赴藏事宜。噶厦此举,“意欲径行迎接灵童官保慈丹入藏,规避中央干预。”因此,双方在商议中,意见分歧,发生龌龊。于是班禅堪布会议厅决定:向国民政府呈报在青海省循化县找到的灵童,认为该灵童经过各种宗教手续的审查,确系九世班禅转世的灵童。
蒙藏委员会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电请青海省主席马步芳出面调处,并劝王乐阶来京磋商。王乐阶到南京后,蒙藏委员会向他详申了中央政府处理班禅转世的方针和办法,希望他能够向噶厦晓以中央德意,按照中央的方针和办法办理班禅转世事宜。
1948年11月29日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许世英电告摄政“灵童抵藏征认时,如照前辈班禅旧例办理,则于大昭寺释迦佛前诵经后,由中央所派人员掣签决定;如果执事等认为官保慈丹灵童灵异昭著,亦可援照现辈dl办法,由执事将灵异情形报由中央所派人员转呈总统免于掣签,明令指定为班禅正身,再由中央所派人员依例照料坐床。”
噶厦反对金瓶掣签,反对中央派员主持坐床典礼,但噶厦于1948年复电却说:灵童迎到拉萨后,由dl喇嘛亲自主待诵经祝祷,由摄政达札“亲手捧持桑打(意即卜卦)虔求”决定正身。虔求桑打时,驻藏办事处处长亦可参加班禅转世征认,按中央所定照旧例由金瓶掣签决定正身办法“不合西藏人众之意”,应由达札摄政虔求桑打决定,然后由噶厦在扎什伦布寺照料坐床。
噶厦非法擅立“班掸灵童”
12月25日,蒙藏委员会再次致电达札摄政,“告以噶厦所拟办法与旧例不符,再交噶厦复议。”但以后则未接复电。噶厦却派员前往昌都,将在八宿寻得的灵童拉玛迎赴拉萨,径自认定为班禅呼毕勒罕,并准备举行坐床。
至此,已经不难看出,噶厦已经决定放弃迎接青海灵童官保慈丹入藏之意图,而置班禅堪布会议厅于不顾,噶厦拒绝中央主持班禅转世之意,已是显露无遗,昭然若揭。
识破噶厦擅立转世灵童的图谋,中央政府批准官保慈丹为第一世班掸额尔德尼
在这种情况下,班禅堪布会议厅、塔尔寺高僧大德及蒙古各盟旗联合驻京办事处、藏族著名宗教人士喜饶嘉措和青海省主席马步芳等纷纷致电蒙藏委员会,要求中央政府及早明定官保慈丹为十世班禅正身,并举行坐床典礼。
蒙藏委员会考虑到,“为顺应人心,维持中央威信,似未便对西藏政府此种违法违理、藐视中央之举动,再事优容。且班禅在蒙藏佛教上地位崇高,历辈转世事宜均由中枢主持,档册斑斑可考。现在西藏政府既将八宿灵童拉玛迎藏,并拟即擅自坐床,若中央对西宁灵童官保慈丹仍不予以征定,不仅在蒙藏政教运用上棋失先着,且无以维系历年倾忱中央之班禅堪布会议厅及蒙藏各大活佛。”遂于1949年5月呈请行政院明令公布官保慈丹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准予在青海塔尔寺先行坐床,并决定由中央派员前往主持办理。
1949年6月2日,国民政府代总统李宗仁颁发了准予官保慈丹继任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并兔于金瓶掣签的命令:“青海灵童官保慈丹,慧性澄圆,灵异夙著,查系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转世,应即免于掣签,特准继任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
经国民政府批准后,十世班禅即取得了继承九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合法地位。按宗教手续,班禅堪布会议厅特请甘肃拉卜楞寺高僧拉科仓·吉美赤烈嘉措到塔尔寺,为十世班禅剃头、换僧衣,取法名为罗桑成列伦珠确吉坚赞白桑布,并授了沙弥戒。
1949年8月10日上午十一时,十世班禅坐床典礼在青海塔尔寺隆重举行。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坐床典礼专使关吉玉,副专使、青海省政府主席马步芳的代表马继融共同主持了坐床典礼。大典会场设在塔尔寺普观文殊殿前大讲经院。在典礼上,关吉玉代表国民政府代总统李宗仁宣读了准予官保慈丹继任十世班禅井免于掣签的命令,颁赐了礼品,班禅接受了赠礼。参加典礼的有青海省政府官员、蒙藏各大活佛、青康甘千百户头人等,共五千余人。
至此,十世班禅完成了继承九世班禅地位和职权的一切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合法手续。
“+七条协议”签订后,dl致电十世班禅:“您确是前辈班禅化身”。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世班禅代表西藏人民,致电拥护新中国的诞生。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关于班禅的地位和职权问题,也达成了协议。协议第5条规定:“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第6条规定:“dl喇嘛和班禅额德尼的固有地位和职权,系指十三世dl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的地位及职权。”实现了dl、班禅两大活佛的和解和团结。1951年(藏历)7月19日,dl在复班禅电中说:“您确是前辈班禅化身”。
历史结论
寻访认定第九世班禅转世灵童过程的历史说明: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从来不单纯是宗教上尊重宗教仪轨的问题,而且是在政治上服从中央政府,维护中央政府权威的问题。中央政府在班禅转世上拥有最后批准权。班禅转世灵童必须由中央政府批准,才能合法继承前世班禅名号。
在寻访认定中,噶厦背离中央政府的法规,未经中央政府的批准,擅自指定转世灵童的作法,理所当然地遭到蒙藏地区广大僧众的抵制,也受到中央政府的批驳,最后归于失败。班禅堪布会议厅方面维护中央政府权威,遵循有关法规和宗教仪轨,终于寻访和认定了第九世班禅的合法继承人,他就是爱国爱教的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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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篇文章可以发现,dl集团(这里是十三世,不是十四世)肆意干涉班禅灵童转世已有前例。他们罔顾班禅徒众的意愿,甚至在没有经得班禅一系的同意下,妄图将自己势力下的所谓“灵童”封为班禅。这说明,dl集团的权力野心欲已经达到了罔顾宗教自由的地步,试想,不经得其他教派的同意,为其他教派确定活佛,谁能同意?
从很多角度了解到,所谓海外藏人以及据说一部分dl势力范围内西藏自治区藏人将现有班禅称为“汉班禅”,可是dl集团确立的所谓“藏班禅”,其出生日期甚至在上世班禅圆寂之前,而且也没有遵循上世班禅的遗愿,即要求在释迦牟尼佛前进行金瓶掣签。这样罔顾上世班禅遗愿的做法,罔顾灵童隐瞒出生日期事实的做法,又怎能有确认当世班禅的信服力呢?
望众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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