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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真假:水立方彪悍大妈首次回应说sorry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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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水立方彪悍大妈首次回应说sorry事件
引自:msn中文网

我叫徐瑞斌,陕西省府谷县自来水公司工作。妻子周林(琳)春,陕西省府谷县中医院工作。
首先我在澄清事实真相之前的几个声明:(我和爱人肯定视频本身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我和爱人周林春在此之前从未在网上或其他媒体就此事有过任何言论和书面解释。

2.为什么今天才澄清事实真相:我和我爱人昨天才从北京回到府谷。在此之前,对此事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只是在8月15号我的同事打来电话模糊的告诉我;说在网上看到我和我爱人了。8月17号又有朋友来电话因为不好意思也没说清楚。直至昨天回家,我们才看到网友的种种的评论。

3.爱人周林春因此事在身体和精神方面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已住院治疗,所以由我向大家澄清事实。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8月13号中午,我和我爱人及孩子在水立方附近拍照游玩时,看到许多人围着一个捧着鲜花的外国女运动员拍摄。当时我爱人确实是想和那位外国女运动员站在一起留个影。(此举动并非有些网友说的那样崇洋媚外想和外国人一起照相,假如那样,水立方附近的外国友人不计其数,和他们照一百张照片也不是不可以。)在这里我要向大家说明的是周林春本人是运动员出身。(曾在陕西省榆林市体校当过篮球运动员)。我们确实是抱着对奥运精神的崇尚和对奥运会运动员崇拜的心情想留个影。当我爱人走近那个外国女运动员喊我在对面给她拍照时,(大家在视频中看觉得离的很近,其实是在运动员的一旁。)我还没来得及照,那个拿话筒采访的外国记者感觉(因为他不是摄像师,所以只是感觉)我爱人闯入了他的摄影范围。他抬起腿就踢了过来,对于这一点的真实性,可以和那个外国记者当面对质,也可以寻找在场的其他国家的记者或游客作证,;还可以找到我们国家的在场记者或视频中的其他人作证。这里有一种可能性:围观群众的相机可能拍下了外国记者踢人的动作(上身动作也可以),假如拍摄到,我非常真诚地乞求您把手中宝贵的镜头留下来,我以十万元的承诺来换取您手中的这份珍贵的资料。大家再看视频:当时他(外国记者)完全可以用不拿话筒的左手示意或推一下让我爱人躲开。仔细看过视频的人都会发现,在我爱人和他之间(距离大约有一米多)没有任何物体。我爱人头部的反映是:突然看了一下自己的小腿,然后直接冲着他(而不是冲的其他人任何人)说:“碰到了,已经。”大家理性的分析一下:那位外国记者如果用的是手,试问他站着采访,手能碰到我爱人的小腿吗?假如是“踩”,大家可以看到他(外国记者)跨一步也未必能“踩”着。大家再看我爱人的表情和动作,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在几分之一秒内发生突变呢?

其实“脚”的力量和“脚“是怎么过来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完全可以用头或左手示意或推开我爱人。而他恰恰使用的是带有侮辱性质的脚。当时这脚踢的动作是突如其来的,一般来说人们的目光和摄像机的镜头是不可能看到或是摄到的(因为大家都在注视着那位女运动员,拍客“非凡之铝”也未必会看到这突如其来的一脚)。再看以下的镜头就是拍客“非凡之铝”所拍摄的那“一幕”。对于我爱人当时因为情绪过激而嘶喊着,甚至是暴躁着(但绝对没有骂人)要求那个外国记者说:“sorry”。这种过激的语言和行为,网友尽管可以大胆批评和指责。

之后,所有的目光和镜头都对准了这个外国记者。这时,老外显的很有涵养。作为一个职业记者能在这种情况下有失涵养吗???如果他没有做错,会无缘无故当着那么多目光和镜头(其中有其他国家的很多媒体)面前说出“sorry”吗???难道中国人受辱以后忍气吞声才能体现礼仪之邦的博大与谦让精神吗???

在这里我和爱人要给大家解释的是,有些网友误认为把记者证给撕下来了,其实纯属误会。大家看视频,当时我爱人折过来时右手拿的是折叠的,红色的北京小交通地图。翻看完外国记者的白色记者证后,折回来大家看到的仍然是右手拿的是折叠的,红色的北京小交通地图。至于她过去看记者证,是因为她以为记者证上会有中文。

原链接:http://msn.myspace.cn/t/3882516.html
发表于 2008-8-29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泼妇住院了?活该,知道后果了吧!错了就是错了,还死不认账,强词夺理,丢人!我不对你表示任何同情!!!

[ 本帖最后由 猎乐风 于 2008-8-30 00: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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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大妈顶住!公道自在人心,我们永远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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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楼上脑子进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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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猎乐风  为什么那个记者就是对的?生气的阿姨就是错的?
就算那个大妈错了, 有必要给搞的这么轰动吗?  还要向全国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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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大妈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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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早都有回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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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拍到那位记者踢大妈视频的发给大家了,
好还大妈一个清白,以后有此类情况,
大家要吸取经验,
再没有完全弄清楚一件事情之前,
不要轻易的下结论,
要尊重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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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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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那个外国记者过分了, 怎么能用脚踢人呢? 支持那个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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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回事?
...但那位老外记者就能打人么?就算怎样......不好说了
可在贴中看到这位大妈被打,我到觉得很难过:站在自家门前被打....只要不是太过分,为什么要动手!!!太不应该了...这位记者应该还是男士吧,不觉得可耻么?
有空去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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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立方"大妈" 应该马上反踢记者一脚, 然后再理论谁是谁非。 旁观者应该站出来指责记者的暴行, 不一定要用英文。
我看到的消息是旁观者在劝她不要生气。懦弱和没有正义感! 我不知道英国人把水泼到女志愿者者身上时, 志愿者和旁观者是什么反映。
是敢怒不敢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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