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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飒露紫 于 2009-7-1 13:56 编辑
楼主太书生气了。夫子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当以直报怨。战后不求索赔,遣返侨俘,提倡中日友好,有新中国刚刚建立,根基未稳,迫切需求一个友好的周边环境的现实需要。当然这也是中华民族,胸襟开阔,眼光长远的表现。但是楼主总是以一副受害者的形象乞求从凶手那里得到友好,岂不是和阿娇一样好傻好天真。总觉得我是受害者,我都原谅你了。我受了那么多委屈,你为什么就这么食古不化不和我们友好呢。岂知友好不是求来的。就如我对我的老板说“老板,请与我平等相处”一样可笑。人家是老板当然你得听他指挥,纵然飞扬跋扈,你凭什么要求别人一定要和你平等。
清廷没落,甲午海战,折戬沉沙,手下败将别人凭什么要和你友好;
八年抗战,国土丢失大半,迫国民政府偏居于一耦,USA两枚核子弹人家才举手投降,别人凭什么要和你友好呢。
夫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需知和平不是呼吁而来,友好不是一厢情愿。国富兵强自然和平,文明昌盛友人自然而来。君不见:“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么?难怪倭人常 说我国人有“被迫害症”。老是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像乞丐一样将伤口示人,博得世人同情,以期加害者良心发现,赢得友好,或捶胸顿足怒斥之以怨报得,可笑,可笑。败兵之将,当知耻后勇,奋起直追,我中华不灭,一举一动自当昭示天下,孰是孰非世人自当评论。说什么:“日本,请和中国友好相处”,实在是犯贱啊。知道“贱”字怎么写的么?左贝右戈,难道没有钱没有权就会犯贱。可能吧。
“人们常说:中日两国,一衣带水;中日文化,一脉相承。中日两国只有在共同认定的原则基础上,包括日本承认并反省过去的侵略历史这个不可动摇的政治基础,才能发展两国的传统友好。中日两国,和则两利,离则两伤,日本,请和中国友好相处”---------鸡皮疙瘩
日本,请和中国友好相处:http://bbs.m4.cn/thread-177064-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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