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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泰国流血民主的启示:民主的两个必要前提!(转)

热度 1已有 454 次阅读2010-5-17 09:35 |

 我对民主的态度,“民主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民主是万万不能的。”我想,关于要不要民主的问题,无须过多讨论,没意义;重要的是要考虑怎样去实施民主。
 

 

    对这个问题我有个想法,前一段在吉尔吉斯坦内乱时就产生了,但是写了一半又停下了。近日,泰国的民主变成了流血的民主,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把我的想法写出来,欢迎大家探讨。

 

    我认为,要实现民主有两个必要前提:

 

    第一、在核心问题上立场严重分歧、对立的各方难以实行民主。

 

    核心问题,诸如社会制度的选择、主权的独立和统一、宗教信仰,等等。核心问题是确定国家性质的根本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立场严重对立的各方,就无法用民主来解决分歧。

 

    比如,老蒋统治时期贫雇农想平均土地,现在的藏独、疆独想闹独立,这种问题能通过辩论、投票等方式解决吗?没有可能。

 

    在核心问题上严重对立的各方,只能通过暴力来解决分歧,正所谓“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通俗的说,就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对此,最自由民主的美国给我们做出了榜样。

 

    1861年4月15日至1865年4月,美国爆发了南北战争。其间,军人死亡60多万,受伤近百万;平民死伤数字不详,估计有数百万之众。据说,当时每10个美国人就有一个因战争伤亡。

 

    象美国人那样的文明人怎么也会进行这么大规模的内战呢?原因就是在废奴和蓄奴、统一和独立等关键问题上谈不拢,矛盾根本无法调和,那就只能靠机关枪辩论、靠大炮投票了。

 

    第二、民主需要一个绝对的权威做保障。

 

    (我郑重声明,我严重怀疑这个说法是我的首创。)

 

    在竞技场上,需要有规则、有裁判,而且一般都强调竞技者在比赛时要无条件的服从裁判,否则,游戏就无法进行了。

 

    民主就象一场竞技比赛,需要有规则、需要有裁判,也要求无条件的服从裁判。

 

    现在,很多地方推行民主,往往是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惟独没有设立一个绝对的权威,结果,民主往往变成了“耍无赖”和无休止的扯皮。

 

    我们经常看见这样的情况:

 

    我胜选了就是“人民的胜利”,我败选了就是对方舞弊;

 

    我是多数派就要求“少数服从多数”,我是少数派就反对“多数强奸少数”;

 

    程序公正,变成了在议会里抢麦克、霸占主席台,群欧甚至是泼粪、放毒也屡见不鲜。

 

    出现这种乱象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绝对的权威,对每个人的自由、民主权力做出约束。

 

    同样是美国,在这个问题上做出了榜样。

 

    2000年11月,美国的小布什和戈尔在总统选举中得票异常接近,引发了两个阵营的分歧和对立。双方打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以5:4的投票结果判定了最终的胜利者。

 

    有人说这是法制,我认为,这在本质上是法官独裁,2亿多美国人要服从9名法官的裁决,这不是法官独裁又是什么?

 

    在美国的联邦大法官做出裁决时,不管那个家伙平时是什么鸟,此时美国人必须把他当成正义和公平的化身;而事实上,那些大法官们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5:4投票结果恰好和9名大法官中的党派力量对比相吻合。

 

    但是,这样的独裁是必须的,没有这样的独裁,民主就有变成耍无赖、扯皮的可能。

 

    在很多国家中,由于立场严重对立,又没有绝对的权威,结果民主就成了闹剧。

 

    例如,泰国,城市中产阶级和农村的农民存在严重分歧,泰国国王因为年老,弥合双方分歧的能力在逐步减弱(或者本来就心存偏袒),民主变成了流血民主就一点也不意外了。

 

    如果有人问,如果存在立场严重分歧且无绝对权威的情况,坚持实行民主会怎样?

 

    我想,内耗、内乱、内战、社会撕裂、国家分裂,等等,都有可能。诸如泰国、吉尔吉斯坦、前苏联、南联盟,等等国家,都是很好的例子。

 

    我国正在进行新的探索,如,据说深圳就要搞新的选举制度改革。在改革、探索的过程中,千万不要被空泛的说辞给忽悠了,要注重实行民主的隐含条件。啥叫人民民主?最最起码不能和分裂分子、神功大法谈民主吧?

 

    当然了,乱也不一定是坏事,有大乱才有大治嘛,伟大领袖不是说过,“乱了好,乱了敌人,锻炼了自己!”象我这样的“弱势群体”, 天天就TMD盼着出事呢!哈哈哈。。。。。。。(想想咱们中华论坛里的有些人,估计就是这样的心理。这段是在中华论坛里的玩笑话,转贴时可别外传!)

 

 

 

鲜花

臭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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