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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控制论和社会主义宪政

已有 290 次阅读2014-4-23 08:22 |个人分类:新的革命|系统分类:杂谈| 社会主义, 控制论

系统控制论和社会主义宪政 2014-4-23
 
      系统通常是指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和规律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整体。美国应用数学家、控制论的创始人诺伯特·维纳(1894—1964)把控制论看作是一门研究动态系统在变的环境条件下如何保持平衡状态或稳定状态的科学,这也可以做为对系统控制论的解释。而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包含着难以计数的、以各种各样的事物和现象为要素的动态大系统,因此本来产生和适用于理工科的系统控制论,也可以适用于对社会科学的探索,比如从系统控制论的角度来研究如何社会主义革命和治国安邦。近现代中外都有一些在治国安邦上展开这种研究并有所成就的科学家,比如我国的世界著名科学家钱学森。
      钱老以马列主义哲学为指导,首先把从几十年航空航天实践中总结出的系统工程理论,用于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研究。他把整个经济领域视为一个系统,并在理论和实践的方式、方法,以及体制和机制上有创造性的发展,比如他认为国民经济管理应当像工程设计那样,要有相关的各种专业人员组织起来,“收集资料,调查研究,进行测算,反复论证,使各种单项的发展战略协调起来,提出总体设计方案”①,要有由总设计师签字负责的设计蓝图等等,还于1979年提出建立国民经济总体设计部建议。钱老也认为社会主义建设包括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四个分系统,并于1990年从使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更加科学化的角度出发,又进一步提出了设立社会主义建设总体设计部的建议,以便于从整体上,“运用系统科学的思想和方法去解决复杂的社会发展问题”,使整个社会系统能被控制在长期科学稳定发展的状态中。“建立社会主义建设总体设计部及其体系的思想,这是关系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大问题,是对系统的决策支持体制与机制的一种创新和改革,目的是结束目前那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局面。”②他还认为,只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经济制度下,才能在实践中很好地运用那些系统工程控制理论,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中各个公司企业把自己的“小算盘”打得很厉害,整个国民经济主要是无序发展,所以系统紊乱。在以“八九动乱”为代表的中国社会主义危机已经凸显的情况下,理工科出身的钱老以耄耋之年,仍然为中国社会主义的巩固与提高进行跨专业的艰辛探索,足见其共产主义信念之坚定成熟。
      要想把社会这个动态大系统管理好、发展好,确实要理、工、文科和零散的实践经验兼用,要对它进行系统地分析、分类,探索各种事物和现象之间蕴含的客观规律,及时收集和科学处理相关的各类信息,做事情要把握好量变和质变等。在中国最近这些年革命和反革命进行低强度战争的乱世之中,对于将来如何设置各级公共权力——这个社会动态大系统中最强有力的要素——争论激烈,其中的一个焦点就是“宪政”之争。
      纵观人类近现代的政治思想制度史,就会发现为了使社会大系统能被控制在长期科学稳定发展的状态中,首先要保证公共权力至少能被大多数国人认可,并受到他们有效的监督。在从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开始,直到今天的建立现代国家的世界潮流中,这种思想一直被奉为公理,而且正在拥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几乎所有参加竞选的政客都喜欢用民意包装自己的方针政策就是铁证。从几百年的实践来看,要想比较好地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把公共权力分成几个相互独立的大职能部门,以便于相互监督和制约。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出现了在奴隶制条件下的国家权力分立制衡的思想与实践,近现代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立制度的确立使这种思想与实践进入了成熟阶段。从现在世界范围内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大的体系来看,完全可以证明对公共权力进行分权制约原理的正确性,即资本主义国家在反奴隶制和封建王权的过程中,形成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使它们虽然拥有少数人压迫剥削多数人的卑劣实质,但仍然运行了两三百年,而社会主义国家因为实际上没有真正运用分权制衡的原理,不足百年已经基本都灭亡或变质了。至于资本主义制度因为自身所包含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不可能真正解决的矛盾,而不可避免地正在走向更加堕落和衰亡,那是另外一个问题,而且其最后的灭亡也必然需要以社会主义制度的成熟为必要条件。在宪法诞生以后,这种把基本由全体民众(至少形式上是这样的)共同选举产生的公共权力机构按职能分成多个相互独立的部门,相互监督和制约地运行的做法就是通常所说的宪政,它是反对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帝制独裁的产物。宪政国家一开始是特指君主立宪制国家,宪政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君主的权力,后来宪政的含义扩大为对公共权力做出限制,就包括了因为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而形成的共和制国家,比如“法兰西共和国”。宪政的主要内容就是通过制定分权的宪法、设立民众的代议机构(比如国会)、实行普选(因为劳动阶级的坚持抗争)等,来尽量实现国家的民主和法治。
      在宪政方面,资本主义国家开了个好头,摆出了一个好的形式。在中国近现代要建立现代国家,以解决深重的社会危机的有识之士黄遵宪、梁启超、孙中山、李大钊等都坚持宪政思想,以扩大民权,试图实现稳定的统治。在毛泽东同志1940年揭露蒋介石政府假宪政的演说《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中,认为宪政就是民主的政治,一语道破了宪政的一般本质,而且他认为当时的苏联因为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了,颁布了宪法,所以是区别于英国、法国和美国的宪政国家,而中国还要继续争取。当然,在阶级社会中,宪政也必然是有阶级性的,它的民主实现的范围和程度取决于统治阶级国家指导思想科学合理的程度。在宪政思想之前,还有一个思想对现代国家的建立有重要影响,那就是共和思想。共和一词起源于古代拉丁文,意思是“公民的公共事务”,其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应该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古罗马统治阶级在奴隶制下初创了共和制国家,它主要是在贵族内部对国家权力分立和相互监督制约,体现了当时贵族阶级不凡的政治智慧,但它是为奴隶制服务的很有限的“共和”,属于古典共和主义的类型。“宪法与宪政的产生,促成了古典共和主义向现代共和主义的伟大转型”③,二者融合到了一起,而且经过了宪政思想改造的现代共和思想彻底成为了奴隶制和封建帝制思想的对立物,它是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由广大民众和有良心的知识分子长期抗争、探索的成果。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应该是民主共和国,可见他们也接受了共和思想。现代共和主义催生了两类现代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共和主义及其主导的政治制度被迫扩大了民主、自由和平等的适用范围,并用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共和原则下的政治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标准来衡量,合格的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一个党或国家应该分为不同的时期)把共和的根本原则,实现得更彻底,他们虽然实际上还没有来得及创立分权制衡的社会主义宪政国家制度,但依靠大多数成员的先进性仍然把人类的政治思想和制度推进到了新阶段。
      综合以上两段所述,宪政的实质就是由统治阶级的全体成员或者国家的全体人民,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机构,对公共权力能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尽可能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最大限度地实现统治阶级的全体成员或者国家的全体人民平等的民主权利,保证国家的稳定健康发展。正如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所郑永年所长所言,中国现在的宪政之争走入了一个误区,就是把宪政等同为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立和多党制,“这种看法当然过于简单,也不科学。”④现代国家的宪政,因为各自建立的历史道路、国家制度、民众的觉悟程度等方面的不同,因该有多种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探索自己的宪政之路。像孙中山先生和毛泽东同志那样因为落后时代的局限,认为革命胜利后,制定了宪法就是宪政了,也是简单和不科学的,因为宪法中如果没有公共权力分权制衡的实际内容,就不能称为是真正的宪政。在那种情况下,党管一切,民主缺少制度保障,虽然执政党也一再强调依法治国,但是主要靠执政者的先进性来维持是难以长久的,苏联和中国的执政党因为变质而治国安邦遭到失败的现实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以宪政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物为由拒绝宪政,这是犯了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错误,试想宪法也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物,为什么苏联和新中国也制定自己的宪法呢?
      国家政治制度和精神文明的内容一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人类社会能够存在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进行物质财富的生产活动,所以生产力水平、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各阶级在生产中的地位等要素构成的经济基础,最终决定了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还决定了国家的指导思想、道德观念、文学艺术、宗教等精神世界的东西。那么宪政思想与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什么关系?宪政只能是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特有的吗?从宪政思想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及其主要内容来看,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帝王独裁是它反对的对象,那么这两种制度的经济基础也一定是它的对立物,这样,只要找出这两种制度的经济基础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制度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主要区别,就能回答上面那两个问题。首先,从生产力水平来看,前二者中民众掌握的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明显少,比较愚昧,处于不发达阶段,后二者处于发达阶段,这使民众的政治诉求必然丰富、强大、科学一些。我记得一位美国人很以他们的现代四大发明而自豪,即电话、汽车、电视和飞机。其次,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各阶级在生产中的地位来看,虽然前二者和资本主义都是私有制占主导,但是前二者中奴隶对奴隶主、农奴对农奴主、佃农对地主有完全的或部分的人身依附关系,被压迫阶级没有自由或只有少部分自由,而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工人一般都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和知识技术,初期阶段的社会主义只是适当地利用私有制促进发展,主要应该是公有制,所以民众更加自由。至于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国家,因为不同的原因腐化堕落成法西斯式的极权黑暗统治,使民众的自由被大量剥夺,开历史的倒车,也多是隐蔽进行,而且必然遭到民众强有力的反击,当年公开开历史倒车的德意日三帝国的下场总所周知。由此可见,前二者之所以不可能实行宪政,一是因为生产力低下,二是因为在生产关系中民众对权贵有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这也正是后二者能实行不同形式宪政的经济基础方面的原因。因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也是实践宪政思想的必要条件,宪政思想不应该像市场自动调节为主的市场经济和充满投机、欺诈的证券市场(虚拟经济)那样,是资本主义经济基础所特有的,而且,社会主义国家都有党组织和人民代表大会(苏维埃)并存的政权框架,只要斗败官僚资产阶级及其铁杆走狗的统治,规范住私营势力后,进行一步国家体制的改进,涅槃后的新中国就会是实行社会主义宪政的、有制度保障的真正民主的局面。
      在中国实行宪政的争论中,还有一个小问题,就是把它叫做“宪政社会主义”还是叫做“社会主义宪政”,我认为其区别是前者突出宪政思想,后者突出社会主义思想,在国际资本主义势力中的顽固派注定要试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漫长时代,突出社会主义思想的做法更加有用。还有些争论没多少有用的内容,很可能是反动知识分子故意为之用来愚民的。
      这次新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在社会主义宪政的改革中,原《宪法》是注定要有些修改的了,不但官僚资产阶级加入的错误要删除,比如“三个代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假冒伪劣的社会主义理论,当然还要有党组织和新人大组织两权分立的一些规定。另外,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认为“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这也是不正确的,既然要适当地利用私有制,就必然会产生一个受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制度约束的资本家阶级,只不过是要利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协调好各阶级的关系,况且,有1990年之后官僚资产阶级日益横行霸道的事实,所以序言中的这个规定无疑是先入为主,太理想化了。至于国旗、国徽修改的问题,将来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来解决,一定不会是什么难题。
      在社会这个动态大系统中,最深刻的要素是应该是人心,现实能教育所有的人,但愿所有怀念人类上一次伟大社会主义革命时代的人们,或者能够认识到那个时代给人类带来的解放曙光的人们,都能以理工科的严谨,以钱学森同志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科学探索精神,紧密联合起来,为人类的宪政思想添上光辉的一笔。
备注:
①②王文华《钱学森学术思想》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年。
③戴激涛《共和精神与宪政中国》 武汉大学 2005年
④郑永年 中国的“宪政”之争说明了什么?2013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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