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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陈劲松:怎样消灭共济会

已有 248 次阅读2014-4-22 21:01 | 共济会, 净利润, 收入分配

陈劲松:怎样消灭共济会

共济会(Free and Accepted Masons,字面意义:自由石匠)是一个历史悠久、影响深远、在当今世界中权力巨大的组织。共济会由欧美的金融资本家族组成核心,在经济金融上以国际金融集团为中轴、巨型跨国集团公司为主体,在政治上以美国政府为中轴、欧美日澳政府为辅助,在学术科研文化上以基金会、评奖机构各种组织等为控制主体。其中,金融是根本,共济会就是通过金融手段逐步掌控实体经济(股权投资)与政府(债券投资)的。相关著作、网络资料繁多,本文不再赘述。

从组织人物身份上看,共济会是以金融资本家为核心、大资本家群体为主体组成的。因此,消灭这些资本家的方法,就是消灭共济会的方法。

共济会之所以拥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权力),就在于组成它的资本家们拥有天文数字般的、无法计数的资本(俗称“钱”);如此庞大的资本来自于资本的无限增值;资本的无限增值来自于现行于全世界的收入分配制度:企业所有者(股东)对企业净利润的完全占有;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利润的完全占有,则来自于受共济会影响控制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经济学家创造理论和设计制度,政治家使之成为法律,并通过国家机器强制实施。

因此,要消灭共济会,就要在制度、法律层面,纠正这种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打破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利润的完全占有,将净利润由企业所有者独自完全占有,变更为企业所有者与企业职工共同拥有,将净利润分红由企业所有者独享,变更为企业所有者与企业职工共享。笔者将此法命名为“净利润再分配法”,详见拙文《净利润再分配法——草根版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实施净利润再分配法后,企业股东不再独占净利润,资本的无限增值被打破,变得与普通工薪阶层的工薪收入增值差不多,至少不会高太多,因此,相对于工薪阶层,资本家不再拥有庞大的资本,也就无法维持其在政治、经济层面的巨大控制力、影响力,也就没有了现代意义上的资本家!从而,共济会也将烟消云散,没人再有闲心闲钱去维持它的慈善面具了。

倘若不打破企业所有者,在法律制度层面对企业净利润的完全占有,则没有任何办法能够消灭共济会。即使从肉体上消灭了当今世界所有的至少600万共济会会员,“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利润的完全占有”这一不公平的制度,仍然将养育出新一代的资本家,这些资本家必然再次联合在一起,组成资产阶级的联盟,重建共济会!

至于净利润再分配法的实施,就全球来看,需要一个或数个强大的点(点之所以要强大——有核及洲际投送能力,在于要能够抗衡共济会的扼杀)率先实施,形成星星之火,再以燎原之势带动整个面:全世界。如此是可以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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