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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odu 于 2009-1-15 18:38 编辑
尊敬的各位网友:
根据论坛管理条例 http://bbs.m4.cn/thread-1111-1-1.html
针对网友头像、签名、昵称等个人资料违规行为实行一下处理方案:
1、收到网友举报、或者版主发现违规现象,将违规ID禁言处理。
2、版主PM通知该ID,对个人资料进行修改。修改完毕,通知版主解禁。
3、版主确认后解禁。
4、在禁言期间用户的头像、签名一律屏蔽。
5、如发现不能修改个人资料的ID、通知版主解禁超出24小时仍然禁言的,请用马甲或者其他用户在版务区投诉说明。
特此公告
版务区
2009-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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