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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起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的“规范”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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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至AC开版起就一直默默关注着,是一个地道的潜水ACer,今浮出水面,实因读了《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关于汶川地震相关报道中涉及北川县政法委书记张周凯细节的调查结果 》(以下简称《调查》)一文,不得不为之精妙的措辞而拍案叫绝。为避免莫须有的猜疑,特此声明先:本人,中国一普通网民,绝非本论坛某个ID的马甲,这是第一次在AC发帖。谢谢,掌声:)

     N久没读过这么麻利流畅的后现代文学了,我是一边读一边不自禁地“恩恩”点头,一边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地景仰:“哎呀,原来这个那个哈,怎么却那样这样呢?”末了,我深深地呼吸了一下,然后噼里啪啦抑扬顿挫把我的观点“输”(输出价值观的“输”)给一个也在读帖的朋友:“《调查》说了,《灾后北川残酷一面》消息来源合乎专业标准,该报道在真实性上符合职业规范。”很快,朋友的质疑反馈过来了,“请问,文中所指的‘消息来源’合乎怎样的‘专业标准’?而针对核心内容即‘该报道在真实性上符合职业规范’的判定又是以何为圭臬?建议你了解所有相关‘消息来源’再下结论。”

       好奇害死猫,扫盲先。以关键词“新闻 真实 职业规范”百度,搜到两个相关内容:《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太过泛泛,略过不表。且看《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真实”款第八条 消息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应深入新闻现场采集第一手信息,保证新闻要素准确无误。

     扫盲专业术语“新闻要素”:新闻构成的基本成份。又称新闻五要素、五个W。 19世纪80年代,美联社提出新闻应具备when(何时)、where(何地)、 who (何人)、what(何事)和 why (何故)。这五个要素的英文开头字母都是W, 故通称五个W。

继续学习
《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真实”条款,这一学不打紧,当学到第十条——“报道中的细节必须真实”,我不禁惊诧了!原来,在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以下简称南规委)的眼中,新闻要素的准确无误是无须保证的,哪怕失真失误也是符合职业规范的,诸如“报道中人名的误写”,不过是“给专业品质造成瑕疵的细节”罢了,当然了,此“细节”其实并非准则中的彼“细节”哈,要是读者认为此“细节”分明跟彼“细节”是一回事嘛,那南规委会说“此类衍生,无涉《调查》本身”的,谁说彼乃此,谁自己去找准则的标榜者去!我敢打赌委员们还会说:“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关我南规委啥事,关我南周啥事?打酱油去吧您啦!”

     据说一个“细节”能整出个大魔鬼,乖乖!俺们不妨也来玩玩调查玩玩规范,兴许混出AC混向世界混出个人摸狗样也说不定哈。CAME ON卑鄙,让我们顺着细节与瑕疵的小溪,对最牛官腔事件回溯,回溯……

一、“史上最牛官腔”论的来源

  先点这个链接: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pageNo=1&treeView=0&id=86415857&boardId=2,请注意如下叙述:“当初看完《南方周末》‘灾后北川残酷一面’文章后,也许是出自一个职业新闻人的嗅觉与敏感,总觉得张书记面对救援人员,大喊‘救救我,我是张书记!’这种语言有些不太合适”

  这段文字明确地告诉我们,其人吴记就是首发疑似“史上最牛官腔”论者,身份是一个职业新闻人,正是〈南方周末〉的〈灾后白川残酷一面〉文章引发了他的感慨,他在〈北川县政法委张书记的呼救声折射出什么 〉写到:“‘救救我,我是张书记!’短短八个字里,完全可以看出我们这位张书记平时是一个什么样的政府官员,看起来我们张书记平时在老百姓面前耍特权已经习以为常了,要不然这个时候还没忘记告诉前来救援的队员们自己身份‘特殊’。”文章从这八个字对张周凯的人品及官品展开了批判,而后引发网上大讨论。

  现代社会中,竞争越来越激烈,新闻也不例外,对记者的知识结构要求也越来越全面,记者不仅要有超强的沟通能力,还要具备运用心理学达到最佳沟通和传播效果的能力。可以说,南周记者拥有和吴记相同的职业嗅觉和敏感,本事件中,作为读者的吴记与张周凯并不熟识,在作文之前也未作过任何“调查”,耐人寻味的是,他却能仅凭那8个字就“完全看出这位张书记是一个怎样的官员”,吴记随后剖析道,张书记那句貌似平常的求救语因为发生的背景之特殊性,于是解读出张周凯从骨子到面子的“官本位”。我想,南周记者实在是深谙心理暗示的高妙罢,他知道,中国固有的价值观决定了读者必然会从他的新闻中领悟到什么,吴记只不过是第一个做了南周记者的代言罢了,且看南周记者如何借贺一民之口表达观点的:“你不要跟我说你是哪个!”〈残酷〉一文可见,贺和张们的对话绝不只这一句,可记者偏偏只拈出了这句有导向性的话语,事实也证明了这句话的火力之威猛,赞同吴记观点的网友明显占了多数,他们正是通过南周记者的暗示而从负面解读的这篇稿子,而偶有微弱的辩解也早被铿锵的吐沫声给淹没了。可以说,此乃记者借新闻行为引领读者进行价值取向的经典案例。

可笑的是,南规委却振振有辞道“检‘史上最牛官腔’之说本身,非出自〈残酷〉一文”,想以此而脱身,这样的逻辑不是强盗逻辑是什么?  《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十一条 在报道、说明、解释和评论事实时,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避免因为报道肤浅、片面而导致公众对事物的判断产生偏差或错误。

  
由本事件造成的影响,又岂是南周一个衍生脱得了干系的?

二、南周的〈残酷〉一文是否符合职业规范
   
    首先,将当事人“张周凯”瑕疵为“张同凯”。有个朋友在跟帖中为南周辩护说,四川话里“同”“周”发音相似,以至于造成“细节”上的失真,上面我提到的那个朋友就是四川人,他说,二者读音不可能混淆。刚才我特意给几位四川的同学打过电话求证了,他们亦如是证明。

   其次,将事件发生时间搞错。事发应为08年5月15日,而南周记者却穿梭时空隧道将史上最牛官腔的求救现场生动地排演在08年5月14。

   由此推断:〈残酷〉所载“新闻”并非全是南周记者李海鹏和陈江亲眼所见,而该文语焉不详地行文作风给读者造成记者亲临现场的错觉。比如“看上去他们都是附近居民”,记者并没有做明确说明这个“看”是“听”来的还是“看”来的。

   南规委,是不是应该将〈残酷〉文中的张书记求救这则“新闻”的炮制过程再出个调查结果呢?解网民疑惑事小,为“职业规范”正名可是事大哦。

三、张周凯求救事件的真相

   花费近10个小时百度和整理,对张周凯求救事件的来龙去脉有了个大致的了解。但,鉴于贺一民、周英福和潘开庆等几个重要当事人的说法不一,所以不敢贸然推断其中某种说法为“真相”,目前,任何版本的所谓张周凯事件的真相都还不构成真相。而〈调查〉对真相的论证却是一道。

四、南规委的《调查》和“符合职业规范”

    1、一则称之为“新闻”的稿件里,竟然出现了两个新闻要素的错误,谬误的人名、错位的时间,我甚至怀疑这则充斥虚拟情节的稿件还能称为“新闻”吗?抑或称为“故事”更为恰当吧。如果是故事,现实生活中的张周凯书记却屡次被架上道德的审判台遭受严酷拷问;如果是故事,为什么经过一次次炒作就可以一次次变成“新闻”?

   看来,南规委高调回应的应该倒确实是新闻的真实性而不是故事的真伪了,可问题又来了,既然是新闻,那么它本身就必须符合真实的特性,也就是说按照《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认真核实报道内容,包括基本事实、背景资料、引述转述语言等。对稿件中采用的声音、图像、数据、文件摘录及其他材料,做到真实、准确、科学、统一。 ”若南周当时“新闻”行为符合了职业规范,那么面对质疑大可不必心虚地“经查询记者的采访经过及采访记录,报道的消息源来自于救援现场的武警成都指挥学院部分官兵,其中包括直接与张周凯对话的贺一民大校。”云云,事情到这个地步了,才想到去“查询”采访经过,请问南周,当时做〈残酷〉新闻时,你是如何按照“职业规范”去做的呢?倒是到了事后,什么规范委员会急将将地跳出来,用被质疑的证据反复论证因之被质疑的新闻真实性,如此这般一番折腾,凛然地权威地抛出结论:信息来源为包括贺一民在内的武警官兵,现在得到他们的再次证实,因此这一信息来源符合专业标准。也因此,该报道顺理成章的符合职业规范了。

  〈调查〉的潜台词分明在说:我报道的信息来源是贺一民和他的战友们,他们“交叉”证明他们给的信息是真实的,谁要是质疑,那就是质疑贺一民,我南周不过是把听来的报道出来罢了。就算这个报道是莫须有,那也是贺一民的问题,和我南周无关啊。

    你就美丽的扯吧,南周!(你无耻到及至了!)在这里,请允许我向贺一民以及尊敬的武警官兵们致敬!南周屡屡把最可爱的人推出来“交叉印证”试图做挡箭牌,屡屡摆出一副无辜的嘴脸,俨然忘了必须“认真核实报道内容”的职业本分,施施然就把道听途说划拉到职业规范里去了。   

    剖析到此时,我方才醒悟,原来,
南周的报道,南周的调查,南周的〈调查〉,究其实,从头到尾彻彻底底就是个陷阱。无意乎?常态乎?去南规委的互博术中求解吧。

  2、错误的人名、错位的时间,在我们这些草民看来,几乎要把一则所谓的“新闻”颠覆成故事了,而“失真”不正是违反了新闻职业规范吗?可为什么在南规委的调查里,却被轻秒淡写地界定为专业品质上的“瑕疵”呢?仿佛有瑕疵才是新闻专业品质的常态似的,仿佛戒瑕疵就象救灾似的不着重大书特书一番就不足以发扬光大了,以这种逻辑,张周凯喊句“救我,我是张书记”怎么就不具备公仆的常态了?为什么发生在吴记身上就是彰显人性,发生在张书记身上就是凸现丑陋呢?不是很多媒体还报道了张书记获救后的事迹吗?“获救次日就拔掉针头奔赴前线”,很长一段时间,他与家人失去了联系,他也是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啊,为什么对亲人的挂念对吴记而言就叫亲情,对于GCD的书记来说就是违背人性的呢?而且,在吴记南周记者们的普世价值观里,一旦做了GCD的官,付出再大的牺牲都是廉价的,这种牺牲也不再值得尊敬,奉贤也不再具有报道的价值了。口口声声宣扬人权的南周记者们,你们能否回答我,到底是谁剥夺了张书记们的人权的呢?

   再回到〈残酷〉一文,如下几句引起了我的注意“各部队没有分工,‘都扑在面上’,没有区域责任‘全凭良心救人’。”http://www.infzm.com/content/12451/2,继续往下,便是关于张书记的报道。这这这这,……若说这几句与上下文毫无关联,却偏偏突兀横在报道的中间,这让人咋想嘛!坦白的说,联系当下的语境,联系当下的背景,我是实实在在地以小人心去读的。不过,我相信,以南周的实力,将“良心救人”与张书记的呼救撇清关系,实在是不费吹火之力的小事一桩。

  (《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十一条 在报道、说明、解释和评论事实时,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避免因为报道肤浅、片面而导致公众对事物的判断产生偏差或错误。)

    南周拈起兰花指,点了个“误写”,扭起小蛮腰一闪就装没事人了,可是同志哥喂!〈调查〉里列举的某媒体正是因为你的误写再次误写呢,你说张书记招谁惹谁了,好好的叫张周凯就这么不招人待见啊?又以讹传讹的误到了〈新快报〉,http://www.ycwb.com/ePaper/xkb/html/2008-05/26/content_216417.htm。看来新闻的宣传功能着实强大哈,这么着就从南普及到了北。〈张书记回应“最牛官腔”〉说,那个记者和张书记电话了,这也被南周作为张书记是否说过那句牛X的求救语的证据之一,我就纳了闷了,这些个记者是采访“张书记”还是“张同凯”呢?张姓在中国可是个大户,随便掉个花盆砸中五个人有俩就姓张,他们喊张书记估计跟喊美女一样,回头的有一群,但张同凯张同凯的误搞,就没人纠正他们的么?之前有好几个相关报道并没有误写嘛,比如同是南周系的南方都市报就很明白无误的写着张周凯嘛,为什么之后还有俩大糊涂蛋呢?这种不求真实性只求奇效性的误写现象难得不值得南周们深思吗?

    无法保证“新闻要素准确无误”的媒体如何行使新闻话语权?其公信度又值几何?南规委能搞个调查结果吗?我不奢望。

五、综上,南周就是这样将真相深深地埋藏在不起不伏不轻不重不急不缓不远不近的悖论里: 规范“职业规范”的南规委进行的“调查”和后来根据“调查”而作的《调查》其消息来源是合乎南规委的专业标准的,在真实性上是符合南规委的新闻职业规范的。他说,看嘛,张书记喊没喊“救我,我是张书记”正是争议点,然后因此所以如此这般搞了一次行为艺术,就算是以城墙拐弯的厚度,恐怕也做不出南周的脸皮了。好在,南规委这次并没有祭出民主自由的大旗,恩,我很欣慰。
   

  六、南规委说“某媒体”质疑了南周,然后南规委对“某些”质疑进行了反质疑,还不等“某媒体”搞个相应〈调查〉,南规委便赶紧钉巴钉巴盖棺定了论。嘿!口水都饶干了,诸位搞明白几个问题没有?〈调查〉里所指的某媒体是哪个媒体?“质疑方提供的材料”何指?这种无所定指莫须有的新闻做派是否符合职业规范?

        南周是否有莫须有的习惯,这,才是最大的争论点吧?!

七、   《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十二条 报道一经发布,如果发现错误,应立即公开更正。 南周误写也承认了,瑕疵也界定了,〈调查〉也最后结果了,一切都规范了。

          可是,南周何时才会公开更正那些错误呢?我善良地期待着。
发表于 2009-2-18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到现在还登着他们辱骂四月爱国青年事件道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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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知错能改还是好孩子,怕就怕明知道错了还嘴硬,跟范跑跑一个模样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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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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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牛人!太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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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第一帖啊:lol:这水潜的有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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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潜水高手哦。
写的真不错,可以说是匠心别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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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创造,要夸大,要引伸。
这就是南方系列的一惯风格。
呵呵,“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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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7# 空气稀薄

http://bbs.m4.cn/thread-134651-24-1.html
这位TX是超级潜水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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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救救我,我是张书记!"
“救救我”,是人之常情。
“我是张书记”,是南都刻意要宣扬的——什么目的?谁看谁知道。当人们在为灾而疼的时候,这样做是什么目的?
如果这句话是南都记者亲自听到的张书记本人说的倒也罢了,但转述的时候不去求证本人,显然有违事实真相,还有,在刊登人名时,发现有误。是不是要登报更正?这一点,没去看看南都做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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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吴记南周记者们的普世价值观里,一旦做了GCD的官,付出再大的牺牲都是廉价的,这种牺牲也不再值得尊敬,奉贤也不再具有报道的价值了。口口声声宣扬人权的南周记者们,你们能否回答我,到底是谁剥夺了张书记们的人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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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在南周的眼里,GCD的干部本来就不该有人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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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一篇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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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这篇写的好,特牛,首先表示坚决地,无条件地,不折不扣地,百分之百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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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那句喊救命的话,纯粹按照字数来计算,总共八个字,其中有五个是编造的。

这叫做“与事实基本一致”,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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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凭良心说,南方周末做过不少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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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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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    让我想起那什么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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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骗人,尤其是不能习惯性骗人,这本就该是个很自然的不言自明的为人行事的标准,有时,居然也能变得很难说清的事,当人们习惯把某些原则置于良心之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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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周的報導透出一個訊息, 就是當官的遇事千萬不要透露自己的身份, 這是"死罪", "以官壓人", "尋求方便",

問題是, 當搜救隊伍在一幢倒塌了的政府大樓進行搜救生還者的時候, 發現有人被困, 問他是誰的時候?  受困者很自然的的以自己的身份回應, 這是人之常情,

就如果南都記者所村屋倒塌了, 在挖到被困者時, 家人問他是誰時, 很自然的便回答:"我是你爸! 我是你娘"的表明身份, 這有何罪過? 如果換著倒塌的是醫院大樓, 被困者說我是"X醫生", "X院長", 這又有何不妥, 衹不過是在特定的地點表明自己的身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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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样子,今后谁都不能说自己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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