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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NTI-CNN发展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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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5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本人是论坛经常的访客了(经常不登陆的···)从3.14事件到现在,看到了论坛的不断变化和进步··
但是,作为一个维护中国形象和与反华分子作斗争的论坛,我们是否还需要不断改进···因为我们是做给外国人或者做给不了解中国的人民看的,而非是给国内同胞(或者是“愤青”)们看的,不然大家会看到,论坛上是厮杀一片,会被网络特务利用,成为煽动对立的武器··所以有几点建议··也不知是否有天方夜谭的成分···

1.应该将服务器,主机,域名···与网站基础建设有关的“内容”,全采用境外建设,以确保客观公正性···(但是有谁又会保证这些设施的安全啦??是个问题)

2.最好有外国的斑竹和维护人员···及时清理不当言论··

3.尽量避免使用太碍眼的词,以及太不利于团结的话····中国的崛起是建立在和平共赢的基础上,我们需要尊重而非误解,我们需要合作而非对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4.再次声明,一定要做到客观公正,是谁对是谁错,各有评说,但是我们要的是事实。

5.采用外国人可以接受的方式讲述中国的现实····

6.建议由国外国内有良好声誉的基金组织.以及合作方(良好的国际广告商)来出资支持

7.总之,我们做论坛不是拿给国人泄愤的,那样是不会有意义的,而是要向世人展示中国··维护中国形象··增强民族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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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5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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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5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种种设想,离开了钱,什么都办不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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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5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7.总之,我们做论坛不是拿给国人泄愤的,那样是不会有意义的,而是要向世人展示中国··维护中国形象··增强民族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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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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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5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1.应该将服务器,主机,域名···与网站基础建设有关的“内容”,全采用境外建设,以确保客观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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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境外建设就客观公正?难道是为了避开中国的法律?以中国法律作为衡量的标准就无法客观公正?


2.最好有外国的斑竹和维护人员···及时清理不当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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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这个问题,以什么标准衡量什么是当什么是不当?


4.再次声明,一定要做到客观公正,是谁对是谁错,各有评说,但是我们要的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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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现在的主要言论反映的不是事实?



5.采用外国人可以接受的方式讲述中国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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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相信只要有外国人现身,这里的人也不会以对民运精蝇的口气说话。但问题是,如果这个外国人他拒绝摆事实讲道理,只是固守他被洗脑的那一套,貌似也不是能用改变说话方式能正常交流的


6.建议由国外国内有良好声誉的基金组织.以及合作方(良好的国际广告商)来出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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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等等类似的算不算有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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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5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希望这里能 提高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判断是非。。。。这是我最大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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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5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注重外国人的看法了,严重支持楼上 耳冉子
第七条到不错   却被lz排在老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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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5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希望这里能 提高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判断是非。。。。这是我最大的感悟。
come2008on 发表于 2009-3-15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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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觉得AC还不够理性正确?这位去过凯迪吗?这位是否认为那样才叫理性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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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8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回答各位楼上的疑问
首先钱的问题··第六点 应该很清楚啦···我也不是建议去向 某些国家的某些基金申请资助··但是我们可以香港  台湾 国内的基金支组··或者说构建环球华人的 联盟··通过抱团方式获取资助

其次,有人认为我太在意外国人的看法··我觉得为什么又不在以外国人的看法啦???论坛是信息交汇的地方不是分清国界,形成对立的地方···中国现在缺的不是愤青,而是将中国完整的呈现给世人的通道····我们不指望cctv xinhua 人民 日报 可以发出多大的力量(因为世界需要的是透明和诚实,他们三个做不到···哎···悲呀···)···所以我们要做强做大,做的令世界接受就要 公平和兼顾····

再次,第七条 是我后来漏写的补上去的··所以··放在了最后···也许以后要写一个{排名不分先后哈····}

PS。希望耳冉子 同学··能够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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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回答各位楼上的疑问
首先钱的问题··第六点 应该很清楚啦···我也不是建议去向 某些国家的某些基金申请资助··但是我们可以香港  台湾 国内的基金支组··或者说构建环球华人的 联盟··通过抱团方式获取资 ...
lisongling2 发表于 2009-3-18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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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这位并未完全回应本人的那些问题,请这位先回应本人的那些问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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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AC要长期运作下去还是要考虑引入商业资本,比如引入有口碑的爱国企业产品广告或公益性广告,或承担网络调查等盈利性项目,这些项目也有利于树立AC的品牌和提高其影响力.一个好的网站没有资金来源光靠热情是很难长期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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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11# th771031
正同我意···我会详细具体再述一次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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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境外注册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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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既然耳冉子 没有懂我的意思··那又在详细说一遍吧····(那天要赶去上学···高中的课程不敢耽搁··啊··同志们··)

我会一一回答··

境外建设就客观公正?难道是为了避开中国的法律?以中国法律作为衡量的标准就无法客观公正?
的确··我不敢保证·河蟹·的力量是否会摧毁AC···其次 我想作为一个爱国网站,又有必要非要用中国的法律来制衡··?维护国家形象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版主,管理者拿来干什么?而且就某些敏感的事实还是···· 而且别国就没法律了··?外国人不会因为ac的国籍·而怀疑客观性和真实性···

②以什么标准衡量什么是当什么是不当?
以约法三章加上个人自律,软硬皆施······以法律为底线(当然是中国合理的法律···)以道德为标尺···

③难道现在的主要言论反映的不是事实?
请注意·我并未说过··主要··言论不是事实···而是针对某些个人激动的言论···

④如果这个外国人他拒绝摆事实讲道理,只是固守他被洗脑的那一套,貌似也不是能用改变说话方式能正常交流的
请看到事物的主要矛盾以及发展的主要趋势(高中政治唯物辩证法(*^__^*) ……)···“如果”是一个很大的限定词哈····什么人都有···我们做好自己就OK

⑤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等等类似的算不算有良好的声誉?
我有说过这个基金好???MS没有哈···请不要带有偏见的看待我的建议····

最后···关于商业运作···(其实也不能叫商业··因为我们是非盈利性质的·)

首先,应该加强 联盟形式 的建设··与战法等 论坛合作··共享··

其次,向国内 爱国企业产品   公益性组织 基金请求合作支持···形式可以多样(互贴广告,现金资助,出售广告位··)··但是一定要尊重ac们的爱国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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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13# 耳冉子
为什么不行····我也想不明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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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耳冉子 于 2009-3-21 18:59 编辑

请这位解释一下什么叫中国合理的法律?哪些中国的法律又不合理了?宪法中有关立国之本的说法合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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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16# 耳冉子
在次希望·您不要去断章取义····应该关注的是我说的重点····请回复我 我回答您的五个问题····
我从未说过中国法律的··是是非非···一切都是您多心了···如果您要拿宪法说事··我也只好不作回应···因为没必要去回复这种避实就虚的问题···
如果宪法有什么的话···我想伟大的中国也不会有今天的盛世繁华···

所谓“合理的中国法律”··我想问您···中国法制建设健全吗?中国的法律(或者试行的条例)都是没有争议的吗?法律是有人定的···难道就是真理??

声明:本人无意追究法律的是非····您若要纠缠中国法制问题····做为一个未成年的不经世事的少年··限于个人能力···我不会再回复···我只是关注AC建设···
         我希望您能够看完我的建议及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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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耳冉子 于 2009-3-21 19:34 编辑
16# 耳冉子  
在次希望·您不要去断章取义····应该关注的是我说的重点····请回复我 我回答您的五个问题····
我从未说过中国法律的··是是非非···一切都是您多心了···如果您要拿宪法说事··我也 ...
lisongling2 发表于 2009-3-21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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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没搞错吧,是您先提出的境外注册的概念,又是您提出了合理的中国法律这个概念,现在您顾左右而言他,怎么又是本人断章取义?

那就不扯了,一句话,这位是否愿意完全按照中国的法律制定AC的版规?或者说,中国的法律只能是AC唯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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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你还真给我较真····我想说··本人并非愿意的凸显 境外注册 抑或 合理的中国法律 ··这只是建议的一部分和限定词罢了····表小气哈···
从未对ac的规定有异议···也根本不存在 否愿意完全按照中国的法律制定AC的版规 的问题···
表要模糊我的主旨···本末倒置··谢谢哈····


我是出于将AC建设更长远 更可持续的建议··
若要追究中国法制问题也就不会在这个版面发帖了····

最后希望 您思考更加 成熟 兼顾 以及尽量走 中庸(不是平庸哈···)的路线 我只是个高中生而您应该是我·长辈了···
所以··嗯·····您有理由不采纳我对您个人的上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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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你还真给我较真····我想说··本人并非愿意的凸显 境外注册 抑或 合理的中国法律 ··这只是建议的一部分和限定词罢了····表小气哈···
从未对ac的规定有异议···也根本不存在 否愿意完全按照中 ...
lisongling2 发表于 2009-3-21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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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一个论坛的版规的标准是小气?这是小问题还是大问题?这与是否小气又有什么关系?这位大题小做又是为了什么?

这位到现在始终没有正面明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其实,不回答已是一种回答,而且,前几楼这位的回答也不难看到他对是否要完全按照中国法律制定版规的态度

关于这个问题,确实没必要讨论了,已经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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