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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投诉] 投诉这位is3 执法不公,严重偏颇,质疑他的版务行为能力【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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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4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四月杂谈发表的帖子《我的帖子被和谐,但我理解,但我想对后面跟帖的人解释一下。》虽然该帖由于话题敏感,现已被转移到回收处理站,但是在该帖被删之前,is3 对该帖中很多回帖执行了屏蔽帖子的操作,被屏蔽的帖子中有些言论敏感,被屏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is3对下面这两个回帖的处理让人感觉实在是匪夷所思。这两个帖子一个是“被艾滋病针头扎伤后的紧急医疗处理”(详情可见附件),这个帖子就是个医疗普及贴,对任何人在任何时刻都有保健意义,不明白这个医疗普及知识的帖子怎么在IS3眼中就成了危害和谐社会的过激言论了?

而85楼“潇湘庸人 ”发表的回帖:“但是,我偏偏就拿你当个P,你质疑我的动机和为人就质疑去吧,我还得为你的质疑去操心?你算个P啊!
还有,别左一个“我们”右一个“我们”的,这里谁跟你是“我们”?蹬鼻子就上脸去代表别人了,你又算个P啊!”是个纯粹的骂人帖,这个骂人的回帖,is3 就没有屏蔽,不知道是is3眼神不好呢?还是认为骂人话不是过激言论,骂人话是和谐社会提倡的?

在此郑重请问is3
1、普及医疗知识的回帖是不是危害和谐社会的过激言论?
2、骂人的话是不是和谐社会提倡的?骂人的话不算过激言论?

如果is3对以上的两个问题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我认为is3的道德行为准则与常人优异,不胜任担当版务的职责,建议Anti-CNN换人,不要让这种人影响AC的形象,CNN就是这种人太多才被ANTI的。

如果is3对以上两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那么所以特此投诉is3执法严重不公,行为偏颇,不胜任担当版务的职责。



共参考的附件如下:

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is3 执行 屏蔽帖子 操作。
转载:被艾滋病的针头刺伤以后,到底还有没有救?”,答案是肯定的,“有救”。怎麽救呢?

HIV病毒在进入人体的同时,几乎就进入了靶细胞,所以,被艾滋病针头刺伤以后,单纯的伤口处理,很难完全将病毒杀死。但是,病毒感染细胞以后,要经历一个“逆转录”过程,从“粘附进入细胞”,到“病毒基因整合进入人类基因”,教授们普遍的共识是,整个过程大概要经历8——12小时,,就是在这8——12小时的过程中,消灭病毒(包括没有进入细胞的病毒和已经进入细胞的病毒。正确的处理,会大大降低病毒的感染率,降低程度,达到79%。

按照“加拿大牙医协会”的处理章程:
1.   首先是立刻进行“危险评估”,看看刺伤以后的危险程度到底是多少?因为刺伤以后的感染率,毕竟仅仅有0.3%。这个结果,是来自于“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统计资料。也就是说,医生护士被针头刺伤以后的统计结果,这和中国的情况是不同的。毕竟,在北美的资料中,笔者没有见过“患者大规模恶意伤人”的纪录。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患者的蓄意伤害,感染概率要大于0.3%。
2.   彻底的伤口局部处理:我们说过,HIV在进入人体的同时,几乎就进入了靶细胞,仅仅处理伤口,很难达到预防目的。但是,伤口处理,消灭了尚未进入靶细胞的病毒,虽然不充分,但是绝对必要。这里的伤口处理,就是外科的“清创”处理。第一,握紧伤口的近心端,足够的流动水冲洗,最好是温水,同时尽量挤出伤口的血液,这一点,有一点类似于毒蛇咬伤的处理。第二,伤口局部使用消毒剂,一般的碘酒,酒精杀灭细胞外的游离病毒绰绰有余。做到这两点,就可以杀灭伤口内部尚未进入细胞的病毒。从而大大减少病毒的数量。
3.   药物治疗:仅仅伤口处理,无法清除已经进入细胞的病毒。那麽,如何消灭进入细胞的病毒呢?这里,就需要药物的帮助了。前文已经论述,从“病毒进入细胞”到“整合进入人类基因”,中间有8-12小时。药物没有办法消灭“整合进入人类基因”的病毒,但是,可以消灭“已经进入细胞,但是尚未整合”的病毒。也就是说,我们有8——12小时的“保命时间”。具体的药物,各国有不同的侧重,我这里,仅仅列举“加拿大牙科医生协会”的处理方法:AZT:200毫克,一天三次;3TC:150毫克,一天两次。两种药物要共同使用,持续四周。这样,可以做到既杀灭细胞外病毒,同时消灭细胞内病毒。对于某些特殊病人,比如孕妇,要考虑药物副作用,所以要在咨询艾滋病专家的同时,咨询妇产科医生的意见。
4.   最后,要说明的是,拯救被刺伤的健康人,是一个“分秒必争”的工作,理论上说,有8——12小时的时间,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切处理,尽可能在2小时以内完成,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PS:HIV病毒潜伏的窗口期是4个星期,在这个4个星期中进行普通的抗体检测是检测不出来的,但是HIV病毒的在这4个星期的窗口期浓度最高,毒性最大。

发表时间: 2009-9-4 19:20
所在版块: 四月杂谈

操作理由: 您好,根据论坛公告,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避免过激言论而导致过激行为,您的发言将被删除/转移/锁定。请理解!:)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转发




发表于 2009-9-4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沉重地阅读一下医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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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4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潇湘庸人 ”发表的回帖:“但是,我偏偏就拿你当个P,你质疑我的动机和为人就质疑去吧,我还得为你的质疑去操心?你算个P啊!
还有,别左一个“我们”右一个“我们”的,这里谁跟你是“我们”?蹬鼻子就上脸去代表别人了,你又算个P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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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它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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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5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hzfy 于 2009-9-5 19:19 编辑

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is3 执行 屏蔽帖子 操作。
在新疆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式的运动,也许是行之有效的方式
发表时间: 2009-9-5 11:13
所在版块: 四月杂谈

操作理由: 您的发言涉嫌(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教唆犯罪,发布反动站点,煽动违法行为),严重警告并做出删帖//转移//ID禁言处理!

呵呵,这就是IS3屏蔽帖子的理由,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我是犯了他所说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教唆犯罪,发布反动站点,煽动违法”中的哪一条,这太笼统了点吧,我也质疑他的版务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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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操作理由: 您的发言涉嫌(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教唆犯罪,发布反动站点,煽动违法行为),严重警告并做出删帖//转移//ID禁言处理!

xhzfy 发表于 2009-9-5 19:11


领导很忙的,没空说得太详细,你要是不明白是哪条,他们会告诉你另一理由:您的帖子与本版内容不符。
你投诉版主,管理员会告诉你处理无误,你再投诉此管理员,会有另外的管理员告诉你处理无误,再判你扰乱论坛秩序,禁言。

(以上仅劝告网友,也算是我为论坛和谐做贡献,管理员可别拿我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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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帖子一律按版规进行,并不区别对待,如若版主对违规言论没有进行处理,欢迎投诉,版务会进行处理。处理PM上面,考虑到集中化,所以很多理由会放在一起,地板的言论被处理是“煸动”原因,并非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后续处理我们会让版主尽量把不适用的项目删除后再发送。谢谢。

这个科学知识普及的回复,建议重新开帖,这样可以让更多人受益。对于IS3的屏蔽操作,版务将计入版主失误操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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