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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潇湘庸人

AC官方应该限制罢工帖子的数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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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河蟹、真有爱的地方!
庸人发话了、是否AC官方要团结在庸人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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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帖,應該發在「公告、建議、求助」版塊吧..

http://bbs.m4.cn/forum-195-1.html  -->「公告、建議、求助」版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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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5-3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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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真迂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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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可以发主题贴讨论、辩论,但是动不动就要论坛怎么怎么着,是不是不太尊重论坛工作人员和网友啊? ...
Mr_d 发表于 2010-5-30 15:3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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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工人在日本人的工厂感觉被日本人残酷剥削了,罢工了。你没必要担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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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反感潇湘的言论,因为这不符合主流观点,但是得承认潇湘说的是实话真话。
我很纳闷,为什么主流观点只是一个个空中楼阁,而这些不入流的论调却反应的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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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这种帖的人。本身就是站在最广大群众的对立面!罢工是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宪法赋予的最基本的权力,如果一切很合蟹,也就没有理由罢工,谁又不是傻子会没事找事?我建议佣人去应聘国务院发言人,因为你的立场和政府完全一致,完全可以直接代表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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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以看看这个佣人的主题帖,基本上都是举报他人这个那个,呵呵,活脱脱的一个打小报告的小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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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以看看这个佣人的主题帖,基本上都是举报他人这个那个,呵呵,活脱脱的一个打小报告的小人啊!!! ...
言论自由否 发表于 2010-5-30 18:19



    别人不违规,我干嘛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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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不违规,我干嘛要举报?
潇湘庸人 发表于 2010-5-30 19:2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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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反对个别群体工人罢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坚决反对不法分子利用AC网站来挑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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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潇湘庸人


  别人违没违不是由你来评定,而是由版主,如果没影响到你管你屁事啊,看你这做公务员的每天确实闲的慌,如果这么喜欢管,干脆去应聘版主啊!这样你就有权想整谁就整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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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的帖子,感到很悲哀!从“校园凶杀”“富士康跳楼”到你所谓的“罢工游行闹事”,你首先想到的就是“不法分子”“不明真相的群众”在闹事,难道你就没有想到他们是被压迫在底层人民在自我表达诉求、争取自己的权益吗?整天就知道高高在上的做在办公室里想当然,试问有谁闲着没事会去做这些?如果大家都是开心工作幸福生活,除非他是神经病否则没人会做那些事!正是因为有了矛盾没法解决,大家才找各种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政府应该从自生找原因来解决社会矛盾,解决深层次的矛盾!这个才是正道,而不是一味的想当然。
PS:社会的稳定不是压迫出来的,而是发展出来的!
不知道我的帖子是不是该归在楼主的“限制帖子”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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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4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言论自由否


    国务院绝对不会用这样的发言人,否则要一个总队的消防员跟在他屁股后面.


我倒是想知道,"潇湘庸人"在哪里高就?那里的百姓是不是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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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4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nzz 于 2010-6-4 22:49 编辑

回复 1# 潇湘庸人


    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始国之一,公约的基本劳工权利,也就是"劳工三权"即组织和参加工会权(组织权)、集体交涉权(谈判权)、集体行动权(罢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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