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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男人要不要怜香惜玉——朱熹和严蕊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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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位漂亮MM问题回答不出来,当场“梨花带雨”。老师心软了,问:怎么回事啊?MM说:对不起,请给我一分钟。于是自己面壁“调整情绪”去了。老师遇到这种事,能有什么办法,只好不追逼着MM回答了。最后面试结束时,MM一脸死灰地走出去,说时迟,那时快,老师喝道:“桥多、马呆”(日文发音,对不起,我记不得这句日文翻译成中文后那几个字怎么打了)。MM怔住,突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结果怎么样呢?老师很优雅地递给MM一片纸巾,“你能给我们留下一个微笑吗?”最后,MM被录取了,还是公费。说这个故事,就是告诉大家,这世界是什么奇迹都会有的。我不是让你们去哭,只是说,如果能让老师产生一种保护欲的话,那你就赢了。保护欲在这里可以解释为,让老师有英雄感,觉得他比你强无数倍。

  我不知道这故事有没有搀假,不过听上去倒是让人有似曾相识之感。男人一般有服软不服硬的心理,而且表现这种心理无损自己的高大形象,有时反而显得自己更完美。自然,男人也会有欺软怕硬的心理,但一般不会那么明目张胆地表现出来,否则有损形象。保护欲和英雄感是男人刚性之余的柔性补充,尤其在遇见女人“梨花带雨”的时候发挥得比较出色。因而“梨花带雨”真是绝招,特别是漂亮女人使用时,常产生四两拨千斤之效而云开雾散。当然啰,要看在谁的面前“梨花带雨”,若是环境不妥的话,则恐怕适得其反,情况愈加糟糕。就本例而言,凭着这位漂亮MM的意外惊喜可以推知,那些负责面试的多半是男性老师。幸哉,我由衷替她高兴,同时佩服老师们在关键时刻能够焕发怜香惜玉的情怀,担当保护弱者的角色。
  
  “怜香惜玉”便是如此成为誉词的。可是成为誉词并不表示必能行善事。试想,只要是录取名额比复试人数少,则有人上,便有人下,几家欢乐几家愁是正常的结果。MM上去了,值得祝贺,只是不知道哪位战友给拉下来了。可见,怜香惜玉的义举有时候挺尴尬的,人们对此往往重视不够。倘若硬要推而广之,或许可以说,怜香惜玉固然使男人们产生实足快慰的英雄感,并且这种英雄感使怜香惜玉的男人们带上了人格面具,自我感觉良好,仿佛自己真的是强大无比的。然而,怜香惜玉的英雄感一旦成为社会的“集体无意识”,往往导致不良的社会后果,大的方面咱不说,光说小的,有时候必会冤枉好人,包庇过错,善恶不分。
  
  理学大师朱熹就曾经因人们的怜香惜玉而被误作公报私仇的典型。那是一桩历史公案,牵涉到他与歌妓严蕊的一段瓜葛。宋代周密的《齐东野语》卷二十载:

  天台营妓严蕊字幼芳,善琴弈歌舞、丝竹书画,色艺冠一时。间作诗词有新语,颇通古今。善逢迎,四方闻其名,有不远千里而登门者。唐与正守台日,酒边,尝命赋红白桃花,即成《如梦令》云:“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与红红,别是东风情味。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与正赏之双缣。又七夕,郡斋开宴,坐有谢元卿者,豪士也,夙闻其名,因命之赋词,以己之姓为韵。酒方行,而已成《鹊桥仙》云:“碧梧初出,桂花才吐,池上水花微谢。穿针人在合欢楼,正月露、玉盘高泻。蛛忙鹊懒,耕慵织倦,空做古今佳话。人间刚道隔年期,指天上、方才隔夜。”元卿为之心醉,留其家半载,尽客囊橐馈赠之而归。

  其后朱晦庵以使节行部至台,欲摭与正之罪,遂指其尝与蕊为滥。系狱月余,蕊虽备受棰楚,而一语不及唐,然犹不免受杖。移籍绍兴,且复就越置狱,鞫之,久不得其情。狱吏因好言诱之曰:“汝何不早认,亦不过杖罪。况已经断,罪不重科,何为受此辛苦邪?”蕊答云:“身为贱妓,纵是与太守有滥,科亦不至死罪。然是非真伪,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可诬也。”其辞既坚,于是再痛杖之,仍系于狱。两月之间,一再受杖,委顿几死,然声价愈腾,至彻阜陵之听。

  未几,朱公改除,而岳霖商卿为宪,因贺朔之际,怜其病瘁,命之作词自陈。蕊略不构思,即口占《卜算子》云:“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即日判令从良。继而宗室近属,纳为小妇以终身焉。《夷坚志》亦尝略载其事而不能详,余盖得之天台故家云。

  严蕊的遭遇除载于《齐东野语》外,周密《癸辛杂识》、洪迈《夷坚志》支庚卷十、邵桂子《雪舟脞语》、陶宗仪《说郛》卷五十七、张宗橚《词林纪事》等都有引载,文字或有若干出路,大体意思皆同。严蕊与唐与正你一句“梨花”我一句“杏花”,其间“东风情味”羡煞多少人!而严姑娘于受刑之暇,略不构思向岳霖自述一首《卜算子》词,可谓感天动地,直教人“怜其病瘁”,保护欲暗生,英雄感应运而生。
  
  朱熹成了人神共愤的对象,借机公报私怨,殃及无辜,严酷而虚伪的卫道士,欺压弱女子,等等,所有咬牙切齿的贬词都戴到他头上。而才思妙颖,正直无私,气节凛然,人格高尚,等等,所有铿锵有声的誉词都集于严蕊一身。自此以后,文人们(众所周知,历代文人绝对是男性)津津乐道,发挥手下传神笔法,将这段故事演绎得有滋有味,潜伏心底的怜香惜玉的本能也得以挖掘出来,渲染有加。他们不想、不愿也不屑去究查根底。因为究查结果万一与心中所希望的局面截然不符,无疑是自我毁灭内心的脆弱的英雄感!于是,英雄感在历代男人们心里生要发芽,成了集体无意识。这种集体无意识形成强大势力,共同制造冤案,混淆视听,贻害后人的判断力。
  
  好在有人较真,查清事实原委。《宋史》本传:“知台州唐仲友与王淮同里为姻家,吏部尚书郑丙、侍御史张大经交荐之,迁江西提刑,未行。熹行部至台,讼仲友者纷然,按得其实,章三上,淮匿不以闻。熹论愈力,仲友亦自辩,淮乃以熹章进呈,上令宰属看详,都司陈庸等乞令浙西提刑委清强官究实,仍令熹速往旱伤州郡相视。熹时留台未行,既奉诏,益上章论,前后六上,淮不得已,夺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辞不拜,遂归,且乞奉祠。”唐仲友即唐与正史书所载的“讼仲友者纷然”,说的是唐仲友贪赃枉法,引起公愤。清人王懋闳《朱子年谱》卷三所记述:

  七月,先生行所部,将趋温州,涉台州境,民诉太守――新除江西提刑唐仲友不法者纷纷;急趋台城,则诉者益众,至不可胜穷。因尽得其促限催税、违法扰民、贪污淫虐、蓄养亡命、偷盗官钱、仿造官会等事,节次劾之,仍送绍兴理院鞠实。
  
  可见,这唐仲友不是什么好鸟!朱熹办处唐氏是依法行事的,无可厚非。朱熹曾被孝宗称为“贫守道,廉退可嘉”,后来宰相王淮屡次推荐,做了几处地方官。任期廉正奉公、勤政爱民、体察民情、不畏强权,史载“深入民间,整肃吏治,凡有病民之政,悉加革除。一是地方肃然”。政绩斐然,有案可查。同时,他标榜义理,以君子之居,刚正不阿,对小人严加痛斥,颇得罪了不少官吏。唐仲友案子中,朱熹没有照顾恩人王淮宰相的面子,没有官官相护,而是秉公办案。王淮和唐仲友是亲家,因此暗令御史陈庸出头攻击朱熹,显然是王淮的不对。
  
  有人要问:那么,严蕊只不过与唐仲友感情弥笃而已,为什么要连累严蕊呢?问得真好。朱熹在《按唐仲友第四状》中谓:人户张见等状诉仲友与弟子行首严蕊涉交通关节,及放令归去。今据通判申于黄岩县郑奭家追到严蕊,据供:每遇仲友筵会,严蕊进入宅堂,因此密熟,也入无间,上下合千人,并无阻节。今年二月二十六日宴会,夜深,仲友因与严蕊逾滥,欲行落籍。
  
  事情到这个份上,尚有可通之处。可问题是,这严蕊依傍官势“招权纳赂”、滥用“公库轿乘钱物”,那就不是私人感情问题,而是案涉国计民生的大事了。朱熹对她审处难道有错吗?可惜,朱子大人不凑巧,遇上后来的“庆元党禁”政治运动,他与另外58人成为钦定的“伪学逆党”。而洪迈等人为了达到攻击朱熹及理学的目的,借题发挥,对严蕊与唐仲友之间的感情大肆烘云托月,铺陈渲染,唤起了人们的“保护欲”,唤起了人们的“英雄感”,使得一段公理昭然的案子发生质的变化,成为人们表演怜香惜玉心理的舞厅。后来的文人们大概也是将错就错,美化严蕊,贬低朱子,渐渐模糊了善恶界线。周密相对比较公正,虽然避重就轻,最终还是美化了这段情感故事,但是好歹透露了一点蛛丝马迹:元卿为之心醉,留其家半载,尽客囊橐馈赠之而归。这谢元卿身为豪士,家中钱财竟然在半年内被严蕊骗尽。本来两相情愿,不便责怪谁。不过,严蕊的贪欲未免太大了。谢桃坊在《朱熹之词体观念与词作》(见其《宋词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中称:“可见严蕊是一个贪婪奢侈、仗势受贿、挥霍公款、诈骗钱财的歌妓,其人入狱是罪有应得的,不值得人们同情。朱熹弹劾唐仲友,惩处严蕊,正说明了这位理学大师的刚正品格,不应影响我们对他的评价。”我同意谢先生的看法。
  
  话虽如此,只要人们(主要是男人们)内心的怜香惜玉的集体无意识还存在,类似的故事就依然会产生,会流传,并且会虚构成美丽的传说。当然,我决非怂恿人们断绝怜香惜玉的情怀,摆出酸酸的臭臭的面孔,“将美好的事物撕毁了给人看”,极尽摧残之能事。我没有这个号召力,没有这份居心叵测的野心,更没有这个行动。事实上,我也有保护欲,也时时莫名地泛起怜香惜玉的英雄感。那个时候,觉得自己特神气,虽然很快泄气,杳然无迹。

  要不要继续怜香惜玉,自己看着办吧,谁也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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